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建立过程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政府机关,无论是它们的结合体或部份(以下统称为组织),无论是何种文化背景和所有制性质,无论它们处于何种环境表现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都可按ISO14001标准的规范要求实施适用于组织自身的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为EMS)。EMS是个动态的,需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体系,建立程序与其运作模式没有本质的区别,都遵循著名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管理循环理论(简称PDCA循环),通常可分解为如下六个阶段和过程。一、领导决策与准备:EMS是组织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对于组织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EMS的建立与实施需要投入人、财、物等各种资源,因此,必须首先得到最高管理者(层)的明确承诺和支持。最高管理者应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授权其负责建立和维护体系,并向其汇报体系情况。组织应组建一支精干的EMS工作组,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在通过国际标准、环境知识、环境法律等培训后,即可着手建立体系。二、初始环境评审:初始环境评审是组织明确环境管理现状的手段,其结论是建立EMS的技术基础和前提条件。管理者代表和工作组应精心策划和实施评审,充分调动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作用,广泛收集信息资源,编制评审报告。初始环境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1)明确组织应遵守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组织的环境表现进行评价,确定改进的需求和可能性;(2)利用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的思想明确组织产品、活动和服务中可以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以作为改进和控制的对象;(3)收集、分析和评审组织现有与环境相关的管理制度、职责、程序、惯例等信息资源和文件,与ISO14001标准要求对照,确认有益合理成份,以作为EMS的基础。(4)对以前的环境条件和市场信息进行分析评审,以避免环境风险,争取竞争优势。三、体系策划与设计:依据评审结论,结合组织战略和实力,组织应进行如下策划活动:(1)由最高管理者制定和签署环境方针,环境方针应明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应指明总体环境目标指标的架构;(2)制定尽可能量化和分层次的环境目标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的承诺,考虑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要求、技术和财务自行性及相关方的要求;(3)制定确保目标指标实现的环境管理方案,明确职责、时限和方法措施;(4)建立和明确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四、EMS文件编制:与质量管理体系相似,EMS遵循如下思路,写出组织要做的,做组织所写的,记组织已做的。管理者代表应领导和策划EMS文件的编写过程。应充分利用初始环境评审的结论,对现有体系及其文件进行彻底的清理,取其有用合理成份(包括ISO9000体系中相关文件的采用),将无用文件予以失效处置。组织可采用ISO10013标准推荐的模式编制EMS文件。EMS文件可分为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报告记录四个层次。除了满足ISO14001标准要求,EMS应保障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以及文件间及不同活动和职责间的接口关系。通常手册和程序文件由EMS工作组草似,第三层次的作业文件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编制。各类文件有必要经过文件使用者的充分评审,甚至让使用者代表参予编写过程。五、EMS试运行:EMS试运行与正常运行无本质区别,均应按EMS文件去实施,并记录运行结果。所不同的是,EMS刚建立时需改进的问题相对较多,应通过体系自身运作完。EMS文件一旦编制完成,(1)最高管理者应亲自启动EMS,各层次管理者应策划各部门的EMS运作;(2)对各层次的EMS文件使用者实施分层次的EMS文件培训;(3)对ISO14001EMS实施全面运作;(4)对于急于实施第三方认证的组织,应加强动作力度,以便有充分证据证实实施EMS的成效。六、EMS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EMS经过一段时期试运行,管理者代表应组织培训合格的内审员实施内部审核。内审应按标准要求有计划地、程序化文件化地进行。应审核EMS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与ISO14001标准的符合性,审核环境管理活动是否满足EMS文件有关计划安排和标准要求,审核EMS是否得到正确实施和保护,审核结果应形成文件并报送最高管理者。此后,最高管理者应组织中层管理者对内审结果、目标指标完成情况、EMS改进的可能性和需要等进行评审,以确保EMS持续适用,充分和有效。至此,EMS已完成一轮PDCA循环。组织在实施改善的同时,EMS进入了新一轮循环。打算进行认证的组织此时便可委托认证机构实施第三方认证审核了。初始环境评审初始环境评审是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初始评审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体系的成效,因此必须抓住下述实施要点,一是使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执行我国的法律法规相结合;二是通过评审识别并评价出组织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三是使环境管理体系与组织现有的管理制度能有机地结合,这些都是在初始环境评审中应该解决的问题。经过二年的实践,初步解决了这些问题。初始环境评审是一个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是组织对其本身的环境行为及所有与环境相关的管理活动的全面的、综合的调查与分析的过程。只有做好了初始环境评审,才能够使企业针对自身的环境状况建立一个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所以初始环境评审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中是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内容。初始环境评审主要包括下列三个方面的内容:1、明确组织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评价本组织的环境行为;2、识别本组织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并根据法规的要求和组织本身的价值观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3、评价组织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其与ISO14001标准的差距。从上述的内容可以看出:组织只有认真做好了初始环境评审,才能正确地策划自己的环境管理体系。具体来说才能根据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法律、法规的符合程度最终确定环境方针、目标指标;才能确定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所要解决的问题,使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更有针对性。这样才能够真正通过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取得环境绩效。