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科学素质是决定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建设美好生活的前提,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以服务“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为重点,扎实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筑牢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基础,为我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科学素质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6.5%,适应创新型贵州建设需求的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更加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二、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普及15年教育。推进中小学科学教学改革,保障科学课程教学,增加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育的横向配合。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发展,鼓励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系统提升学生科学素养。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面向大学生广泛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弘扬科学精神,讲解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红领巾科技小社团、“科技之光”青年专家服务团等校内外结合科技活动,鼓励科技场馆、科研院所和高校实验室、博物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企业、社区活动场所和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等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拓展青少年校外科技教育渠道。“十三五”期间,中小学在校学生每年参加1项以上科技教育活动。(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省社科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林业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文物局、省体育局、省妇联)(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擅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和“万村万人电子商务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充分发挥贵州农业云平台作用,扩大“文化驿站”农村覆盖范围,依托云平台和“文化驿站”实现农业信息资源跨行业、跨区域共享。深入实施“贵州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创业项目开发,示范引领农民依靠科技致富。总结推广农村科技特派员、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科技进村入户、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等做法,探索政府、社会力量与媒体、支农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合作,打造农村科普服务“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将农村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扶持出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农业科普宣传品,强化双语农业科普工作,结合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农业科普宣传活动,推进科普精准扶贫。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普及宣传,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十三五”期间,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牵头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省科协,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民宗委、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大数据局、省商务厅)(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岗位培训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科技社团、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大国工匠、教育美工、智慧蓝领、巾帼建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等群众性竞赛活动和技术革新活动,激发职工创新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大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和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到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达到15家,力争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大力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作用,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和科学发展趋势,拓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视野。发挥贵州基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作用,丰富干部科学教育学习内容,推动网上学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机制,将科学素质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分层次、按需求制定科普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到2020年,初步建立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要求相匹配的公务员队伍。(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科协、省委宣传部)三、实施科普能力建设六大工程(一)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技教育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人才。加强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将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科学测量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科学教育工作室等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多媒体等科技教育设备。建立省级骨干科学教师、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制度,每年开展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业务交流。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每年选派优秀科技辅导员到国内外参加培训和科技交流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有资质的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培训工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责任单位:省社科院、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二)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广泛开展社区气象、消防、防震减灾等应急科普工作,开展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老年人急救等安全科普工作,开展体育健身、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等生活科普工作,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完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漂流书屋等服务站点,依托社区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科学教师、科技人员、科普专家、大学生社工及社区居民等科普志愿者广泛开展社区科普便民服务活动。加快社区科普工作“四有”(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经费、有科普资源和有科普人员)建设,推动将科普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建设规划。广泛开展科普示范社区、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创建,完善社区科普示范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科普事业,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到2020年实现城乡社区科普服务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科协、省妇联、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环境保护厅、团省委)(三)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深入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计划,加快建立电子科普橱窗、农村e站、社区e站、校园e站等科普信息化载体,推动实现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和运营机制全面创新。鼓励科学与文艺跨界合作,围绕公众关切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大力开展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生产适合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广的科普融合作品。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纸质出版、网站传播、移动终端传播”等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强化科普信息精准推送服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采集、挖掘公众需求数据,做好科普需求跟踪分析,通过各类定制传播方式,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资源送达目标人群,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满足公众对科普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委宣传部、省科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农委、省扶贫办、省民宗委)(四)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建设一批主题、专题和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馆;推动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等利用现有场所,建设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和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农村青少年科普活动阵地,拓展“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的服务范围。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整合现有资源,在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卫生保健等领域建设一批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提升科普教育服务能力。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充分发挥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国家科普示范基地的科普功能。建立科普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公共投入。完善公益性科技馆免费开放制度,提高科技馆的辐射率和利用率。到2020年,力争各市(州)、贵安新区分别建有一个实体科技馆,省级以上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均达到10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地震局、团省委、省妇联)(五)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加强对科普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一批原创科普作(产)品示范基地。充分挖掘大学生科普设计创意资源,推动科技类赛事成果集成和转化。加大科普创客模式的推广力度,为科普创客搭建科普创意交流、科普产品开发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支持科普展品、教具的设计制作,科普影视和动漫产品的开发生产,推动将科普产品和研发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加快推进以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文化街区小镇等为内容的“4个10”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兴办各类科普文化产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科协,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发展委、团省委)(六)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需要,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