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工程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焦信字【2008】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焦作大学教学管理规定》和《焦作大学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全体实习管理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要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第二章教学管理工作第四条各专业要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目标与教学大纲,安排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第五条在学校、企业双方商定下,根据专业技能训练和就业导向要求,各专业应制订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包括顶岗实习课程目标、教学任务书、顶岗实习指导纲要等。第六条各专业对口顶岗率要达到80%以上。在顶岗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第七条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各专业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进度,结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为企业方面生产或者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院部同意。更改计划后的顶岗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第八条顶岗实习单位的落实采用学生自主选择和院部集中安排两种形式。因为工位、就业等问题,学生自己联院实习单位,需在确认指导教师(含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同意后报院部审核批准。第九条在顶岗实习中,学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还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双重制度管理。第十条加强对顶岗实习教学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并搜集相关教学信息,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引入实习单位评价教学质量的机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形成持续改进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第十一条在学制和学分管理上,采用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管理办法适应顶岗实习的要求。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写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在顶岗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含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总结、考核、评比(见附件),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学生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由平时工作表现(包括出勤、平时纪律等)、实习周记表(附件3)、实习报告(附件4)三部分综合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50%、20%、30%。成绩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第十二条学校对在顶岗实习期间违犯学院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按《焦作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十三条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第三章顶岗实习组织第十四条顶岗实习坚持学院管理和顶岗实习单位管理相结合,以学院管理为主的原则,由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和共同管理。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由院办公室协调,具体工作由实习指导小组落实。成立由院长、书记、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组成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实习指导教师为直接责任人。第十六条学生顶岗实习前要向院部提交《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协议书》(附件1)和《焦作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2),经院部和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实习。第十七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院部要安排由校内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组成实习指导教师团队,以校内指导教师为主。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由学校聘请顶岗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保证每名学生有对应的实习单位兼职教师负责。校内指导教师遵循“学生顶岗实习、老师顶岗锻炼”的原则安排。年青老师或者没有企业经历的指导老师在带队期间,执行挂岗训练制度。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维护学生的利益,帮助学生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第十八条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和实习结束后的教学工作,职责为:(一)负责学生实习期间日常学习的指导。指导教师要保持与学生的联系,每周至少要与学生取得一次联系,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各项工作和实习实习周记的记录,并积极运用网络教学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组织学生成立学习小组,利用通讯、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为学生辅导答疑。(二)负责学生实习结束后各项实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阅。(三)学生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要结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综合给出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并报实习指导小组审核。第十九条辅导员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职责为:(一)负责学生实习前有关实习管理制度和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二)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指导学生临时党、团组织活动。3(三)督促学生认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负责做好实习期间的考勤、考核和记载。(四)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情况,配合学院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方法。(五)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业余活动。(六)协助学校做好对顶岗实习期间违纪学生的处理。(七)负责做好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鉴定。(八)负责所带班级最终实习成绩的记录存档。第四章顶岗实习管理第二十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当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场纪场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管理,努力掌握专业技能。第二十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要求,在院团总支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有计划地进行。实习点学生中党、团员人数超过5人的成立临时党、团组织,党、团员人数未达到5人者,实习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随实习单位进行。第二十二条在顶岗实习前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结合专业和实习单位的特点,制定出详细的学生顶岗实习行为规范,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业余活动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实习期间学生需要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第二十三条在学生管理上,实施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多个顶岗实习基地分散的矛盾。由辅导员全面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加强信息沟通,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不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和实习、生活情况。如果实习点有3名学生以上,要指定学生干部,协助实习指导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第二十四条各院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组织教学、学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实地检查,集中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问题。第二十五条辅导员在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要继续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各项实习准备工作。未能带队参加实习的辅导员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协助实习指导教师、院部做好本班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要经常与实习学生联院与沟通,并及时向学生管理办公室反映学生顶岗实习情况。顶岗实习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做好顶岗实习学生返校后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第二十六条学生顶刚实习期间,实习期未满不得擅离开实习单位。确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中止实习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和家长同意证明,经实习单位批准,报学院备案。第二十七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按照学校有前规定执行4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各学年具体实习方案参照此管理规定编写。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信息工程学院2008.12.285附件1(双面打印)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协议书为了安全、有效的进行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促进毕业生的择业就业,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一、学生生顶岗实习期为:2009年2月16日~2009年5月31日。2009年5月31日学生返校。2009年6月1日~2009年6月7日(15周)毕业生清考、办理离校手续。二、实习毕业生自离校后,由实习单位与学生签订有关劳资及安全协议。由学院组织实习的学生,由学院指定负责人组织安排学生本人与实习单位办理;自主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直接与实习单位办理。三、由学院负责组织实习的毕业生,在实习期内,由于实习单位和其它单位、个人的责任,造成实习学生安全损失的,由学院和学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议,共同向实习单位或责任单位、责任人追究法律和赔偿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直接与协议单位或责任人交涉处理。四、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应遵守国家法规法令,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五、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应事先在实6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离开前告知学院指导教师或负责人,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六、自己联系单位实习的毕业生,应主动、定期与自己的指导教师及辅导员进行联系,汇报实习情况。由学校组织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间应严格接受指导教师的管理,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带队教师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七、学生在实习单位工作超过学院规定的返校日期或未按时返校,由此错过毕业清考和毕业证发放时间的,学校视为自行离校,其当事行为,均由学生负责。八、学生要遵守所在接受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卫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遵守法律法规,注意饮食卫生及往返学校途中交通安全,讲究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九、集中实习学生必须加入有关保险,并强烈建议个人实习的学生也加入保险。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保险公司报告,并迅速报告指导教师或学院。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信息工程学院(甲方)实习学生(乙方)代表签字: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7附件2焦作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顶岗实习申请表姓名性别专业班级个人电话家庭电话实习类型自主选择家长姓名学院安排家庭住址实习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编固定电话法人代表移动电话顶岗实习内容个人申请本人________________申请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实习,实习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实习期间若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毕业证暂缓半年发放)请批准!家长签名:家长电话:学生签名:学生电话:200年月日实习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家长意见家长签字年月日辅导员意见辅导员签字年月日指导教师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院部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说明:1、学生需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相关规定,如违反有关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2、本申请表需在实习前有学生填写交辅导员登记,并最终交各教研室存档。3、外省学生家长不方便来校签署意见的可以由本人在家长意见栏内说明“家长已同意顶岗实习,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8附件3顶岗实习周记表姓名班级学号周次时间实习内容9附件4信息工程学院顶岗实习实习报告姓名:专业:学号:实习单位:起止时间:实习指导教师:职称:校内指导教师:职称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指导教师:(公章)年月日学校指导教师鉴定:指导教师:年月日实习成绩所在院部意见(公章)年月日10个人总结(包括:顶岗实习在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作用、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过程以及实习后的心得体会等,可续页打印,正文统一用宋体小四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