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之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有感徐庆华从十八大到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重要阐述,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和基本思路。确实,是否建立良好的法治,对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发展强大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对于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法治不仅是执政党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也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属于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依然是国家实现民族振兴的重要手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治国强国方针仍然是主导。但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经济增长方式呈现出的多样化,各种社会矛盾也在不断显现出来,建立科学完备、民主规范的保障机制也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有的官员,为了一味的抓经济建设,在问题的处理上显得草莽,充满匪气。强买强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现象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时常发生。可以说,对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来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是处理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的重要方面,也是主要方面。法治中国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执政党的基本执政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为谁立法”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立法的性质、方向和效果。我个人认为,各项法律法制健全都必须以宪法为重要依据和准则,要严格不折不扣的落实和执行宪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连最基本的宪法都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其他法律也就必然是形同虚设。我个人认为,要建立起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的体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要严格现有法律的执行力和监督体系。首先,我们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能否带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至关重要。一名执法者,他的执法力度以及其履行法律的义务将对社会法律意识的加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我们的人民应当加强当家作主的意识,国家和政权是人民建立的,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履行各项法律,也有权利和义务对现有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我们在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要相信我们的法律。再次,社会要对我们的法律要有所包容,现代社会,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作为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底蕴的国度,只有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制手段并用才能相得益彰。所以,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体系,我们不单要有战略性法律制定机制,也需要我们的执政者具有强有力的执法力度和自觉履行法律的使命意识,还需要我们的普通民众有知法、守法、护法和监督的责任意识,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强大的包容能力。法治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责任是每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