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筑平安之基林元沁一起起涉黑恶案件被依法查办,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隐藏在其背后的“保护伞”被连根拔起……2018年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多来,江苏紧紧围绕中央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依法严打、深挖精打、稳扎稳打,持续掀起强大攻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据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江苏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的满意率达94.4%。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力牵引下,全省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优化,去年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7.9%、公众安全感达到97.6%。亮法治利剑,筑平安之基。这是社会公平正义之需,更是人民安居乐业所盼。领导挂帅、高位推动,统筹各方吹响专项斗争“集结号”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各地迅速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号”。号令一出,全省上下动若风发。2018年2月8日,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及时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为我省各地、各部门迅速掀起斗争热潮,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明确“行动指南”。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27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实体化运作的扫黑办,先后召开7次全体会议、15次专题会议,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工作。省委书记娄勤俭和省长吴政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多次召集会议研究涉黑涉恶犯罪重大案件和重点线索,对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多次深入基层暗访调查,并亲自组织指挥重大专案的侦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政法各单位等有关部门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各地也都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实体化运作的扫黑办,形成了逐级抓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有力格局。我省把扫黑除恶作为综合考核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年度督查重点。去年组织开展了2轮全面督导,最近又由省领导带队,对13个设区市开展了第3轮督导,强力推动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省领导小组聘任3名正厅级督导专员,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导。全省持续推进宣传发动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400余次专题报道,张贴扫黑除恶通告300余万份,营造了强大斗争声势。全省上下以雷霆之势,合力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形成打击黑恶势力压倒性态势民之所恶,剑之所指。只要是危害到民生福祉的黑恶势力犯罪,都要坚决一查到底,斩草除根。平安不平安,百姓心里最清楚。为害一方的涉黑团伙被连窝端掉,人民群众拍手称快!2018年9月18日至19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就严某等21人涉黑案提起公诉,玄武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悉,该案是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共同挂牌督办的第一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江苏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共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1.4万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5621条,省扫黑办直接发放举报奖金41.6万元。突出重点领域。我省聚焦中央明确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犯罪,先后组织开展“利剑”“钟山”等系列专项行动,在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行霸”等传统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将斗争锋芒指向“套路贷”等新型犯罪领域,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实施精准打击。2019年1月,由江苏省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8人“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一审宣判,成为全省首例判决的“套路贷”涉黑案件。公检法机关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套路贷”案件打击处理机制,专项斗争以来共摧毁“套路贷”涉黑组织15个,今年以来涉债类警情同比下降9%。实施高压威慑。全省公检法机关加强衔接配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督办,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办案、指定管辖等方法,排除一切办案干扰和阻力。2018年11月,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高压震慑下,全省共有4000多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以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各地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民生领域突出治安问题的打击整治力度,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依法严惩、提升质效,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罚。”2018年10月中旬以来,这条消息传遍了常熟市大街小巷,刷爆了许多常熟人的朋友圈。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龚某、刘某在常熟从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活动,为非法获利长期实施蹲守、拦截被害人,在被害人家门口喷漆、小区内拉横幅等“软暴力”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查处并宣判的第一起以“软暴力”为主要行为手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政法机关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在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之前,打造了司法实践先行先试的样板。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程序衔接、审查指引、办案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打击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出台了操作性强的细化指导意见。全省建立了重点案件牵头会商机制,派出专家组实地指导社会广泛关注、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办理。组织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调卷审查,针对发现问题,逐一督促整改。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举办4次视频培训班,对全省6万余名政法干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编印下发法律法规汇编6000余册、应知应会手册20多万份。省政法各单位均开通面向基层的热线电话,帮助一线干警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把好每起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深挖彻查、固本强基,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徐州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王某仁深深忏悔。王某仁原是徐州市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去年徐州市公安局在侦查王某黑社会组织案件中发现王某仁涉案,遂将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顺着这条线索,徐州市纪委对其中的关键环节进行彻查,深挖其中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要求,严格落实“两个一律”,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刀刃向内,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查处“保护伞”的《指导意见》,明确界定黑恶势力“保护伞”11条具体认定标准和5条处置原则,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批示肯定,全国扫黑办全文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省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着眼于扫黑与“毁伞”同频共振,合作建立“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的“三同机制”,建成全省统一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库,在全国率先开发使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管理分析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实时掌握、全程指导。扫黑除恶,关键在打、根本靠治。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文奇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根本之举。近一年来,组织部门全面开展村“两委”人员摸底调查,对全省近2.1万个行政村(社区)、15万余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全面起底,逐一过筛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人员,重点针对政治功能弱化、“村霸”等突出问题,“一村一策”精准治理。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金融、商贸、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纷纷开展专项整治。全省水利部门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河湖非法采砂集中整治行动,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原先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私自采砂,还出现一些打架斗殴抢砂塘的事情,对抗执法搞得湖区一片乌烟瘴气。现在好了,非法采砂的也没了,湖水干净了,周边绿化也更漂亮了。”骆马湖周边居民孟辉说起骆马湖的变化很是兴奋。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各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彻底铲除涉黑涉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天地有正气,浩然日月明。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全省人民群众一定会享受到更多获得感、更强幸福感、更大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