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衍生产品会计问题研究编辑:会计职称考试关键词:金融衍生产品;会计金融衍生产品又称衍生金融工具,它是在传统的金融产品如货币、股票、债券等基本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派生而来的金融工具,是以转移风险或收益为目的、以某一(某些)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标的、价值随有关金融工具价格或金融变量变动而变动的跨期合约。本文就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一、金融衍生产品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交易特点(一)金融衍生产品产生的历史背景20世纪70年代世界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化促成了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革新,其中金融创新是亮点,且不断产生突破。从金融衍生产品形成的脉络透析,其形成首先在于各国政府对市场利率的管制政策的放松,是利率市场化的产物。其次,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浮动汇率制成为市场主流,给国际间信贷和投资活动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的价格风险,金融衍生产品的兴起成为金融风险的避风港。同时,金融竞争的加剧,银行业的积极推动,客观上“催生”了金融衍生产品。其中银行业的一个重要做法是将表内资产表外化,减少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将盈利点向表外方向转移。另外,金融理论的不断创新也为金融衍生产品的兴起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特别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1973年发表的《货币需要期货》一文为货币期货奠定了理论基础;布莱克和斯克尔斯同年发表的《关于股票欧式看涨期权定价》一文为期权定价提供了理论支持,其模型被后人不断发展并延伸,使得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断得以推广。(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特点金融衍生产品具有以小搏大的高杠杆效应,交易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国际金融界所发生的“巴林事件”是最为典型的一个例子。然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只要操作得当、价格变化预测无误,便可以较少的保证金带来数以倍计的巨额收益;对于资本需求者而言,金融衍生产品的存在与创新为其提供了多种选择的机会,从而使金融衍生产品成为具有防范、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的利器,倍受瞩目。二、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理论对中国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的冲击金融衍生产品的飞速发展,提出了许多传统会计理论难以解决的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关于金融衍生产品的会计理论对中国传统会计理论有着巨大的冲击,表现在以下若干方面:(一)会计要素定义我国传统会计理论的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负债则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其立足点均在于: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或预期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变化。IASC关于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理论中指出,金融衍生产品是指“任何形成一个企业的(已确认或未确认的)金融产品并同时形成一个企业的(已确认或未确认的)金融负债或权益性工具的契约,是以签约为标志,考虑了合同或权益性工具的契约”。它是以签约为标志,考虑了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这种合约尽管也被投资者所控制,但其立足点在于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其内涵着重强调的是:未来期间契约的履行情况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二)会计要素满足条件及确认标准我国传统会计理论要求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与该资产或负债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企业;(2)该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确认标准包括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原则和配比原则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以“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基础,而对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予承认。而IASC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理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确认,采取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的两步确认法。初始确认条件包括:(1)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实质上转移到了本企业;(2)企业所获取金融资产的成本或公允价值或所承担金融负债的金额必须可以可靠地予以计量。终止确认条件包括:(1)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了其他企业,且其所包含的成本或公允价值能可靠地计量;(2)合同的基本权利或义务已得到履行、清偿、撤销或者期满无效。即初始确认与终止确认的标准是相互对应的,按相关性原则,以“风险与报酬的实质转移”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风险报酬的转移和可计量性。(三)会计损益确认我国传统会计理论遵循“实现”原则,即“过去发生”的交易、现“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及相关费用均在当期予以确认。IASC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理论则指出,金融衍生产品后续计量中因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损益并未“实现”,在损益确认时,突破“实现”原则,采用报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反映浮动损益。(四)会计要素确认时间我国传统会计理论在确认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时,强调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并以交易发生的时间为确认标准,也即在交易发生时进行一次性确认。IASC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理论则不是以交易发生的时间为确认标准,而是以合约的履行时间为确认标准,除了合同缔结时需要确认以外,还将存在着所谓“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五)会计计量我国传统会计理论的会计计量是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之上的。历史成本是资产实际发生的成本,反映了资产或负债交易时的历史记录,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一切经济业务和交易事项一律以历史成本为入账价值,强调并坚持单纯的历史成本原则。IASC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理论则是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即在财务报表上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允价值进行再确认和计量,并合理处理由此带来的未实现持有利得和损失。采用市场价格来追踪金融衍生产品的价值变动(盯市)即“公允价值”原则,更能体现出信息相关性的特征,反映它的风险及其对企业的可能影响程度。