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发布时间:2012-08-16来源方式:原创[编者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北京正在稳步推进。本文以通州区为例,分析了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收以及财政产生的多方影响,并对改革实施后带来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现刊发,供参考。]为了缓解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结构性减税”的主基调,一系列减税政策陆续出台。减税带来的杠杆效应,在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投资和研发的飞速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明确的指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由此可见,税制改革、降低企业税负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的背景(一)改革的必然性1、立法推动财政部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要求,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中强调,要“加快研究制定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这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流转税收入占我国税收总额60%以上,但在我国税制领域中,流转税领域没有法律,只有暂行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于我国的法制体系来讲存在缺陷和不足。增值税进行立法,将是一个重大突破,符合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的紧迫需要。但就目前情况而言,现在立法,条件还不算成熟,因此提出了改革与立法的同步推进,立法促进改革,改革完善立法,立法是税改的强大动力。2、经济推动增值税的改革可以说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客观规律。我国现行的财税体制是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沿袭下来的,它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现行财税体制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对经济发展的转变,结构的调整都是有障碍的。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就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第三产业,转变促内需方式。在税制改革方面,降低总体税负,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同时调整税收结构,合理分配税负,使税收真正体现“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3、税制弊端推动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制显现出其不合理性。一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二是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三是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必然选择。(二)改革的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积极意义主要在于:1、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以营业收入作为课税对象,具有一定直接税的特征,税负相对难以转嫁,重复征税也与这种营业税的全额征税方式相关。增值税是成本扣除后的差额征税,通过对环节净增额征收,能够避免营业税所面临的重复征收问题。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直接为企业减税,提高他们的利润,有利于产业分工更加细化,促进三次产业融合。2、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值税改革将有利于第三产业,特别是对于现阶段处于困境的中小企业,有提升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的作用。2009年增值税转制全面实施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生产设备的进项税额,但营业税纳税人因为没有销项税额故无法抵扣,但二者都有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这加重了税负的不均衡,而税负失衡必将阻碍产业结构的调整,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起到催化作用。3、有利于结构性减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要求,“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应进一步突出重点,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落实国务院结构性减税方针的一个最重要的举措,将更加凸显减税政策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激励和引导作用。4、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实现出口退税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延伸,形成出口退税宽化效应,增强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拓展内外需市场,充分发挥“三驾马车”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使国民经济均衡、持续发展。(三)改革的主要内容北京目前已经正式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但具体方案目前没有确定,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从上海改革试点的内容来看,北京的试点方案同样需要从试点范围、税制安排、过渡政策、收入归属、征收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整个试点工作做统一部署。在试点范围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对于是否扩大试点,还有待商榷。在税制安排上,要遵循改革后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改革试点方案从低确定了11%和6%两档税率,并对出口劳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在政策衔接上,针对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制差异和改革试点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的实际情况,对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之间的税制衔接,以及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等问题,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在收入归属上,维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按照保持中央和试点地区税收分配关系不变的原则,对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在征收管理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现行负责征收增值税的国税机关统一征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区域经济的影响2012年1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在上海率先实施,今年7月北京也将成为新的试点,届时势必会对区域经济产生一定影响。为此我们及时跟进关注上海试点工作,积极全面的展开调研,以确切把握该政策可能对区域经济造成的影响(以通州区2011年情况为例):(一)对试点范围内企业的影响由于北京最终的试点范围未确定,但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行业必定在此次改革范围内,我们分别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进行了调研和初步测算:对于交通运输业企业税负明显增加,主要由于税率由原来营业税的3%增加到增值税11%,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甚者税负增幅高出一倍,税负的增加势必挤压企业利润,影响行业发展。