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全全//环环保保设设施施管管理理制制度度1.目的加强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与管理,提高运行质量,防止因使用、维护、管理不善而造成职业伤害事故。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设施的采购、使用、维护与管理。3.职责3.1安环部负责对安全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管理。3.2各单位(厂、部)负责本单位(厂、部)安全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3.3采购部、负责挑选具备安全环保设施生产资质的供应商,并负责采购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环保设施。3.4设备部为安全环保设施使用单位(包括在建工程)安全环保设施的选购(供应商选择、选型)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为安全环保设施安装、维修、验收、检测等过程提供专业性技术支持和管控。4.术语安全设施: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而设置的安全报警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装置。主要指危险气体介质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设备设施配备的声光报警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放射源检第2页共4页测装置;安全阀等防/泄爆装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呼吸器、安全带等防护器具。环保设施:指废水沉淀槽、过滤(压滤)器、体吸收(回收)塔、废渣堆放池(场)、粉尘收尘(除尘)器、噪声消声器、放射屏蔽装置、取样器(工具)、分析仪器等。5.过程要求5.1新增安全/环保设施管理5.1.1采购部在采购安全/环保设施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合格供方,并经公司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各单位(厂、部)需要新增设安全/环保设施时,首先应经过安环部批准,确定所需设施的型号后,方可报采购计划,工程项目中的配套的安全环保设施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装设。5.1.2安全/环保设施在投入使用前,业主单位(厂、部)必须通知安环部、设备部共同对安全/环保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5.2安全/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5.2.1相关单位(厂、部)要建立完整的安全/环保设施管理台帐,并及时更新。5.2.2各使用单位(厂、部)在检修、维护生产设备时,必须同时对配套的安全/环保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与主体生产设备同步完好运行。5.2.3安全/环保设施故障停运时,各单位(厂、部)要及时上报安环部,并尽快采取临时安全/环保应急措施,并抓紧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运行。恢复运行后24小时内将事故分析报告报安环部。5.2.4使用单位(厂、部)要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环第3页共4页保设施进行维护与检修,做好运行、检修记录,及时提出安全/环保设施检修、技术革新及改造计划,确保安全/环保设施处于完好状态。5.2.5公司所有安全/环保设备设施的增设、报废、拆移、闲置、停运必须经安环部同意。安全/环保设施属固定资产报废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非固定资产的安全/环保设施报废须经过安环部批准。5.3使用单位(厂、部)对岗位操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使其了解安全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有关技术性能,掌握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设施运行达到要求。6.考核6.1运行控制:6.1.1安全/环保设施施工或安装中未能严把质量关,造成安全/环保设施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因存在明显质量问题而影响安全/环保设施使用寿命的,考核责任单位(厂、部)2000元。由于施工组织不利造成工期延误,安全/环保设施不能与主体设备同时投运,每延误一天考核责任单位(厂、部)1000元;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公司问责制通则对责任领导进行处罚。6.1.2安全/环保设施所属单位(厂、部)未建立设施管理台帐,或台帐未及时登记更新的,考核责任单位(厂、部)500元。6.1.3安全/环保设施投运后,没有有效的运行控制文件,考核责任单位(厂、部)1000元,新增的安全/环保设施未按上述规定经安全管理部门和设备部门批准和验收考核责任单位(厂、部)2000元。6.1.4安全/环保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考核责任单位(厂、部)500元。操作人员经培训上岗后,但不掌握本岗位应掌握的知识、技能,考核500元。第4页共4页6.1.5未经批准拆除安全/环保设施(包括附属设施),考核责任单位(厂、部)2000元。6.1.6安全/环保设施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或影响运行效果的,未及时修复,每发生一处,考核责任单位(厂、部)1000元。6.1.7安全/环保设施计划检修,未按规定报告的,考核责任单位(厂、部)1000元。6.1.8生产设备开机前,必须先检查确认安全/环保设施处于可靠的运行状态,违反此项,考核2000元。6.2各单位(厂、部)因安全/环保设施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对责任单位(厂、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管理规定。7.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