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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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号: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见附件1)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告知卡和警示标识(附件2))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2.关于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部门:为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部门)承担。特此报告。附件: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名单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副组长: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日常工作管理人员:关于任命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各部门:为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任命为我单位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指定为我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任命等人为我单位的专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特此报告。附件: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表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一、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邮箱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机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三、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序号姓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邮箱2014年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为了做好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单位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经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研究,制定本单位2014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方案内容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本单位计划于2014年月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我单位生产车间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报卫生行政部门,对超标的岗位和作业场所进行治理,使之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3、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1)按照有毒和无毒作业分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布局,减少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2)根据检测结果和检修结果,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作业点、生产车间、设备、工艺等进行相关整改和改进,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防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对未能正常运转的、老化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换;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当生产工艺发生变革时,及时变更申报。5、职业健康监护(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新招的一线生产员到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按照拟聘用岗位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我单位该岗位作业,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拟聘岗位作业;当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时,要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更情况补充相关职业健康检查项目;(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拟定于2014年5月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及时组织需要复查的员工进行复查,及时调离职业禁忌证患者;积极配合做好疑似职业病人、职业病人的诊治工作,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90天内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无异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按照规定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的员工进行复查、诊治等工作,如果员工不愿复查,必须签订相关告知说明及自愿放弃复查申请等方可办理离职手续。6、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宣传(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积极参加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并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2)拟定于2014年4月于单位食堂/会议室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个人防护等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在单位宣传栏及时公布、更新相关职业卫生宣传资料、画册等;7、新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认真落实本单位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及时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及时向职业卫生监管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备案),在经过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取得相应批复后,新建项目才能正式投入运营。8、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1)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及时更新。(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9.个人防护用品管理(1)认真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的个人保护工作,为员工配备合格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采购部门所采购的防护用品必须有LA认证和QS认证标识,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假充真、不得以医用口罩、棉纱口罩代替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2)个人防护用品采取按需发放的原则,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要指导并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并做好领取登记记录。10、职业病危害告知人事部门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告知的内容包括:(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2)危害后果;(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0、资金保障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病防护计划,公司在年初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全部落实,以确保计划的实施二、事项、实施日期、实施部门表2-1201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序号日期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实施部门实施情况实施负责人备注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3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4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5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6职业健康监护7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宣传8新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9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10个人防护用品管理11职业病危害告知12职业病人诊治13其他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涉及职业危害的原材料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一、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单位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单位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三、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五、经我单位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1、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1名(本企业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1名(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职业病防治管理员:1名(由组长指定)组员:(各工序或车间负责人)2、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架构图:三、六、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2、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3、依法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3、依法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对劳动者职业健康受损情况及时跟进处理。4、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5、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6、负责本单位各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7、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组长:副组长:管理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8、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计划和措施。七、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详细情况(一)、组长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亲自处理疑似和确诊职业病病人的权利保障工作。7、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8、对本企业的职业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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