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清楚我国银行改革为何要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外引”有助于完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就是要建立多种股权互相制约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使银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金融主体,完善金融运行与金融发展的微观机制。而仅仅引进国内投资者,是难以完全实现这一目标的。道理很简单:作为国有银行股东,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资本,在现实条件下都很难有效避免行政干预和其他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后并没有使治理结构和经营效率发生质的变化,就是一个实际例证。从另一个角度看,银行的经营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大量专业知识和经验,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多缺乏这方面的知识。而国有银行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大多是国际上有影响的金融机构,具有丰富的银行经营管理经验,更具备抵御行政干预的天然优势。“外引”是以开放促改革的需要。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投资前通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了国有银行的经营状况、投资价值及潜在的投资风险,提高了国有银行的信息披露程度和公信力,增进了市场对国有银行的了解,有助于国有银行在公开募股过程中的股票营销。“外引”不会威胁国家金融安全。有人担心“外引”会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在金融开放的条件下,一国的金融安全取决于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取决于对国际资本流动的管理和控制,取决于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水平,而与银行的股权结构没有必然的、本质的联系。境外投资者入股的国有银行在国内办理业务,主要为国内客户服务,要接受国内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从持股比例看,外资也不会超过中资。而且,也不是所有的银行都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出现了大量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有些外向型经济比重大地区的“三资”企业数量甚至超过了中资企业。数量庞大的“三资”企业,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安全构成威胁了吗?恰恰相反,三资企业成了这些地区经济高增长的持续推动力和重要引擎。也不能过分夸大“外引”的作用有人说,外资机构不是洋雷锋,外资投资国有银行是为了赚钱。此言不错。别说外资机构,中资机构入股银行大抵也是为了赚钱。作为一种商业投资行为,中资和外资投资银行的目的是一致的。但是,只有被投资的银行业绩好了,得到发展了,境外投资者才能赚钱。由于对境外投资者所持股票有锁定期,其不能在国有银行股票上市后马上变现走人,这就要求境外投资者关心和促进国有银行的发展。“你赚钱,我发展”,这有什么不好?当然,也没有必要过分夸大“外引”的作用。银行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从多方面入手,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不过是改革的路径之一,不能奢望这种引进会解决国有银行的所有问题。但廓清在引进战略投资者问题上的种种迷雾,给“外引”以公正、客观的评价,则不仅为顺利推进“外引”所必需,也是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主要存在哪些方面的差距?我国银行业一个颇为突出的问题在于缺乏核心竞争力,更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不是简单的业务、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差距问题,而是理念和功能的差异问题。如果仅是业务、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差距,那么在竞争过程中,通过学习、借鉴甚至是模仿,差距很容易缩小甚至消除,问题在于有无缩小这些差距的理念和动力。竞争理念的淡薄和竞争机制的缺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方面。缩小差距的理念和动力不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拓展与创新理念的差异,二是银行功能的差异。体制问题表现在治理结构方面。中资银行目前大多数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但股权制度大致以国有控股为主。在组织构架方面,尽管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但董事、监事以自身非为银行的股东者为主,几近于荣誉性或福利性的兼职。如此,使代表所有者利益、或者是银行整体利益的董事和监事缺乏对银行高管层监管的主动性,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形成了董事长为事实上的行长、行长则为事实上的常务副行长的领导层格局。因此,双重的委托代理关系,使得领导层自身利益和银行利益相分离,形成特有的“领导文化”,从而使决策层和管理层的求稳意识强于发展意识,创新与开拓的原动力不足。在这种体制环境和文化氛围中,银行的竞争动力必然弱化,创新能力必然不足。银行整体利益和经营管理人员个人利益上的“错位”,是我国银行业缺乏竞争和创新机制的重要原因。银行业的正常业务经营活动、以致创新与开拓,都必须通过银行经营管理人员来具体实施的。就商业银行整体而言,其期望通过业务活动获得尽可能高的收益,其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资产受损、支付发生困难;就银行经营管理人员而言,其期望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更高的职位和更多的收入,其所面临的风险是降职、免职、甚至失业。如果在体制上不能保持银行利益与银行经营管理人员的利益相统一,保证银行经营管理人员的利益与责任相对称,就会产生银行的整体利益与风险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人员的利益与风险的不统一问题,并由此而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商业银行的利益和风险,都必然与银行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直接相关:银行通过业务经营获得尽可能高的收益的经营目标,需经过银行经营管理人员的主观努力来实现。而剔除本人违法犯罪因素外,风险本身存在于创造业绩的工作之中。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在实现利益目标的工作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因工作失误给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如果仅有强硬的风险责任约束机制,而缺乏与之相对等的利益激励机制,就会造成银行整体利益与经营管理人员个人利益不一致的情况,结果因银行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而使银行的整体利益受损。可见,由于缺乏激励与约束相兼容的机制,银行经营管理人员的利益与风险的不相统一,从而使基层人员的安全意识强于发展意识,缺乏创新与开拓的主动性,更缺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和机制。从功能上看,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在于业务结构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中资银行还带有很大的行业性垄断或地域性垄断的惯性,竞争机制先天不足。