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中法【2010】40号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的措施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胡锦涛同志2009年8月25日在新疆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州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院干部队伍,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院干警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现就贯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制定如下措施。一、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院工作永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针对克州分裂与反分裂的严峻对敌斗争形势,两级法院党组要始终不愈地加强各族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克州州情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维稳意识、与分裂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各族干部中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大力加强反分裂斗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夯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引导干警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四个认同”。要组织各族干部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新疆历史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本色,更好地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为维护克州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地司法保证。二、严格政治要求,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法院干部队伍政治上坚强有力。严格政治要求,提高政治素质。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政治强第一位要求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定不移的维护祖国统一。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在诸如乌鲁木齐“7.5”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和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要教育和引导干部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支持参与危害公共秩序的活动。严肃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监管和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全州法院各族干警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注重从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考察干警立场、态度和现实表现,密切关注干警在重大事件发生前后的言行,准确把握干警深层次的思想反应和政治倾向。对各族干警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政治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发表、散布、编造、传播损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或手机短信、视频;不坚守岗位、行动迟缓、临阵退缩、临阵脱逃,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态度暧昧、不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处理问题,或对组织决定消极抵触,甚至窝藏、纵容从事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为其开脱罪责,通风报信;对配偶、子女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知情不报等违法犯罪活动行为的,坚决果断追查并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警年度和日常考核工作,强化动态考察管理,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把政治表现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发挥考核在队伍管理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三、以德为先,强化法院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完善中层领导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晋升非领导职务条件和程序,形成科学完善的干部管理体系。坚持把政治可靠,特别是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斗争中的现实表现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是否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等政治标准。四、以廉政建设成就提升法院公信度。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解决法院队伍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16字方针,切实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要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工作纪律,根除特权思想,杜绝冷硬横推。坚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禁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八个必须”,落实廉政承诺制度,加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警醒广大干警拒腐防变,保持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法院在各族群众中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克州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主题词:贯彻落实法院队伍政治建设意见措施送:院党组成员、专委报:州政法委、组织部、孙建峰副书记、韦新辉常委发:各县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