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专题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从2005年12月24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议、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以来,经历了(一年半)四读后,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又一部法律,并作为调整劳动关系方面的基本法律。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这部法律出台的社会背景目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存在四大问题:问题一:劳动合同签约率特别低(如建筑业20%左右),特别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签约率特别低,是社会埋下的一个不和谐因素。问题二:低端劳动者的权利受侵犯问题非常多,劳动维权成本高,而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问题三:劳动者流动性大,权利救济渠道不畅通,劳动关系不稳定。问题四:现在工会在维权上遇到挑战。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容概要:(一)适用范围(二)规章制度(三)劳动合同订立(四)无效劳动合同(五)工资支付(六)劳动合同变更(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八)经济补偿金标准(九)法律责任(十)劳务派遣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一、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有所扩大2、《劳动合同法》第二条:(1)适用本法(建立劳动关系):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2)依照本法执行(建立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工会(第五十六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第九十三条)、承包经营个人(第九十四条)。注意:《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立法宗旨”中没有依据《劳动法》相关的字眼,只提“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原因是它适用范围扩大。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二、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四、八十条▪在实体和程序二方面要求:1、《劳动法》实体要求(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合同法》新增程序要求(第四条):▪制订、修改或者决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工会或职工有权提出意见修改不适当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要经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三、劳动合同订立(一)先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者:学历、婚姻等(二)后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出具解约证明、办理社保档案转移、经济补偿、合同保存两年等劳动者:保密和竞业限制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作业解析:招聘中的“选美”侵害了女性什么权益?答题要点:1、先合同义务的知情权2、平等就业权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三)用工之日为劳动关系开始的唯一标准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用工一个月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无责;2、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按月支付2倍工资(首月不罚)。3、满一年以上视为订立无固限合同并按月支付2倍工资。(公式:双倍工资=工期*2-1)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作业解析•1、2006年3月厨师高某与朝鲜饭店业主李某相识。李某对高某说:你来我这里干吧,我不会亏待你的。高某即到该饭店厨房主灶。4个月过去了,李某分文未付高某工资。在高某向其索要时,双方又为月工资标准发生争执。高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按每月1500元标准支付其劳动报酬。•问题:高某与李某之间形成的是什么法律关系?他们之间的争议能否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四)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序号《劳动合同法》规定1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负责)人2姓名、住址、居民(其它有效)身份证号码3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的其他事项另外双方约定责任责令改正;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删除了:1、劳动纪律,改由规章规定;2、违约金责任条款和合同终止情形条款,改由法定,禁止约定。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案例•李玲,2009年7月毕业,通过人才市场与某公司签约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很简单:劳动合同从2009年7月15日起到2010年7月15日止,每月工资1500元,工作内容是打字员兼前台接待,单位提供基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3个月后,李玲发现公司很不正规,且经常任意克扣员工工资,于是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本月工资。人事部门答复:原先签订的合同缺乏“违约责任”这一必备条款,属于无效合同,所以,李玲可以离开,但不能要求支付本月工资。李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解析:必备条款,通常理解为构成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常逻辑推理为:如果不具备这些条款,则合同不成立,即使成立也无效。•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劳动者工作了很长时间,结果由于一个条款的缺失而无效,显然是荒唐的。•结论:合同有效,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五)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1、约定试用期;2、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劳动条件等标准);3、约定培训协议:(1)专业技术培训的,可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约的,培训费按服务期逐年摊销,只需支付余额作为违约金。4、约定保密协议:(1)对高级管理、高级技术、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三类人员。(2)竞业限制期内,单位按月给予经济补偿。(3)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4)竞业期内可以到不竞业单位就业。5、约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6、不得约定违约金规定:除专项培训服务期违约金、保密竞业限制违约金外,不得约定劳动者违约金。如:以解决户口、孩子入学入托就业为条件,附加服务期违约金无效。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上节课回顾1、以下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A.违约金B.合同试用期C.工作地点D.工作内容E.工作时间F.劳动报酬G.五险一金H.劳动纪律答案:ABGH2、以下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是()A.违约金B.合同试用期C.工作地点D.培训协议E.工作时间F.劳动报酬G.保密协议H.竞业限制答案:ABDGH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某企业职工小马不喜欢现在的工作,经常因工作质量问题与主管领导发生摩擦,小马想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又有顾虑,原因是小马在1年前接受企业的安排,到国外参加了专业培训,企业为此支付了4万元培训费用,且小马与企业订立了培训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小马想离开企业,但又不愿向企业支付违约金,于是希望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小马很长时间工作表现不好,企业领导也很头疼。(2009年人力资源中级真题)3、如果小马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额是()。A.两倍培训费用;B.不超过培训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C.4万元培训费用;D.不低于培训费用的80%•参考答案:B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4.企业支付小马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费用包括()。A.培训期间的差旅费B.培训期间的工资C.培训期间企业发放的福利D.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参考答案:AD5、关于小马离职后竞业限制约定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竞业限制一般为3年B.解除劳动合同后,该企业应给予小马一次性竞业限制经济补偿C.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D.解除劳动合同后,该企业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小马经济补偿参考答案:CD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赵某于2008年3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2008年5月的一天,赵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康复后,赵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赵某于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6.赵某与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A.赵某若每周在该公司累计工作30小时,该公司可以与赵某订立口头协议B.自赵某在该公司工作之日起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C.因赵某为非全日制用工,该公司与其不得订立口头协议D.赵某与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参考答案:B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案例分析:2007年12月,小李和单位(私营企业)合同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并有高额的违约金(办理了北京户口)。2008年6月,试用期到期了单位不给转正,而且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同时每个月都扣保险,且少交了5个月。7、小李若想结束劳动合同,用不用赔违约金?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8、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约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A.按约定期限履行劳动合同B.劳动纪律C.培训服务期D.竞业限制E.福利待遇参考答案:CD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9、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A)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B)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借款关系(C)两企业之间签订劳务输出的合同关系(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产生的关系答案:D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规定(第14条)1、有下情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2)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订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没有本法三十九条和四十条(一)(二)项情形的。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推定双方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口诀:十退十二锭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2、用人单位未签订的法律责任: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按月支付2倍工资。总结双倍工资情形:A、一年内不签订书面合同,仅在一年内罚;B、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始终罚。3、劳动者有片面选择权,但单位有权不续约,不签合同。(三十九条和四十条(一)(二)项的情形)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例题1: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解析]第十四条A选项中赵女士在该公司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用人单位没有义务与之签订无固定汇率期限的劳动合同。B选项中钱先生的条件符合本条二款(二)项的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C选项中孙女士的条件符合本条二款(三)项的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D选项中李先生如果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这合同约定,公司的行为应当符合约定。本题目的正确答案是BCD专题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制度例题2: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有权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A.钱先生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B.周某于1995年进入某企业,2003年辞职,2006年6月重新应聘该企业的销售业务主管,聘期3年。周某要求该企业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齐某任职期满,单方要求所在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任某2008年5月任职某公司,一直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