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健全税务管理组织体系,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3.2《XX财务精细化管理标准》3.3《XX税务管理办法》4管理内容4.1基本原则4.1.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财务部负责对项目部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对本部门的税务管理负责。4.1.2合法性原则。在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税务管理工作。4.1.3效益性原则。妥善规划纳税方案,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纳税风险和损失。4.1.4配比性原则。遵循配比原则,对发生的合理成本费用在配比期间申报扣除,不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4.1.5筹划性原则。注重税务筹划,通过对国家税务优惠政策的学习、研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切实降低单位的纳税负担,提高税务管理效益。4.1.6前瞻性原则。将税务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全涉税业务的事前预测、评价机制,加强税务管理的事前筹划、控制。4.2职责4.2.1财务部是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健全税务管理业务流程和制度体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务政策,建立科学有效的税务管理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纳税影响分析;负责与税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接洽、协调和沟通,协调、解决相关税务问题,正确办理涉税业务;负责建立、完善税务管理信息;负责组织实施税务培训。4.2.2各基层单位负责相关业务的办理和涉税资料的获取、传递,加强与财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4.2.3税务管理不相容职责包括:税务规划的起草和审批;税务资料的准备与审查;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和审批;税款缴纳的填报与审批;发票的保管开具与发票专用章的保管;税务风险事项的处置和事后检查;其他应分离的税务管理职责。4.3税务登记4.3.1税务登记包括新设、变更、注销、外埠经营管理、扣缴义务人等业务的登记管理工作。4.3.2注销税务登记。在工程项目结束时,需要终止纳税义务时,应当在向项目所属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结清税款,提供注销税务登记相关资料,向税务主管局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4.3.3项目外埠经营税务登记。各基层单位发生到外市(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向财务申请,由财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然后到营业地接受税务管理;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及时结清税款,并回到主管局办理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核销。4.3.4扣缴义务人登记。在发生代扣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情况时,应当在申报期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4.4税务申报及缴纳4.4.1公司作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4.4.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务政策,设置专职税务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税金的核算、申报、缴纳、复核和协调等工作,建立健全税务辅助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税务申报、缴纳等相关工作。4.4.3核算:按照税法要求,按时计算缴纳各项税金,保留各项税金的计提依据,并填写税金计提表,该计提表应打印并由制表人和审核人签字后作为税金计提凭证的附件。各基层单位核算员在公司发票具开具前,提供好项目的发票。4.4.4申报缴纳:根据税金计提表,年度进行全年稽核,确保各项税金及时、足额缴纳。在税务申报系统中,各项税金应与税金计提表一致,并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4.4.5复核:税款的申报缴纳要经过主管会计复核,经过财务部长、总会计师的审批,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4.4.6协调:税务管理人员应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负责税企关系的维系、争议的解决。4.4.7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准确调整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的差异,对调整事项进行详细记录,特殊事项应做专项说明,避免疏漏。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建立弥补亏损的税务辅助账,弥补亏损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4.4.8税务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和合理利用税务政策,有效控制税务成本,发挥税务管理效益,参与日常的经济活动,为经营、投资、建设等活动提供税务管理建议。4.4.9发票的领用、开具、验旧、销毁、取得、认证、保管与检查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执行。4.4.10因计算失误多交税款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4.5税务优惠4.5.1财务部门应密切关注税务政策的变化,及时收集整理适用的优惠政策并向各部门进行宣传,制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清单,分析评估政策所能带来的预期效益,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合理的利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4.5.2财务部门应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或税收返还政策,及时申报相关资料、妥善保管相关批文。4.5.3在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时,财务、工程、物资、成本等相关部门应及时沟通,相互配合,按政策规定准备相关资料,保证合同、清单、发票等符合要求。同时按审批程序提前做好申请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批工作。4.6税务筹划4.6.1税务筹划的目标是在依法、合理纳税、规避纳税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效益原则,进行纳税管理事前筹划,实现纳税额最少、纳税时间最迟、税务风险最低、税务筹划效益最大。4.6.2进行纳税筹划主要方式为节税和延迟缴税的时间,即在国家税务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在多种税务政策、计税方法中,以综合税负最低为目的,选择不同的经营、投资、筹资方式和会计政策,筹划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涉税行为,最大限度利用税务优惠政策。4.6.3财务人员应当关注税务法规的动态变化,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实施纳税测算、分析和研究工作,积极与集团公司财务部探讨,妥善筹划税务管理方式方法,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降低单位的税务风险和税务负担。4.6.4纳税筹划时要以公司基本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管理活动各个过程,按照不同税种对公司决策影响程度大小的不同,充分利用税务优惠政策,分析、测算各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和纳税额,全面综合筹划,确定合理、合法、高效的纳税方式。4.7税务风险评估4.7.1财务部门是税务风险评估的管理部门。税务风险评估的目的是通过识别、分析、控制、评价和监督等环节,查找出涉税风险事项,及时提出应对措施,降低税务风险。4.7.2税务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以下各环节中涉及的事项。a采购、分包与付款:要求各单位采购及分包前应对采购及分包对象纳税人资格进行判断和选取;采购及分包合同签订时应注明发票的种类和取得时间;取得发票时必须查验发票真伪、发票填写必须完整。发票的传递过程台账记录必须完整,所签合同计提印花税必须准确等。b销售与收款:收入的核算必须真实、完整,不允许有调节收入、跨期入账等情况;工程项目的发票应该开具及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开具。正确处理开具的错票及红字发票,做好登记,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验证;固定资产的处置计提税金必须准确等。c成本费用:成本的核算必须真实、完整,不允许有虚增成本或虚减成本、跨期入账等情况;合理的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招待费、福利费、住宿费、会议费等成本费用核算必须完整,杜绝假发票。d资产:购买的资产抵扣进项税必须合法、充分;发生非正常损失、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做进项税额转出必须准确;应合理合法选取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涉及房产和土地的资产必须准确、完整计提相应的税金;出现资产损失时,必须保留证据、取得相应的鉴证报告及批准税前扣除的文书。e投资:在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投资所涉及的纳税风险及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分析和评价;在制定投资方案时,应对其中的涉税事项进行判断并征询税务师的意见;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或投资减值时等情况必须准确进行税务处理。f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税务筹划方案、重要合同的签署必须做好事前判断、过程的监督、并对实施后的结果及差异率进行分析。4.8税务档案管理4.8.1税务档案的管理参照《XX财会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税务档案包括税务资料和税务辅助账,各公司应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各项税务档案应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税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检查、移交、查阅等档案管理工作。4.8.2税务资料包括:发票领购证、发票登记簿、已缴销的发票存根联、增值税票的抵扣联及存根联、申报软件(含IP地址)、储存盘等税务资料。应将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具体管辖的所有局(处或科、室)负责人名称、职务、主管业务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书面登记。4.8.3税务辅助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税金计提表、法定税务申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通知书、处理决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鉴证报告、年度汇算清缴资料等,并妥善存档保管。4.8.4若税务管理人员离职,应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其他离职手续。5附则5.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