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医人才培养怎样才能满足市场需要?——改革中医教育体制的思考王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摘要:当前的中医传承主要靠官办的院校教育,院校教育在中医教育体制中居于绝对的垄断地位,并且中医院校教育采取统一的办学模式,再加上执业医师法将其他中医传承人才挡在市场之外,从而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僵化的中医思想传承体系,阻碍了中医的发展,中医院校教育培养的毕业生不能满足市场的多层次需要。因此,需要改革中医教育制度,采取市场化的人才培养方式。中医人才的培养方式应当是多元的,中医思想的传承体系应当是开放的。关键词:中医;人才培养;市场机制;院校教育;师承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对中医工作非常重视。不但将中医保护写入宪法,而且各级政府还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中医药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中医的发展似乎还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尤其是中医人才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要。中医药人才质量高低,关键靠教育。一、当前的中医教育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医培养制度采取过中医进修、“师带徒”和院校教育等形式。发展到今天,形成了以“国有官办”的院校教育占绝对优势的中医教育制度,其特点是院校教育处于垄断地位,“师带徒”等方式日渐式微,从而形成了封闭的、一元的中医思想传承体系。这一传承体系由三个方面构成:居于垄断地位的院校教育,院校统一的培养模式,以2及中医执业市场准入制度。(一)院校教育处于垄断地位解放后,“师带徒”传承模式逐渐发展成占垄断地位的中医传承方式。自1951年起,国家开展了中医进修和西医研究中医活动。1956年,国家开展了“师带徒”运动,并开始兴办中医院校,但这一时期国家主导下的“师带徒”仍然是培养中医的主要途径。文革后,中医院校办学在国家的支持下,逐渐获得了垄断地位。(1)对中医院校办学的政策支持。1978年后,政策逐渐转向以政府举办的院校办学为主。1988年国家《1988-2000年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多种办学形式并存,…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医教育体系…”。国家对中医院校教育投入大量人财物,从硬件到软件,进行全方位的扶持。(2)取缔其他办学形式。从2002年起,国家将民办的中医院校全部取缔,甚至将国家高等自学考试中的中医药学专业全部取消,从而使自学的中医不能再报考中医执业资格考试。(3)将中医师承教育等纳入到院校办学体系内。比如将“师带徒”培养纳入到高考招生体系中①,举办以院校为基础的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这类师承教育失去了自由带徒的精髓。“师带徒”从文革前“主要的”培养方式,边缘化为“补充办法”①从1978年起,河南省将“师带徒”培养纳入到高考中,中医学徒的招生、管理、出师考核,均仿照普通大学生,并分配工作,评定职称。卫生部还将这一模式进行了推广。3①,变得微不足道。(二)中医院校的统一办学模式中医院校“国有”的另一面,是“官办”。其特点是通过统一的计划管理方式,如学科、学制设置、统一大纲、编写统一教材等方式,传授统一的、标准的知识,将中医人才按工业化方式批量培养。以编写统一的中医教材为例。由于中医学的学术多样性很难统一,编写中医教材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新中国成立后,编写教材受到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将教材视为“法定课本”②,通过计划经济的统一管理方式,实现了教学大纲的统一、教材统一;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对教材编写的控制有所减弱,但仍然掌握在国家手中,编写教材由部委直接管理变成部委控制下的协会管理,由“统编教材”,变成了“规划教材”、“协作教材”及“自编教材”,并且教材还有了“级别”,如国家级规划教材、卫生部“十二五”规划教材。院校自主办学权有所扩大,但本质上整齐划一的办学模式没有变化。不过,校教育的垄断地位得以巩固,还依赖于市场准入制度能有效地禁止传统的师承、家传等方式。①“高等和中等中医院校,是培养中医人才的基地,…应当继续坚持师带徒这种传统方式,作为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的一种补充办法。《认真抓好中医和中西医结合队伍的建设》,《光明日报》1980年3月22日社论,载于卫生部中医司编:《中医工作文件汇编(1949-1983年)》(内部发行),第299页。②1963年,在全国中医学院中医教材第二版修订审查会议上,卫生部中医司吕炳奎司长在总结发言中说:“我们必须认识到教材是代表一个专业的法定课本,代表一个学术的完整体系,这是我们的共同事业。”4(三)市场准入制度对其他中医传承模式的歧视建国初期,国家建立了以学历和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的中医市场准入制度,但是考试却考大量的西医知识,在四种必考科目中,只有一种中医科目①。这种制度,因为“歧视中医”不符合实际,受到国家领导人的批评而被废除。随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开始实施职称制度,直到199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施行。执业医师法重新建立了中医师市场准入制度,但是把中医当作西医管理,考试大量西医内容(现在已不作要求),配套的文件又设置了苛刻的条件,如要求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在注册后需要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对师承人员的“师傅”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师徒关系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公证等②。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利益关系,许多地方政府部门不组织民间中医人才认证考试③。因此,保障传统师承模式的条款几乎成为一纸空文。