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网络用途使用范围申请事项□单(双)频组网对讲机系统频率申请□单(双)频组网对讲机系统台站设置申请申请频段□150MHz□400MHz频率使用许可□已取得□无拟设台站地址拟设台站设备名称及型号数量型号核准代码单(双)频组网对讲机系统频率申请表单(双)频组网对讲机系统台站设置申请人承诺1、填写此表前,申请人已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无线电管理法规,知晓相应的权利和义务。2、承诺本表所填各项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可靠,如存在瞒报、漏报、假报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3、申请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支持服务,并建立有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4、承诺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接受、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5、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6、承诺建设固定台址的无线电台(站)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并避开影响其功能发挥的建筑物、设施等。7、承诺对无线电台(站)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对其他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8、承诺不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不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9、承诺如拟变更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所载事项、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时,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不再使用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签名(盖章):年月日申请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单(双)频组网对讲机系统频率、单(双)频组网对讲机系统台站设置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3、申请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频率使用许可证明材料(已经取得的,申请台站设置时需提供)复印件1份。5、《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申请台站设置时需提供)原件1份。6、系统组网技术方案(申请双频组网频率和台站设置时提供)原件1份。注: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文件。其它需要说明事项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局制(2018版)咨询电话:0851-85256560(此表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