学习贯彻新《条例》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2015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党组职责作了充实,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近日,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体现近年来党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回应党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现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今天,我利用大约1个半小时的时间,与大家一起从《条例》修订出台的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如何抓好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集中学习。一、《条例》修订出台的背景2015年6月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党组工作方面第一部专门党内法规,对于提高党组领导水平、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试行后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完善党组制度、强化党组功能、加强党组建设作出许多重要指示和论述,近年来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对党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党组职责作了充实,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鉴此,党中央明确要求修订《条例》,并将修订工作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一)《条例》修订的意义。做好新时代党组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自觉把党组工作放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高度来审视、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二)《条例》修订原则。这次《条例》修订,紧紧围绕党组工作必须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注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近年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组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指示要求写进《条例》,转化为刚性制度规定和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夯实党的组织制度基础。二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把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党组职责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全面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法规文件中关于党组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实现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三是深入总结《条例》试行的实践经验,深化对党组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组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强化制度保障。四是搞好同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的衔接,保证《条例》更好适应机构改革后党组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三)全国党组面临现状。目前,全国从中央到县级共设有10.2万多个党组。从工作开展情况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在党组履行职责方面,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党组承担什么职责、如何发挥领导作用,理解和执行还有一些偏差,有的党组对业务工作大包大揽、事无巨细都去抓,有的只管干部、业务工作不闻不问,有的错误地认为抓党建是党组工作的“副业”。在党组设立方面,一些地方在设立条件、标准等把握上还存在随意性,有的应当设立没有设立,有的不该设立设立了,一些党组超职数配备党组成员。在相关党组关系方面,包括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与相应的机关党组这样的大小党组之间的关系,政府党组与政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组之间的关系,政府部门党组与其管理的单位党组之间的关系,以及一些单位的党组与分党组之间的关系,等等,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条例》的修订,对解决党组设立和运行中的问题、强化党组工作的制度保障,具有重要作用。二、《条例》包含的主要内容新《条例》共含8章,45条,比原暂行条例增加了6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修改:(一)党组设立的条件标准进一步细化。这次《条例》修订,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充分考虑实践需要,进一步细化了党组设立的条件标准。一是对应当设立、可以设立、不设立党组的情形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在原《条例》基础上,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以及有关管委会的工作部门应当设立党组;领导机关中的党员领导成员不足3人的、与党的机关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的、由党的机关代管或者管理等并纳入党的机关序列的、县级以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共青团组织、中管企业的下属企业以及地方国有企业、地方文化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设立党组。二是对机关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应当设立机关党组,县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可以设立机关党组。三是对分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具有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的国务院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央一级有关人民团体的下属单位,省级以上人大、政协的专门委员会,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的派出机构,经批准可以设立分党组。(二)党组职责任务进一步压实。这次《条例》修订,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了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一是在党组对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领导方面,将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由原来的7项调整为12项,新增了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制定拟订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重大改革事项,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等内容。二是在党组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方面,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抓好制度建设等8个方面,对党组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与党的机关工委的关系,规定党组要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既履行好对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领导责任,聚焦重大事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防止事无巨细都抓在手上的倾向,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又履行好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责任,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决克服“两张皮”和“一手硬、一手软”。(三)党组工作组织原则进一步完善。《条例》总结近年来党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党组工作的新变化新情况新要求,对党组工作组织原则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一是鲜明提出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组工作首要政治原则,党组任何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规定有关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有关党组的领导或者指导。其中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机关党组,还要分别接受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的领导;政府工作部门、政府派出机关、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组,还要接受政府党组的指导督促;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单位党组,还要接受部门党组的指导督促;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还要接受上级单位党组的领导;分党组应当接受上级单位党组的领导,上级单位设立机关党组的,还应当接受机关党组的指导。三是对党组工作贯彻落实集体领导、请示报告等方面制度作了充实完善,强调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其他成员应当对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事项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服从党组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不得在其他场合发表不同意见,等等。(四)党组性质党委的设立进一步规范。《条例》主要从两方面对党组性质党委的设立强化了规范。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可设情形,规定政治要求高、工作性质特殊、系统规模大的国家工作部门,对下级单位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中管金融企业等,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性质党委。二是规范了设立审批程序,规定党组性质党委的设立、变更和撤销,一般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本级地方党委审批;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党组性质党委,根据党中央授权可以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组性质党委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党组性质党委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领导作用,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上,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责任更大。要从坚持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出发,强化政治担当,做到守土尽责,坚决把党中央部署要求在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落到实处。三、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作出的重要组织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2015年6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的这次修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相关新规定新要求的细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的转化、《条例》试行实践经验的固化上下功夫,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组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切实把握好党组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一党组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这是党组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原则,也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工作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党章以及《条例》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本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履职尽责。党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是党对各领域、各方面的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进一步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导向、发挥政治功能,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聚焦重大事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履行好对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领导责任,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三党组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切实增强依法执政本领,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按照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党组领导体制机制,保证党的领导主张落到实处,又坚持正确领导方式,把握领导规律,提升领导效果,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党组及其成员要强化法治思维,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依照党章党规开展,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突破党规国法办事用权。四党组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及其成员要强化政治担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严格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责任制,把本单位党的建设抓紧抓实,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始终把自身建设抓紧抓好,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当好示范表率。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为确保《条例》得以有效贯彻落实,我们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讨论学习对《条例》的内容、精神实质有更充分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方向。二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对有关制度进行进一步规范,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这些制度落实好。三要认真抓好《条例》贯彻的督查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按照具体规定和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