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充分应用集团已建成的局域网资源,推动我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发展和管理手段的提升,为保障系统的顺利运行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机关部室及基层单位3管理内容3.1成立XX工程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推广使用领导小组,负责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及其推广使用。3.1.1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综合部主管领导成员:综合部部长、信息管理员、秘书、文书3.1.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系统建设、维护及协调解决系统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负责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办公室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制订、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3.1.3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室应共同担负起推广系统、维护系统、利用系统为职工、为企业服务的责任。需要技术支持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取得联系,办公室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且有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需求、发现的问题、改进措施或办法。3.1.4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室要高度重视网络办公应用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查询和更新局域网信息,下载有关文件。日常的信息、材料的传递工作要尽量利用网络来完成,实现无纸化办公。该系统投入使用后,集团及本公司下发的所有文件不再以纸质文件形式下发,取代以网络上的电子文件形式传阅和下发。列入机密性的文件不在网上流转,继续采用纸质文件的形式进行传阅和保存。公司领导审批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暂时继续保存纸质文件,其余文字材料均可以网络上的电子文件形式进行传递和流转。3.2系统运行管理3.2.1使用方法及规定3.2.1.1登录方式:公司机关的计算机通过光纤已形成的现有网络可直接接入该系统,基层单位可通知手机终端接入系统。3.2.1.2、登录域名:使用要求:各基层公司要指派专人使用该系统进行收文管理,必须保证每日一次(9:00时),机关各部室保证每日两次(9:00时、15:00时)查看待处理事务、通知和相关信息,及时进行事务处理或接受确认,保证工作的时效性和效率。如有特殊情况,办公室会另行通知各基层公司和机关各部室,随时上网处理各项事务。机关各部室要及时注意本部门对口的集团上级部室的要求,凡以公司名义上报的材料,必须到办公室来上报,否则按集团有关部室的规定该材料视为未送达。凡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等,必须经过办公室秘书对行文格式的确认后方可上网流转。办公自动化系统是运行在XX网站平台上的,该网站是面向集团职工开放,集团职工可自愿以各种形式参与网站建设,参加网站活动,发表个人见解,但不得攻击谩骂集团公司、集团领导和其他参与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职工合理参与网站活动,不得阻止职工合理参与有关话题的讨论。对不合适的行为,公司办公自动化推广使用领导小组有权进行适当处理。各级领导应对职工的参与予以积极、及时的回应和回复。3.2.2确立责任人制度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各部室要责成专人负责每日在相关的栏目内查询文件、通知及相关工作信息,要将签收到的文件或通知及时进行通知和落实,保证工作畅通有序。3.3网络保密制度3.3.1各基层单位、各部室和职工负有为企业保密的义务。3.3.2各部门和职工个人要注意安全保密工作,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内部网站规定的内容,不得利用内部网泄漏机密或做非法用途。凡列入机密性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在网上流转。3.3.3系统登录密码统一为1,为保证使用安全,请及时修改密码。系统登录所用的密码要领导掌握、专人管理,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修改。如因密码泄露造成泄密,则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计算机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设备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信息建设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集团《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机关部室、基层单位。3管理内容3.1总则3.1.1本管理办法中的计算机设备是指计算机硬件和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网络以及不间断电源等设备。计算机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各种应用系统。3.1.2综合部是计算机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计划与采购管理、以及报废管理等工作。3.1.33.2使用管理3.2.1综合部对公司新购计算机设备填写固定资产卡片,由使用部门人员按设备清单对实物逐件清点验收并在用户一栏签字。3.2.2使用人员负责计算机设备的安全和完整。不得擅自拆装硬件设备、更改软件配置、安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软件。3.2.3如工作需要添加非本公司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报经综合部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方能进行。3.2.4计算机设备应专人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使用的设备借出或调换使用。综合部按照优化配置的原则,负责公司内计算机设备资源的统一调配。3.2.5如需将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报经综合部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3.2.6使用人员在公司内部调动,计算机设备应随本人流动。如不再需要使用该设备或本人从公司离职,应交回综合部。3.2.7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人员须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并做好数据备份,由综合部负责维修。3.2.8综合部对公司内的计算机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3.3计划与采购管理3.3.1综合部负责计算机设备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的编制与执行。3.3.2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计算机设备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购置需求计划,并报综合部列入公司购置计划。综合部根据各部门的设备现状与需求,于每年11月底前编制出下年度计算机设备需求计划。综合部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调整。3.3.3列入购置计划的设备采购,单批次额度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采用招投标方式;单批次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采用询比价方式。3.3.4购置计算机设备应选用性价比高、售后服务好的产品。3.4报废管理3.4.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计算机设备,可申请报废:3.4.1.1超出正常使用年限,且故障频发的;3.4.1.2故障维修费用超过该设备剩余使用价值的;3.4.3.3严重老化、性能满足不了工作需要的。3.4.2由使用部门提出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经综合部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报综合部、财务部、设备部等部门审核。3.4.3经审核后同意报废的计算机设备统一交综合部,由综合部办理实物资产核销后处理。3.5附则3.5.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3.5.2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终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