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武装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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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Q/FK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企业制度Q/FKJTGZBW---2015武装保卫管理制度2015-6-1发布2015-6-1实施山焦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发布1目录前言-----------------------------------------------------2管理办法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3汾西矿业集团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10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17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法---------------------22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反恐防范工作实施方案---------------------34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40汾西矿业集团公司运销内调、上站煤公路运输管理办法---------67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人民武装工作管理办法---------------------77考核细则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83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创建“平安单位”活动考核细则--------------92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地面消防安全管理竞赛考核细则-------------97汾矿集团全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内部市场价格目录(消防专业)---98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百分制考核细则----------102汾矿集团全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内部市场价格目录(民爆专业)---108汾矿集团公司运销内调、上站煤公路运输管理考核处罚细则----1132前言本制度汇编是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武装保卫工作而制定。制定本制度汇编的目的是推进武装保卫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本制度汇编由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制度汇编由武装保卫处负责起草。本标准由武装保卫处归口并负责解释。3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为集团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山西焦煤党发【2013】47号《山西焦煤集团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和集团公司实际,现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为指针,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和“稳定工作责任制”,组织动员集团公司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完善领导机构和规章制度,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违法违纪案件和火灾灾害事故的发生,为集团公司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二、组织机构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组长: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组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副职级领导成员:副总师、各职能处室及介西公安分局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装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武装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对领导组负责。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制4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要与所属基层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真正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制度,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工作目标(一)各单位要以“六不发生”,“三不伤害”(即不发生影响全公司政治稳定的问题、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不发生职工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和火灾事故、不发生爆炸事故、不发生重大工作失职行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为工作目标。使集团公司保持良好的社会环境。(二)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形成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维护企业稳定的工作格局。(三)开展“平安区队、平安社区、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精心组织、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达到省级、市级“平安单位”创建验收标准,实现和谐、文明、健康、稳定的“平安汾西”。(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六五”普法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强、氛围浓。(五)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大隐患排查,经常对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分析,有效控制和解决越级访、集体访,严防群体性事5件,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对不稳定因素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化解,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六)加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大事件严格防控,重点部位实现电子监测监控全覆盖,日常工作和岗位建设达到标准化、制度化。四、重点工作及措施(一)坚决把维护稳定摆在工作首位,坚持稳定压倒一切1、建立健全舆情分析报告机制,广辟信息来源渠道,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对反馈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对有可能发生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问题,积极制定措施妥善解决。2、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建立由党办、公安、武装保卫、宣传、纪委监察、安监、工会、团委、组干、劳人、信访、生活服务等部门组成的矛盾纠纷调处领导组,各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各司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积极疏导各类矛盾纠纷,着力化解消极因素,做到及早发现,正确疏导,稳妥处置,力将矛盾隐患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和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3、各单位要树立超前意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各类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二)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全面落实综治措施各单位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效措施,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以武装保卫、公安牵头,护卫队、义务消防队、群众自保组织等积极6参与的治安防控队伍,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以重点单位、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重点人员防控为主要工作目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落实群防群治措施,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对重点防范部位、要害场所的监控能力,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确保矿区、厂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秩序稳定。深入开展以创建“平安区队、平安社区、平安单位”为重点的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本单位辖区实际情况,在广大职工群众中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民主法制教育,引导职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加强文明企业创建活动,按照集团公司创建国家级文明企业的目标要求,坚持“党委领导、相关部门组织、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文明企业达标创建活动。要把文明企业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硬件投入和软件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管理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影响力,以文明企业创建的实际成效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三)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提高综合防控能力1、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7案,确定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提高综合防控能力,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2、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消防、民爆物品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明确领导责任,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真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办公楼、会议室、餐厅、文体场馆、居民区等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防火演练,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意识和防灭火能力。集团公司每季,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部门要进行日常检查、巡查。在民爆物品管理方面,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的原则,抓防范、建制度、夯基础、促管理,切实做好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3、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把手”责任制,完善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严格措施,落实责任,把维护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守好、守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4、抓好民族宗教管理,加大治非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果断查禁、取缔非法宗教及其地下活动,杜绝非法聚集、非法朝圣,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挑起矛盾、制造事端。(四)广泛开展警企共建活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警企共建工作,介西公安分局及所属派出所应与8集团公司各单位密切配合,落实职责,并与周边公安机关协调共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共同承担相应的社会管理责任,积极做好防范和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矿区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与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斗争,密切把握矿区不稳定动向,发现苗头要及时摸排活动规律,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活动,严惩犯罪。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落实目标责任,进行目标考核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具体要求是:1、责任目标(1)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到武装保卫、公安、信访、消防、人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经常化、制度化。(2)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超前做好防范工作,对重大问题要做好预案,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3)积极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得力、防范到位。(4)加强治安管理,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多发性案件、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不发生一般案件。(5)强化消防管理,杜绝隐患,防范火灾,确保本单位9无火灾事故。(6)经常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用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阵地,力争本单位“黄、赌、毒”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7)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及时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8)加强集团公司“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活动形式多样,内容新颖,效果良好。2、考核奖惩凡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责任目标,单位社会稳定,治安良好,无重大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及群体性事件,集团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并申报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得力,单位出现治安状况混乱,发生较大刑事、治安案件、火灾灾害事故、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评模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灾灾害事故、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为实现山西焦煤“两大目标”、建设“四个焦煤”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0汾西矿业集团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加强企业治安防范,维护矿区社会秩序,为汾矿集团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山西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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