通州区的发展规划之一就是要发挥现代物流业聚集优势,打造面向环渤海的区域物流品牌。现代物流业已经成为通州生产性服务业的一个特色,最具代表性的北京通州物流基地涵盖物流企业110户,2011年共实现收入128亿元,营业税0.62亿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势必给这些企业带来税收成本和竞争上的压力。对于部分现代服务业来讲,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是降低的。我们重点对广告业和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走访调查,虽然税率增加到增值税6%,但增加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进项成本较大的话,企业利润可提高50%以上,无疑是对企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国家打造文化支柱产业的大环境下,在通州区挖掘利用特色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的战略目标下,以结构性减税为前提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对我区文化行业整体构成利好,刺激市场需求的增加。(二)对我区营业税收入的影响2011年通州区累计实现营业税收入28.5亿元,同比增长16%,试点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实现营业税0.4亿元,部分现代服务业是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打破了营业税的税目界限,2011年实现营业税约7.3亿元,两者占营业税总体收入的27%。从2012年一季度的营业税完成情况来看,部分现代服务业发展事态良好,已经逐步取代房地产业作为我区营业税收入的支柱行业地位,由此可预见,2012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将达到整体营业税收入的35%。由于北京是从7月1日开始试点运行,在不继续扩围的前提下,对我区营业税的影响约在20%左右。(三)对我区财政收入的影响2011年通州区一般预算收入实现40.4亿元,比上年增收8.8亿元,同比增长27.8%,主体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共实现收入总额26.3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65%,带动一般预算收入稳步增长。其中,营业税实现14.2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5.2%,是占比重最大的税种。增值税实现4.9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2.1%。我区营业税比重(地方营业税占地方增值税、营业税之和的比重)约为74%,可见区财政收入对营业税的依赖程度很高。如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在不改变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的情况下,我区营业税比重会降到60%以下,将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一定影响。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将会带来的问题(一)试点范围内企业税负可能增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所谓结构性减税,是指对于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通过抵扣向试点地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但具体到纳税人,实际税负肯定会有升有降,但整体税负是下降的。从上海改革运行的这三个月来看,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上调幅度较大,而企业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由于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不排除个别企业在此次营业税改革中税负有可能提高。其主要原因不外是外购设备或物资的时间不合适、数量不平衡或管理不规范,无法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导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足,对于北京改革试点工作势必也会遇到此问题。(二)各项配套税收政策不能及时到位上海改革试点三个多月,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为了确保改革试点期间新旧政策的有序衔接,上海研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但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随着改革的运行,仍会有一些前期不可预见的问题出现,且无法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配套税收政策不能及时到位的问题突显。(三)易导致税源流失上海先行试点,因其国地税一家避免了一些税收征管上的难题,但北京在推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税源流失的问题。从纳入试点范围内企业角度而言,纳税人已经习惯了营业税的征收模式,马上改为增值税后会令部分企业觉得不适应,担心缴纳增值税会使自身税负增加,抵扣复杂,利润减少,有向非试点地区转移的可能。从地税机关角度而言,按照现行体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跟主体税种走,那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是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地税机关的税源势必严重萎缩。(四)对财政体制造成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还牵涉财政体制问题,试点方案中明确收入归属仍保持中央和试点地区税收分配关系不变,对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这无疑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助于税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但现行体制中,增值税收入在中央和地方按75:25进行分成,而试点将部分行业的增值税收入100%留给地方,会让本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增值税收入分享变得更加复杂,且不是永久之计。四、相关建议(一)适时制定财政扶持政策,扶持试点企业针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过程中,部分试点企业由于成本结构不同、发展时期不同等原因,在新老税制转换期内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情况,政府应充分予以考虑,借鉴上海改革试点经验,适时采取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有利于帮助试点企业在新老税制转换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确保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试点企业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促进试点企业抓住机遇、用好政策、转变经营方式、创新服务领域。(二)及时总结经验归集问题,降低执法风险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运行后,将会遇到很多问题,包括过渡期税收政策衔接问题、发票问题、抵扣问题、税控装置问题、以及仍由地税机关管理的非试点行业的征管问题等。我们应及时总结归集上海试点过程中出现的税收征管问题,提前完善改革后的相关配套政策,避免出现过渡期征管工作上的盲区,尽可能的将执法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三)加强国地税间沟通协作,搭建交流平台部分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虽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将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但其涉及的地方税种仍由地税机关负责管理,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这就意味着改革实施后,地税机关将增加大量的国地税共管户。那么如何加强对共管户的税收征管,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这就需要充分加强国地税间的协调与联系,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定期进行国地税信息比对,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