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17□ 曹庆锋【摘 要】20世纪七十年代,随着伊斯兰复兴运动在马来西亚蓬勃兴起,伊斯兰教在公共生活领域中的地位显得日益重要。伊斯兰复兴运动否定和排斥西方的现代化模式,认为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主张用伊斯兰发展观解决伊斯兰世界面临的问题,重新审视和思考伊斯兰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道路问题,马来西亚政府致力于寻找整合传统与现代的、多元化的现代化实现路径,实行以伊斯兰经训精神为指导的现代经济模式,先后建立了伊斯兰金融、伊斯兰信用、伊斯兰税收等现代经济制度,其中以伊斯兰金融系统最为著名。【关键词】马来西亚;伊斯兰经济思想;金融体系Abstract:1970s,withtheboomingofIslamicRevivalMovementinMalaysia,Islamicpositioninthefieldofpubliclifehasbecomeincreasinglyimportant.Denyingandrejectingwesternmodernizationmodel,IslamicRevivalMovementthinksthatmodernizationdoesnotmeanWesternization,andadvocatesproblemsfacedbytheIslamicworldshouldbesolvedintheIslamicdevelopmentconcept,andthemodernizationpathsinIslamiccountriesalsoshouldbere-examinedanddeliberated.TheMalaysiangovernmenthasbeenconcentratedeffortsonseekingfortheintegrationoftraditionalandmodern,pluralisticmodernrealizationpath,andcarriedoutmoderneconomicmodelguidedbythespiritofIslam.Islamicfinance,Islamiccredit,taxandothermodernIslamiceconomicsystemhasbeenestablishedearlyorlate,ofwhichthemostfamousisIslamicfinancialsystem.Keywords:Malaysia;IslamicEconomicThought;theFinancialSystem20世纪七十年代,随着伊斯兰复兴运动在马来西亚蓬勃兴起,伊斯兰教在公共生活领域中的地位显得日益重要。马来西亚政府将伊斯兰价值观引入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创造一个守信、高效、公正且富有纪律性的政府和一个充满活力的国家。到20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勃兴,马来西亚政府开始在经济领域内大力引进伊斯兰文化,实行以伊斯兰经训精神为指导的现代经济模式,开始建立伊斯兰金融、伊斯兰信用、伊斯兰税收等现代经济制度,其中以伊斯兰金融系统最为著名。马来西亚的伊斯兰金融系统是一个包括伊斯兰银行、伊斯兰保险业和伊斯兰资本市场在内的、完整的金融系统。因此,马来西亚以其完整、系统的世俗金融系统与伊斯兰金融系统并行的“双系统金融体系”蜚声于世。一、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20世纪六七十年代,马来西亚受到全球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影响,建立伊斯兰银行的呼声日益高涨。马来西亚政府于1983年在《公司法》基础上制定了《伊斯兰银行法案》。该法案规定,马来西亚允许成立伊斯兰银行,规定学术文化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体系初探DOI:10.16293/j.cnki.cn11-1345/b.2015.04.0072015.418CHINAMUSLIM由马来西亚中央银行负责对伊斯兰银行的开设、运营进行规范和监督。同年7月,马来西亚的第一家伊斯兰银行——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有限公司(BankIslamMalaysiaBerhad,简称BIMB)宣布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注册成立,这标志着马来西亚进入了伊斯兰银行和传统银行并存的时代。1989年马来西亚政府又制定了《银行和金融机构法案》以进一步规范伊斯兰金融业的发展。20世纪九十年代初,马来西亚政府允许传统银行利用现有设施(包括工作人员和分支机构),开设伊斯兰金融窗口,提供伊斯兰金融产品和服务,伊斯兰银行分支机构数量迅速增长。到1993年时,马来西亚宣布成为全球第一个建立伊斯兰银行与传统银行并行的“双系统银行体系”国家。1999年,马来西亚的第二家伊斯兰银行——马来西亚土著知识银行有限公司宣布成立,该行是由马来西亚土著银行和商业银行合并而组建成的。此后,政府开始致力于调整伊斯兰银行系统中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的组成结构,广为增设伊斯兰分行,扩大伊斯兰金融业务的规模。2005年,马来西亚第三家伊斯兰银行——丰隆伊斯兰银行宣布成立,该银行计划在3年内使资产增长15%,发展成为马来西亚国内最大的伊斯兰银行。[1]2006年8月,政府宣布实施“国际伊斯兰金融中心”(InternationalIslamicFinancialCenter)计划,拟通过加强与世界伊斯兰银行和欧洲其他银行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伊斯兰金融的对外开放程度,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到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中来,这种联营模式标志着马来西亚伊斯兰现代金融业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据统计,仅2005-2009年间,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数量由6家迅速增长至17家。此外,马来西亚还有4家国际伊斯兰银行以及16家提供伊斯兰金融产品的传统银行;提供伊斯兰金融产品的银行网点数量也有大幅增加,从2005年的766个增加到2009年的2087个。[2]随着伊斯兰银行数量的激增,伊斯兰银行资产也获得了大幅增长,2005-2009年,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业资产年均增长率高达20.2%,2009年时,伊斯兰银行资产达到786亿美元,占银行系统总资产的19.6%。[3]除伊斯兰银行外,马来西亚政府还积极建立全面的伊斯兰金融系统,先后成立了伊斯兰商业银行和伊斯兰金融公司。目前,马来西亚共有24家伊斯兰商业银行,下设1663家分行,总资产达187亿令吉;有18家伊斯兰金融公司,82家分公司和3家独立公司,金融公司下设招商银行5家和清算银行7家。