这样,通过确立中医院校教育模式的垄断地位,再加上院校教育统一培养,批量生产,配以执业医师法将传统师承教育排除在外,从而构建了一个封闭、垄断的、僵化的中医思想传承体系,带来很多弊端。①任小风:《批判贺诚同志在对待中医的政策上的错误》,《人民日报》,1955年12月20日,转引自吕嘉戈编著:《挽救中医:中医遭遇的制度陷阱与资本阴谋》,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53-154页。②详细讨论见刘晓鹏:《中医执业医师准入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中国卫生法制》,2010年第5期。③见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2009年在“中医影响世界论坛”的发言。5二、现行中医教育制度的弊端现行中医教育制度,毫无疑问取得了相当的成就,然而其弊端也是多方面的。(一)导致大量的民间中医非法行医对于民间中医的过度管制与歧视,导致了大量学有专长的民间中医“非法行医”。这个问题早在开国之初就存在,比如,1956年,中央宣传部在给中央的报告中称,由于被当时的法规限制,1956年上半年“仅北京市就有800名左右的‘无照医’一直在偷偷摸摸地暗中替群众治病①”。到了上世纪末执业医师法施行后,问题又重现。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的估计:真正能达到独立行医、专业行医的中医药人员,全国大概有五十万人左右,其中至少一半约25.6万民间医生,被执业医师法关在合法行医的大门外②。一方面是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另一方面大量能够治病的中医师不能合法行医,管制政策本身值得反思。(二)院校教育毕业生难以适应市场的需要在院校教育统一办学模式下,统一培养、批量“生产”①《中央宣传部关于中医工作的报告》,1956年12月27日,载于卫生部中医司编:《中医工作文件汇编(1949-1983年)》(内部发行),第111页。②陈其广:《民间中医药问题和对策建议》,田原,赵月中主编,《中医人沙龙·5·乡土中医绝活专号》,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3年,第137页。6的毕业生,由于具有基本相同的知识结构,是标准化的“产品”,自然难以适应多元的市场需要。随着国家不再对毕业生“包分配”,加上中医药大学扩招,相当多的中医药专业毕业生不从事中医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院校培养的毕业生,虽然不乏优秀者,但从总体上来说不能适应市场的多元化需要。与此相对的是那些诊疗技术高超的“名”中医,门庭若市,一号难求。(三)导致中医流派的日渐消亡一元化的中医知识传承体系,还导致中医流派的濒临消失。据报道,200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课题组调查表明,中医学术流派发展极不平衡,大多数中医流派面临断层甚至消失①。2010年一份调查显示,54家海派中医流派中,如今保留较好,仍然活跃在临床第一线的有26家,11个曾经名震一时的海派中医流派正濒临断代失传,另外17个流派已经失传②。在院校教育传播“标准”的中医知识,传统师承等方式的日渐式微,学术流派存在的多元的思想基础被破坏的条件下,流派消失是必然的。三、改革中医教育体制的建议改革中医传承体制,就要厘清政府管理中医药的边界,让中医人才的市场培养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为此,要打破院校教育的垄断地位,赋予传统的师承方式以应有的地位,放①刘燕玲:《大多数中医流派已经消失》,《健康报》,2006年8月10日,第1版。②肖蓓:《三成海派中医流派已经失传》,《东方早报》,2010年10月21日,第A06版。7开社会力量中医办学,并可在院校教育中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多渠道的中医思想传承。1.破除对传统中医师承方式的偏见改革中医教育体制,破除“西方中心论”的偏见,打破认为传统中医师承模式“落后”的观念。首先,尊重传统,从现实需要出发,扭转唯学历是举的政策倾向。大幅度放松对传统中医师承方式的管制,放手让民间中医药发展。其次,打破既得利益关系的束缚。减少对国有官办中医院校教育的过度财政投入,实行管办分离。在医疗政策制定方面,尤其是市场准入方面,对各种中医教育方式应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2.推行中医的市场化培养方式中医的培养方式应当是多元的,中医思想的传承体系应当是开放的。国家不应当管制任何修习中医的方式,任何人都能以任何方式学中医,大学教育、师承、家传、自学都可以,只要能通过中医师资格考试。将中医资格考试分成三类,院校毕业生、社会考生(包括师承、家传、自学等)、具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分别考试、考核,再辅以一定时期的实习,就可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对社会考生降低报名门槛,比如报名资格设定为只要高中毕业,年满22周岁就可以,8不再设定其他条件。3.在中医院校教育内部引入竞争机制在中医院校教育中,赋予院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在中医专业课程设置方面,取消国家对教材的统一“规划”等计划管理方式。给教师以专业课的授课自由,自选自编教材,无论什么流派,不宜从国家层面进行干涉。或许,这样才会出现真正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这个大学是温病学派的中心,那个大学是“方证对应派”的圣殿,此大学以传承黄元御学说为主,彼大学以“火神派”闻名。通过建立以市场机制培养为主的中医教育体制,既能让中医院校毕业生,又能让没有学历的中医修习者,以及具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都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进入市场行医,还能促进中医多元思想的传播与竞争,提高中医人才的诊疗技术,满足市场对中医服务的多层次需要,同时也能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医药参与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起到促进作用,还能减少国家经费投入,一石多鸟,何乐而不为呢?作者简介王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社科院研究生院2013级博士四班邮编:102488Email:wangxfng@163.com电话:188-1033-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