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开放教育英语专业(教育方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来源:河南学历考试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中央电大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签署的关于本科开放教育英语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协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北京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结合英语专业本科开放教育试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学位授予标准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2.完成本科开放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资格,并统设必修课程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其他课程成绩平均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并经审定合格。4.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英语专业本科四级统一考试,成绩合格。5.通过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命题的第二外国语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反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不悔改,政治审查不合格者。2.在读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警告或一次以上(含一次)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3.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第二外国语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4.开放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统设必修课程成绩平均未达到75分,其他课程成绩平均未达到70分以上者。5.毕业论文不合格者。6.考试作弊者。7.未获得毕业证者。28.未交纳学位申请费者。第三条授予学位的工作程序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审核、汇总开放教育英语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择优推荐拟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名单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2.每年5月份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的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北京外国语大学负责在考前向学员提供备考用练习题型。各省级试点电大应在学生参考前一年年底按照全国高等教育英语专业本科考试委员会的要求组织报名工作。3.第二外国语考试每年举行两次(5月一次,11月一次)。考试命题和评分标准由北京外国语大学负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印制试卷组织考试及阅卷,北京外国语大学予以检查指导。4.北京外国语大学负责提供毕业论文选题,制定论文评审标准并监督、指导毕业论文写作,审核论文成绩。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学生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并负责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工作。北京外国语大学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共同组织论文指导教师培训并颁发证书,根据情况对论文进行抽查。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将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者名单、课程成绩报告单、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和第二外语考试成绩单(或证书)、毕业论文成绩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并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位委员会在中央电大提交学位相关材料后两个月内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第四条学位名称及学位证书1.本科开放教育英语专业授予英语学士学位。2.经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由北京外国语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由中央电大负责。3.学位证书是一次性证件,如有遗失只补发相应的证明。第五条收费标准及办法1.收费标准(1)学位申请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收取的学位申请费用暂定为每人400元。(2)学位证书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收取的费用暂定为每人20元。(3)第二外国语测试费:参加学位资格第二外国语测试的费用暂定为每人30元。32.收费办法各试点电大代收学位申请费、学位证书费及第二外国语测试费,并分别于提交学位申请者名单及参加第二外国语测试者名单时,将相关费用汇至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指定的帐号。(来源:河南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