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设计及制造、汽车与拖拉机、机车车辆工程、流体传动及控制、真空技术及设备、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林业与木工机械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铸造、塑性成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工业设计工业设计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制造、农业机械化相近专业金属材料工程腐蚀与防护无机非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压电瓷、电磁材料、电碳)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测控技术与仪表精密仪器、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检测技术及精密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化学工程包装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印刷技术纺织工程纺织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注:1、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系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2、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但又与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相近,在申报相关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通过单位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确认。3、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申报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