(六)会计特征我国传统会计理论所述的会计特征是:(1)以名义货币单位作为统一的会计计量单位;(2)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作为记录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的依据;(3)以交易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历史成本一旦形成就将维持其属性,直到相应的资产已耗用或销售,或负债已经清偿为止。从计量属性来看,历史成本原则强调并坚持单纯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IASC的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的特征是:(1)其价值随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相对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要求较少的净投资;(3)在未来日期结算。金融衍生产品是以风险存在为前提,并为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其交易有别于一般的金融现货交易,是以标准合约交易和保证金交易为基本特征的,其主要功能是保值或投机,其计量属性呈现多样化。(七)会计报表与信息披露我国传统会计理论中,金融衍生产品不被确认为传统的会计报表要素,只能作为表外事项在附注中说明。表外项目对企业外部关系人构成隐藏的潜在风险。IASC就金融工具的披露提出了较为全面的要求,既重视表内列报,又重视表外披露。由于IASC准则中解决了金融衍生产品的确认问题,其产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都要在表内进行列报,表外披露包括定性化信息和定量化信息两个方面,并以定性化信息为主。相关项目由表外转至表内反映,使必要的公允价值、风险等信息得以披露。财务报告体系能够满足充分披露金融衍生产品信息的需要,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作出正确估计和判断。三、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会计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会计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不仅与相关的国际会计惯例存在差距,而且也与现实所要求的水平相距甚远:(一)有关金融衍生产品的会计理论尚未建立我国加入WTO以后,金融企业业务创新的步伐逐步加快,其表外业务所占比例和风险日益加大,金融企业必将要求按照国际惯例来处理相关的金融业务,即包括金融衍生产品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而我国目前对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的研究大多只停留在介绍西方经营管理和研究成果的阶段,有关金融衍生产品的会计理论尚未建立。(二)金融衍生产品的会计实务缺乏相应的规范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的规范很少,内容也过于简略,而实务中各期货交易所和投资企业对期货交易的会计处理与披露又各不相同。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相继开展了代客外汇买卖的业务,国内的大企业为规避外汇等方面的风险,也委托银行在国际市场上进行一些衍生交易。在会计处理上,大多数银行采用的是历史成本计量与表外披露相结合的方法,如对已实现部分在期末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统一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未实现部分的权利义务一般不在表内确认。由于各金融机构自有一套会计科目和具体的核算办法,使会计处理不统一,报表的可比性差,且风险信息披露严重不足。(三)金融衍生产品缺乏有效的会计监督金融衍生产品作为一种高风险的金融工具,它的发展更需要会计工作的监督。而目前我国对风险较高的金融机构衍生交易实行非现场的事后监管,而且手段比较单一,主要是审核报送的财务报表和业务统计表,且审核的频率也较低,基本上只有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四、对策与建议(一)会计确认标准的重新制定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情况下,为了使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将会带来多少收益或风险以及如何规避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会计应将合同订立、持有、履行的全过程全面反映出来。(1)应按相关性原则,以“风险与报酬的实质转移”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在缔结合同、风险和报酬实质转移时,应当进行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初次确认。(2)已经确认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在未来交易发生之前,尽管其风险、报酬既定,并且也无“实质性”变化,但仍应对其在持有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再进行后续确认。企业可根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状况和其具体经营金融衍生产品的情况,结合重要性原则予以再确认,如对主要的金融衍生产品则在报表中单独列项反映,并根据其价值波动情况,按旬或在更短的时间内进行再确认。(3)应遵循谨慎原则,在损益尚未实现以前,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可比照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设立“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准备”科目。当合同约定的未来交易发生时,即企业丧失相应的权利及义务,这时应当确认金融资产与负债,即所谓的终止确认,并将账面与实际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二)会计计量原则的相应变动金融衍生产品的计量是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的核心和难点。金融衍生产品是与金融市场紧密相连的,其价值也往往随市场行情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美国FASB也认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是衍生工具惟一相关的计量属性”。笔者认为,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以市场为基础来确定我国的计量模式。实务中应视具体情况而定:(1)对于金融衍生产品所占比例较大或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银行和其他机构可以采取公允价值作为金融衍生产品的计量属性。(2)对于一般企业,其金融衍生产品主要采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法,当相关市场进一步发展完善和可行的公允价值项目在报表中的比例增大到一定比例时,再全面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三)会计信息披露与财务报表的改革一方面,必须规范信息披露的原则、标准、方式、内容和可比性,增加市场交易的透明度,接受相关利益者和社会的监督,从而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必须加快现行财务报表的改革,在财务报表上披露金融衍生产品的信息。应当包括:(1)持有或发行金融衍生产品的目的、面值或合约内容;(2)金融衍生产品的相关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3)金融衍生产品的会计政策和管理政策,以及如何确认和计量金融衍生产品及相关的损益等。表外披露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1)明细表中未能列出的特殊的合同条款或条件。(2)核算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和会计政策,包括对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和停止确认的时间标准;作为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来源;确认和计量金融衍生产品所引起的盈利和亏损的基础和原因等。(3)与金融衍生产品活动的相关风险和风险管理的信息等内容。这样,既可达到充分披露信息的目的又不一定全部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以满足报表使用者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风险、信用暴露风险、流动风险、未来现金流量风险等信息的需要。总之,对于金融衍生产品,一方面要大胆地吸收、借鉴国外成熟的认识和做法,尽快在国内建立相应的规范,构筑金融衍生产品会计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加快研究并制定金融衍生会计准则,应进一步探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