[4]二、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伊斯兰保险是伴随着伊斯兰银行的发展而出现的,但其合法性却一直存在着广泛争论。一部分伊斯兰学者认为传统的保险制度是违背伊斯兰原则的,其理据主要在于:一切事情都是由真主前定的,不存在未知和不确定的因素,给未来事件保险和承认不确定性收益是对真主至上的亵渎;以获取保险金为目的的投保行为类似于赌博,这将诱惑世人以欺诈、投机、冒险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不义之财;最后,大部分人有可能在缴纳大量的保险金后并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而无权获得补偿,这样保险公司将积聚大量财富,而当保险公司利用保险金进行投资时,则不可避免要参与有息的业务,而这是与沙里亚法的“禁息”规定相抵牾的。但是随着伊斯兰经济的迅速发展,伊斯兰金融的自我调控能力日益增强,伊斯兰保险业的反对声音变得越来越小,更多的学者和穆斯林开始接受伊斯兰保险这个新生事物,积极寻找保险业和伊斯兰原则的契合点。一些具有现代经济头脑的伊斯兰经济学家和宗教学者认为:“伊斯兰保险与传统保险在风险评估及处理的方式上,以及如何处理保险基金上存在着本质的区别。”[5]伊斯兰保险是基于“相互责任”、“相互合作”和“相互提供援助和帮助”的原则而成立的。它实际上是一种“联合担保”,即“当某个投保人遭受损失或损害时,由所有参与保险者联合承担风险的一种方法”[6]。1976年,国际伊斯兰经济学会议在麦加召开,与会代表号召:建立一个由伊斯兰教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组成的委员会,并根据教法的互助原则,提出一项摆脱利息和投机的保险制度,以代替目前流行的商业保险形式。[7]1979年1月,第一个伊斯兰保险公司在苏丹宣布成立,它附设在苏丹费萨尔银行下,实付资本100万美元,苏丹政府给予免税的特权加以扶持。此后,其他伊斯兰国家纷纷仿效苏丹,伊斯兰保险业的发展步入快车道。马来西亚政2015.419府于1984年颁布了《伊斯兰保险法》,并于1985年成立第一家伊斯兰保险公司——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为穆斯林提供家庭险(包括个人家庭保险、教育保险、团体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和一般险(包括火险、车险、意外事故险、海运产业险和工程险等)两个方面的保险业务。1988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行长亲任伊斯兰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将伊斯兰保险的运营纳入到中央银行的整体监管之下,有效地保证了伊斯兰保险业的平稳发展。同年,第二家伊斯兰保险公司——国民伊斯兰私人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宣布成立;1995年,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和印尼等国的保险运营商联合起来,共同组建东盟伊斯兰保险集团(ASEANTakafulGroup,简称ATG),以加强东盟地区伊斯兰保险业务的联系;1997年,东盟再保险国际有限公司(简称ARIL)在纳闽岛宣布成立,ARIL促进了ATG成员之间的业务联系,通过提供额外的再保险空间,减少伊斯兰保险业对传统再保险的依赖程度,标志着马来西亚保险业的一次飞跃。[8]截止到2006年3月,马来西亚国内共有伊斯兰保险公司8家,保险资产占全国保险业资产总额的5.6%,业务占全国市场的6.7%。三、马来西亚伊斯兰资本市场伊斯兰资本市场是严格依照沙里亚法原则建立起来的,是马来西亚的一级证券市场,也是马来西亚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标是促成伊斯兰政府债券和伊斯兰合作证券上市,以推动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它主要由伊斯兰债券市场、伊斯兰基金市场和伊斯兰股票市场三部分组成。(一)伊斯兰债券市场马来西亚伊斯兰债券市场成立于1990年,当时马来西亚壳牌公司发行了1.2亿令吉的伊斯兰债券,这是伊斯兰债券的全球首次发行。马来西亚的伊斯兰债券市场主要经营中期伊斯兰债券和短期伊斯兰商业债券业务,与其他伊斯兰国家不同的是,马来西亚允许无担保的伊斯兰债券,即只要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有足够的有形资产作为支持,发行人就可以发行债券,而无需担保资金。整个20世纪九十年代,马来西亚的伊斯兰债券发行量极小,进入新世纪后债券发行量逐步扩大。据马来西亚中央银行的统计:2004年马来西亚伊斯兰债券市场的交易额达到116亿令吉,比上年增长13.4%,累计公开发行伊斯兰债券金额达978亿令吉,占全马资本市场已发行债券金额的25.7%。[9]2005年,马来西亚伊斯兰债券的销售额又比上年增加了一倍,达200多亿令吉,占全国债券销售总额的30%。到2006年底时,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批准发行的116家债券中,已有64家是伊斯兰债券;伊斯兰债券规模达到420.2亿令吉,占债券发行总量的55.4%。至2008年年底,马来西亚苏库克债券(伊斯兰债券)的发行量占全球发行总额(1036亿美元)的2/3,成为全球苏克尔债券发行量最大的国家。[10]马来西亚伊斯兰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国内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小伊斯兰企业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在国际伊斯兰资本市场中亦占据重要地位。(二)伊斯兰基金市场马来西亚伊斯兰基金市场主要经营伊斯兰单位信托基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马来西亚对伊斯兰投资产品的需求日益迫切,仅1997-2006年间,伊斯兰单位信托基金的复合增长率高达33.8%,超过整个基金产业15.4%的增速。[11]至2006年时,伊斯兰单位信托基金已初具规模,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新批准成立了17家伊斯兰单位信托基金,经营信托基金的公司多达100家,占马来西亚基金总数的24%。其中,50家为股票基金,18家为伊斯兰债券基金,19家是平衡基金,其余为货币市场基金、结构化产品基金和固定收益基金等。2006年8月,KPJ保健有限公司发行Al-AqarKPJI-REIT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主板挂牌交易。Al-AqarKPJI-REIT是全球第一个伊斯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随后陆续又有11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