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本章学习要点1.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社会背景2.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思想理论基础3.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4.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类型问题:为什么需要现代社会保障?第一节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社会背景——社会化生产、经济市场化2、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有竞争就有失败。社会保障必须为竞争失败者给予帮助。3、市场经济的周期波动决定需要社会保障。4、市场经济以应用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劳动者掌握技术的培养费不是家庭所能够完全承担的。1、市场经济是生产社会化的大规模经济,劳动者离开了家庭保障必须走向社会保障。劳动者的问题不再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第二节社会保障制度的思想理论依据一、国家干预主义代表人物:施穆勒、布伦坦勒从19世纪7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新历史学派成为当时德国境内的“主流意识形态”,新历史学派的社会改良政策的主要主张有:(1)非常强调伦理道德因素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劳资冲突不是经济利益上的对立,而是感情,教养和思想上存在差距而引起的对立。因此,解决方式不是革命和暴力,而是通过对工人进行教育,改变其心理和伦理道德就可以了。(2)该学派认为国家至上,国家应该直接干预经济生活,负起“文明和福利”的责任,因此国家要对公民的生活负责,担负起社会保障的责任。强调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之外,国家还有一个“文化和福利的目的”,主张国家兴办一些公共事业来改善国民的生活。二、福利经济学代表人物: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其代表著作为《福利经济学》福利指个人获得某种效用或满足,他们来自对财物,知识,情感,欲望的占有和满足,而所有社会成员的这些满足或效用的总和便构成了社会福利,以货币计算的那部分成为经济福利,经济福利的增大取决于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大和分配平均程度。什么是福利?对个人而言,福利归结为两个命题:(1)对个人的实际收入的增加,会使福利增大(2)转移富人的货币收入给穷人会使福利增大。因此,为增进总体的社会福利的两个措施:(1)增加国民收入量,要增加国民收入量,就必须使资源在各生产部门的配置最优,(2)通过税收机制把富人收入的一部分转移给穷人。庇古提出的实施社会保障的准则有:(1)社会措施不应以损害资本增值和资本积累为宗旨,否则会减少国民收入和社会福利。(2)从富人那里转移收入,“自愿转移”比“强制转移”好。(3)不论那种转移,都要防止懒惰和浪费。(4)反对无条件补贴,最好的补贴是“那种能够激励工作和储蓄”的补贴,要先确定收补贴者能挣得自己的生活费的能力。三、凯恩斯主义代表人物: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代表著作:《就业、信息与货币通论》。主要观点如下:(1)总就业量取决于有效需求的大小,失业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所谓有效需求是指:能够给资本带来最大利润量的社会需求,或商品总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达到均衡的状态的总需求。(2)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和资本边际效率递减的规律的作用,造成资本主义通常情况下消费需求和总需求不足,总会有“非自愿失业”存在,而市场机制本身没有力量使总需求和总供给相等,这样不可避免出现萧条和失业。由此推导,只有通过国家干预才能实现资本主义经济充分就业。(3)国家福利领域的干预有利于增加消费倾向,促进就业。做法:在经济萧条,在国家财政上加大公共事业的投入,如卫生事业,教育,交通等。可以刺激消费,促进增长。相反,在繁荣时期,减少国家财政支出的公共开支,此外,还有货币政策等手段凯恩斯主义的意义:(1)以往干预论主要通过累进所得税转移一部分财富给穷人,凯恩斯论述了政府应该怎样干预,干预到什么程度?(2)以往从伦理,社会公民的角度来论证干预的必要性,凯恩斯从制度本身的角度来论证“充分就业”已不再是工人本身的问题,而是资本主义体系能否正常运行。四、贝弗里奇福利国家计划1942年,贝弗里奇勋爵着眼于战后重建提出。贝弗里奇:《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制定了一套对英国全体公民实行福利制度的指导原则,设计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贝弗里奇报告建议社会保障计划应包括:(1)满足基本需要的社会保险(2)对特殊情况的国民补助(3)自愿保险,满足收入较多的国民需要。第三节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一、宗教与社会保障的关系(1)中国:佛教、儒教、道教与社会保障(2)西方:天主教、基督教、犹太教与社会保障“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构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务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痒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养,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完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天主教徒是通过为他人服务来表达自己的信仰,展现对上帝的爱和荣耀。为他人服务在信仰表达上非常重要,它的重要性甚至超过教堂的礼拜仪式。”天主教的教义认为,“对上帝的爱的宣言如果不以帮助、物质救济等方式使邻居受益的行为的话,那么这种宣言将不会被上帝接受。爱人如己比贡献祭品更加珍贵。”二、伊丽莎白《济贫法》(1)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问题圈地运动工伤事故环境问题与公共卫生恶化(2)1601年《济贫法》主要内容:A.建立地方行政和征税机构,从比较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B.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C.资助老人、盲人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他们建立收容所。D.组织穷人和儿童学艺;E.提倡父母和子女的社会责任;第四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1)社会背景社会保险是供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又是资产阶级缓和阶级矛盾、维持社会安定的社会政策。(2)标志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标志是19世纪80年代德国颁布的一系列法令:包括《疾病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保险法》、《老年人和残障社会保险法》等。“构建社会保障体系视一种消极革命的投资”———俾斯麦“社会弊病的医治,一定不能仅仅依靠对社会民主党过火的镇压,同时必要促进工人阶级的福利”———俾斯麦“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是最守本分的,也是最容易统治的”。