特别是处于主体地位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是由原专业银行转化过来的。上世纪80年代初银行统管企业流动资金、1985年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划分资金”方式等,确定了四大国有银行在各自领域中的信用业务垄断地位。以后尽管几经改革,这一状况未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加之为在资源约束下的短缺型经济背景下高速度发展经济,通过以间接融资为主体、银行信用为主导的投融资体制来解决资金严重短缺问题,更是助长了商业银行的垄断性,银行成为向国有企业供给资金的部门,银行与企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长期的行业垄断,银行信用为主导的投融资体制的惯性,使商业银行在机构设置与网点分布、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拥有的客户群等方面,具有很强的行业特色或优势,从而也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体制方面具有浓厚的管理型银行特征,固守着“信用中介”这一基本功能,以存、贷款和结算等传统银行业务为主,提供金融服务性中间业务的功能很弱。而随着金融的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发展,竞争进一步加剧。特别利率的市场化以后,利用资金价格的竞争将成为银行业的核心竞争手段之一。而以存、贷款为主要业务、以利差为主要收益来源的经营模式,利用利率手段的空间很小,竞争能力就相对比较弱。而同时,进入市场的外资银行大部分已从传统银行业务转向现代化银行业务,风险小、成本低、收益高的金融服务性中间业务已成为他们主要的利润来源。据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非信用性金融服务的中间业务收入在营业收益中所占比重一般在3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70%。中间业务收入具有高收益、高附加值、低成本、不存在信贷风险和稳定性强的特点。因此,外资银行在传统业务竞争激烈、利差收益收缩的环境下,纷纷注重优先发展中间业务,将其作为竞争战略和功能创新的重点。相比较而言,中资银行的收益结构中,中间业务收入所占比重较小,仅在0.3%~0.7%之间,反映了国内中间业务总体发展水平较低、效益不高。如果说,将来的利率竞争是银行间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那么争夺提供非信用性金融服务的中间业务市场将成为焦点。或者说,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的强弱将决定其核心竞争力强弱。因此,我国银行业加强竞争和创新势在必行,这是迎接加入世贸组织挑战的需要,也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三、解释何谓“贱卖”?可自己给出一个定义,然后依据这一定义进行解析针对中资银行遭“贱卖”的传闻,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昨日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境外的战略投资者投机获利的机会很少,他必须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我们做到长期合作、互利共赢,因此在价格方面自然要考虑到这些因素,也要考虑到他的风险成本。从目前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银行的价位来看,都高于他的账面净值,所以“并不存在着贱卖的情况”。刘明康强调,选择战略投资人是有严格标准的:他在中资银行当中投资占股的比例不低于5%;最短的股权持有期必须是在三年以上;作为战略投资人必须要派出董事,并鼓励向中资银行派出高级管理人才,参与银行的运营管理等。刘明康进一步解释说,建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是2.35元港币,相当于建设银行2005年财务重组以后比较好的状况之下市净率1.96倍,处于五年来我们大型国企境外上市定价的较高水平,也是2000年以来亚太新兴市场所有银行上市股值当中比较高的。A、165亿美元外资参股17家中资银行截至10月末,已有22家境外投资者入股17家中资银行,外资投资金额已超过165亿美元,占国内银行总资本的15%左右。B、8.6%不良贷款率首次降到一位数截至9月末,全部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了5502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到8.6%,首次下降到一位数。资本充足率达到8%要求的商业银行已达35家,其资产占全部商业银行总资产的68.1%。C、892人前三季度处理银行涉案人今年1到3季度,银行业的发案894件,其中自查发现的有613件,占整个案件数接近70%。共处理涉案人员892人四、从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绩效比较方面分析发达国家资产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多采用混业经营(即全能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而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则采用专业银行体制。分业经营增加了成本,阻碍了竞争,最终影响了绩效水平。按照标杆管理的原理,我们选取全球范围内一级资本排名前5名的全能银行(花旗集团、美洲银行、汇丰控股、摩根大通、法国农业信贷集团)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比较,从不同角度考察四大国有商行与国际最高水平银行的绩效差距。1.盈利能力。5家全能银行的资本回报率平均为22.34%,资产回报率平均为1.254%。而我国四大国有银行资本回报率平均为4.325%,资产回报率平均仅为0.19%。可见,这5家全能银行的资本回报率、资产回报率分别是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5倍、6.5倍。这说明我国银行的盈利能力比国际先进水平尚有不小的差距。2.资本状况。商业银行作为高财务杠杆率的金融企业,充足的资本和合理的资本结构是维护公众对银行信心的基本需要,也是银行自身承受各种损失和风险的“缓冲器”。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2001年新资本协议强调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的充足资本储备是银行风险管理的第一支柱,包括信用、市场、操作风险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为8%。国外5家全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超过资本协议的最低要求,平均水平为12.126%,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54%、8.15%、6.91%,只有中国银行达到巴塞尔协议的最低要求。3.资产质量。银行资产质量好坏直接反映银行经营的安全程度,并影响银行盈利的多少、资本损失的大小、各种资产的流动性强弱及银行信誉的高低。5家全能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平均仅为2.51%,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为22.49%、25.69%、30.07%、15.78%。五、全能银行对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启示作为金融机构的制度创新,全能银行能利用一个综合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高效率、一站式、全面的金融服务。尽管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不同,欧美各国金融机构纷纷走上混业经营的道路,说明这些国家已充分认识到全能银行具有其他银行组织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