有的组织没有充分认识到初始环境评审和体系策划在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因而忽视了这一工作,只把编写体系文件作为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容,结果写了很多文件却不明确自己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管理哪些内容,如何进行管理。这样做是不符合ISO14001标准的要求的。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体系策划,而体系策划的基础就是初始环境评审。所以认真做好初始环境评审是一个组织成功地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关键。初始环境评审不同于组织在项目开发建设阶段所做的环境影响评价,它具有更广泛的内容。下面就针对初始环境评审的三项主要内容,分别论述其具体要求。一、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评价是初始环境评审的三项基本内容之一,这项工作应包括下列几项内容:(1)收集并识别适用于本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2)收集并整理本组织评价法规符合性所必需的原始资料及图纸;(3)调查收集本组织与环境法规符合性相关的资料及数据;(4)评价本组织对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程度。下面分别列出每项内容所应做的基本工作。1、法律法规的收集与识别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与识别的范围,应包括本组织的全部活动、产品与服务。有的组织,特别是生产型的企业往往只收集了生产活动及其污染物排放方面的法规,而忽略了企业其他方面的法规和要求。这里应特别强调:(1)要包括组织的全部活动,例如:生产活动、物资的管理,设备、动力的运行,行政管理、生活后勤方面的活动等;(2)要包括产品方面的有关环境的法规,不同的行业对其生产企业的产品一般都制订了严格的法规或标准,其中很多是与环境相关的,例如冰箱及其他家电行业中对其能耗及噪声方面的标准,组织要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中收集这些标准以评价本企业产品对法规的符合性。(3)要注意收集有关环境的其他要求,这里包括一些地方政府颁发的各种管理制度,也包括本系统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提出的各项要求。通过法律、法规的收集与识别,应完成下列资料:(1)与本组织活动及服务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2)与本组织产品环境影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3)环境法规与本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部门对应表。2、收集并整理必需的原始资料对于一个生产型企业来说这里应包括下列基础资料:(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3)污水管网分布图(4)各废气排气筒位置分布图等这些基础资料作为评价法规的符合性是必需的原始资料,对于非生产型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3、调查、收集与环境法规符合性相关的资料对于一个生产型企业应收集调查下列资料:(1)化学品年消耗量统计表;(2)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存储位置图及防护设施;(3)各有害废气排放口排放浓度和总量表;(4)有害废气无组织排放总量表;(5)各废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表;(6)有害固体废物的处置情况一览表;(7)超标排污费、环境处罚费缴纳情况;(8)环境事故情况调查表;(9)环境表彰情况调查表;(10)产品环境性能表。以上资料应组织专门小组,在初始环境评审中整理齐备,作为评价法规及标准符合性的资料。4、评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程度在完成上述三项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逐项分析本企业的实际水平,做出下列评价结论,作为环境管理体系策划的基本依据。(1)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与标准的符合性;(2)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评价;(3)产品环境性能与标准的符合性。上述评价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组织应选派具备上述专业技能的人员参加评价,以保证评价的工作质量。二、环境因素的识别与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1、概述在ISO14001标准中的4.3.1中规定:“组织应建立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它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从中判定那些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1)首先应该强调识别环境因素的范围,应包括活动、产品或服务。对于一般生产型的企业而言,活动和产品与服务一般均应作为识别的范围;而对于非生产型企业由于不生产产品,所以识别的范围可能仅限于活动和服务。(2)另外还要注意标准中提出了组织要确定“它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所谓能够控制,即组织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或管理手段能够对这类因素加以控制的,一般限于组织所管理的范围之内的环境因素;而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则要超出组织本身的范围,即包括合同方或供贷方的重要环境因素。这里要注意不是指相关方所有的环境因素,而是指重要环境因素。这一点在ISO14001标准的4.4.6中也给出了明确界定,即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可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组织所使用的产品中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很多种,例如:汽车配套件中的蓄电池常存在酸液泄漏等问题,工厂常用的空气压缩机存在着运行噪声和效率问题。对于组织所使用的服务中可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常见的有:建筑施工服务、运输服务、有害废物处理方面的服务;以及为组织提供配套件制造或协作加工的服务,例如印制版制造、电镀、喷漆等,在上述这些服务活动中也常存在重要环境因素。(3)标准中所指的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一般可理解包括:在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下的重要环境因素,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下的重要环境因素。在我们识别环境因素时,往往比较重视在正常状态现存的环境因素,而对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也就是潜在的环境因素重视不够。潜在的环境因素是导致环境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原因,在初始环境评审时要特别予以重视。(4)关于环境影响的几个方面除应考虑到向大气排放,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外,还要考虑到对废物的管理,对土地的污染,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以及当地其他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这里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对一些生产型企业而言,在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时,对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应该作为重要的课题进行必要的调查与分析。找出存在的重要问题(也可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