———俾斯麦二、社会保险制度的组织基础和技术基础(1)社会互助组织A.产生于17世纪末,是产业工人为抵御劳动风险而创立的互助基金组织。B.互助组织对社会保险的影响:一、不以营利为目的,共同集资,互助互济。社会保险正是吸收了这种思想,并贯彻国家意志创立社会保险。二、互助组织的管理形式被嫁接到社会保险上,如按行业管理,早期的很多社会保险也是按行业管理。三、互助项目,如疾病,事业,养老,工伤成为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四、互助会的缴费机制,为早期社会保险,工人,雇主和政府共同承担责任提供依据(2)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发展为社会保险提供了技术方面的经验。其中商业人身保险对社会保险的影响更大。商业保险的生命表和生命年金理论的研究,为寿险精算技术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由于社会保险也是为人身风险提供保障,与商业人身保险有相同之处,因此,商业人身保险的技术受到对社会保险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社会保险借鉴了商业人身保险的技术经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主要在于:(1)属性不同,社保是非营利的,社保基金发生亏损时由国家财政弥补,商业保险是赢利,以契约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不补贴。(2)对象不同,前者以劳动者及其家属为对象,法定范围内规定的都必须参加。商业保险以自愿为原则,(3)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合同,社保强调为社会做贡献的义务,才有享受的权利。商保的缴费的多少决定权利。讨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4)管理体制不同,社保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负责,专门社保机构管理,如我国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商保是商业保险公司管理,(5)水平不同社保是一种基本保障,考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商保考虑环境,是一些生活水平较高的人的保险.(6)立法不同。前者是劳动立法,后者是经济立法。第五节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发展——多种制度模式的形成一、投保资助型又称“传统型”社会保障模式,它是以各种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辅之以社会救助或社会福利,强调自我保障为主,国家保障为辅。该模式起源于德国,随后为西欧、美国、日本等众多国家所仿效。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家庭津贴(提供子女津贴、养育津贴和养育假)住房津贴和社会救助(对贫困者)等,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包括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和失业保险。强调社会成员只有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并且缴纳保险费,才能在失业、患病、老年时得到保险金。除了工伤事故保险外,其余社会保险项目的保险费由雇员和雇主各承担一半。1998年社会保险费率是雇员月毛收入的42.1%,其中:养老保险是20.3%,护理保险是1.7%,医疗保险是13.6%,失业保险是6.5%。社会保险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以全体工薪劳动者为保障对象,在有些国家,有的社会保险项目还通过劳动者惠及其家庭成员;保障基金主要来自雇主、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国家财政予以资助;基金筹集方式以现收现付为主;保障待遇与劳动者的缴费多少及工资水平直接关联。这种模式的优越性体现在:由于采取多方筹资,责任共担机制,国家财政负担比福利国家的轻;注重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强化自我保障,有利于维护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二者的内在统一;基金以现收现付为主,在社会成员间统筹使用,体现了保险的互助互济的特性。该模式也有其局限性,在现收现付的财务机制下,社会保险的费率受人口年龄结构和人口的就业比例影响较大。在人口老龄化、就业率下降时,雇主和雇员缴纳的保险费将不足以支付保险金,如果大幅度提高缴费率,则会因费率过高而难以承受。二、福利国家型“福利国家”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模式,是指由国家对所有国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保障,其社会目标是扩大社会福利、实现收入均等化和维持充分就业。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制度最早在英国创立,之后西欧、北欧的一些国家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相继实行,其中,瑞典被称为“福利国家的橱窗”。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范围含盖在瑞典的所有人,不论其是否具有瑞典国籍;保障项目繁多,主要包括基本年金(全体国民,甚至覆盖侨居一定年限的外国人,只要达到65岁,均可享受统一金额国民基本年金)、附加年金(遗属养老金、妻子津贴、儿童津贴等)、国民健康保险(几乎免费的医疗服务和高额病假补贴)、失业和工伤事故保险、儿童补助(每个儿童从出世之日直到16岁均可享受,三个子女以上家庭还有儿童附加补贴)、培训补助、子女抚养贷款、老年福利、房租补贴、带薪假期、免费教育(公立学校免交学杂费和书本费,交通费补贴,午餐免费供应)、社会救助。瑞典的高福利制度依靠高税收支撑。据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公布的《2004年度财政收入统计》报告显示,2004年瑞典税收收入占GDP比例为50.7%,在所有OECD国家中继续位居第一,美国倒数第三,为25.4%。英国的“福利内容”主要包括:1、全民医疗(农民在内)、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经费基本上由国家负担,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发放退休金,失业救济,和家庭补贴。2、庞大的社会服务机构,被称为“福利国家橱窗”的瑞典福利范围更广。除了生育、疾病、伤残、失业、养老外,还有儿童、遗嘱、单亲家庭、住房、教育和培训津贴。3、总体保障,形成一套相互联系、共同保障的社会安全网。福利国家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政府负责,保障全面。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以公民权利为核心,以国家为直接责任主体,为全体国民提供保障,即不论地域差异或收入高低或职业种类,每个公民都有权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有的国家还把保障的对象扩展到移民和游客。第二,保障项目齐全,保障水平高。保障项目涵盖了社会成员“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福利需求,保障标准也较高,能够确保社会成员有尊严的生活。第三,保障基金来自高额税收。国家通过高额累进税制度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来维持福利国家高水平的福利支出。在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取向上侧重于公平。第四,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