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队伍思想状况调研报告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思想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各项业务工作源动力进一步强化,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长足发展。但是,随着政治、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改革开放的广泛深入,世界各国文化进一步交融,各类思潮日趋多元化,司法行政队伍内部思想意识也无可避免地受到冲击,呈现多变、多样、进步、消极等意识交织共存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有淡薄趋势。日益发展进步的社会为学习、生活、工作提供了大量物质、技术、信息方便,获得财富积累提高生活质量的方式越加多元和便捷,消费观念的改变,对物质利益的渴望与服务群众观念存在矛盾和冲突,导致宗旨和信仰追求逐渐淡薄。一是心理落差大。一些干部职工在待遇上存在攀比心理,与发达地区、与经商富裕群体、与外出技术工人相比较,心中的失落感强烈。二是心理压力大。特别是80后的年轻职工,正是年富力强、业务骨干的时候,但大多是独生子女,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房贷按揭家庭负担沉重,社会稳定、警容风纪社会压力巨大,机关编制少、机构设置不合理,工作量大、差漏追责等工作压力大。三是思想惰性大。干部晋升机制和收入分配体制滞后,一些干部存在“闯关完试”的思想,反腐高压之下,有不求功、不犯错,按部就班,不敢创新,不愿担责,明哲保身,确保自己政治前途,进取思想淡化的思想。对策建议:一是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着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厉行节俭不攀比,树立“吃亏是福”的理念。二是精神上营造人文关怀环境。要为干部职工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文化氛围,关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精神生活,给干部职工精神关怀,尽力办好机关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充实干部职工的精神世界,陶冶情操,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创造一个和谐的机关环境,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三是机制上落实政工专干。设立专门的政工部门,政工部门领导进入领导班子,提高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配备专人负责政工工作,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抓队伍建设,用业务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一手抓业务规范,一手抓制度建设,做到规范化建设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使规范化建设主动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去,让政工工作按规范来做,按制度来办事。二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随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广度、深度、难度进一步增强,有部分年纪大点的同志知识水平、技能水平没有及时更新,无法适应工作需要,容易出现焦虑、急躁、畏难情绪;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交融,不同文化思潮和大量信息不断浸透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对干警思想定力、是非分辨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少数干警在大量信息冲击下容易出现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负面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意志消沉,精神萎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由于在部分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间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从而导致领导班子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班子软则队伍散;三是由于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不能以身作则,对工作缺少诚心,对单位缺失爱心,对同志缺乏关心,奉献精神不足,导致机关干部人心涣散、信心丧失。对策建议: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小事也能干出大事业”的信心,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一是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创造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氛围;二是加强班子协调配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遇重大工作集中参与,相互补位。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互相尊重、互相谅解、互相配合,不揽功、不诿过、不塞责,要大力倡导大局意识,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充分发挥集体智慧,齐心协力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不作为、不尽职的,要严肃处理;四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力度,对推诿扯皮、各行其是的现象,要进行通报批评。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五是组织开展五好干部队伍创建活动,即信念坚定好、为民服务好、勤政务实好、敢于担当好、清正廉洁好,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坚决克服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慵懒松散、不思进取的现象,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担当精神不够、不愿担当、不安心工作、不尽心工作的问题。一是“跳板”思想。随着职业环境恶化,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加上同公、检、法等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工作经费的保障上具有太明显的反差,年轻干部总想着“考出去”或“调出去”,仅近两年我局就考出或调出5人,人员流失非常严重,造成“年年招人,年年缺人”的现象。二是“老赖”思想。司法行政机关管人没有任命权,司法行政干部的职级问题,就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司法所所长及局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都还是科员级,有的工作近30年职级待遇一直上不去,晋升无望,新形势下电脑操作、司法行政软件系统等适应能力不足,干事活力就上不去。三是“依赖”思想。“等”、“靠”、“要”的思想明显,寄希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警衔警务人员待遇的推进落实来减压减负、提高待遇、获得晋升机会,自身主动推进工作、创新开展工作动力不足。对策建议: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提高思想觉悟,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勇于面对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二是政治上打开进步进取空间。对那些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要及时给予职级晋升。要注重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透明和公正。要争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组织人事、编办部门的支持,及时地落实中央和有关部门关于解决干部职工政治职级待遇问题文件规定。四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有部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专业知识缺乏、纪律不严、作风不正、司法行政队伍中具有法律专业和司法考试资格的专业太人才偏少,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学历不高、没有法律专业知识,正规法律专业毕业的少之又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只有一人,很多干不了事。有的在代理法律援助、调解纠纷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不懂法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调解的案子不负责任、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违规收取代理费、调解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而且代理法律援助、调解纠纷局限于遗嘱、离婚、邻里纠纷、劳资、简单人身损害赔偿等简单的代理、调解业务。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对策建议: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按照“政治建警、制度治警、素质强警”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强化他们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加大法律专业知识人才的招录和引进,出台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政法院校学习深造和报考司法考试,建设一支合格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队伍。五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法律服务工作者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作风不整,自由散漫、纪律松驰、工作拖拉,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就行了”;有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由于从“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个体户”,政治上无指望,精神上有失落感,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第三方面是部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对策建议: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律师队伍、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上下功夫,要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在律师队伍、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党性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