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文件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下发文件3、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6、职业病防治经费7、职业病防护设施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和检修记录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14申报山东海铭家具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部门、车间、科室: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安全科明,张三任组长,李四任副组长,林长青为小组办公室主任,陈达、司明宁等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见附件。山东海铭家具有限公司2017-06-30附件:小组成员具体分工序号姓名行政职务领导小组职务联系方式职责1陈明乐总经理组长15978703328全面负责职业病领导小组工作2杨波副经理副组长13869291018传达组长的命令;安排职业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3林长青主任办公室主任13953461855对组长和副组长负责,转达组长和副组长的命令,协调各部门工作,具体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山东海铭家具有限公司关于任命职业卫生专职、兼职管理人员的通知各部门、车间、科室: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任命林长青为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任命柯光城、曾海燕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希望以上同志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公司要求,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山东海铭家具有限公司2017-06-30职业病防治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将2017年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如下安排:一、工作措施(一)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二)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车间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五)厂安全科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年内聘请上级有关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监测。(六)不断完善产尘、产毒点的抽尘排毒设施和加强职业卫生培训。二、工作具体安排第一季度1、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完善生产现场抽风防尘设施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4、现场粉尘监测5、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监检6、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厂安环科及各生产车间、班组第二季度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2、召开一次劳保用品意见征求会议3、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4、生产现场粉尘监测5、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厂安环科及有关科室、车间、班组第三季度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3、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4、职工健康体检厂安环科、及有关车间、班组第四季度1、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3、职工健康体检4、年度工作总结厂安全科、及有关车间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一)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危害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经过卫生审查批准。(二)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存在或者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实向所在地县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危害的防护、应急救援设施。(三)规范用工管理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四)严格材料和设备管理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不隐瞒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中的职业危害;当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或有毒有害材料时,要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五)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六)切实履行危害告知义务劳动合同上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危害后果以及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实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七)加强作业职业防护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应合理、有效。按标准为劳动者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1.制定个体职业病防护用品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发放的个体职业病防护用品登记记录;3.及时维护、定期检测个体职业病防护设备;定期维护、检测应急救援设施。(八)如实履行事故报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如实提供证据或资料。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法人代表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管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根据安监部门的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企业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5.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并及时组织抢救,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落实。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五、车间主任职责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各项措施贯彻到本车间的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山东海铭家具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操作管理。三、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编制范围职业卫生教育及考核、生产技术、职业卫生辅助设施、职业卫生保障、有毒物质监测、健康监护、职业病认定及伤残鉴定、职业禁忌症管理、职业病人的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急性中毒后抢救、中毒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四、具体规程(一)职业卫生教育1、新进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均要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职业卫生教育。(1)、公司级教育(一级)由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职工医院负责。其教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本厂生产特点、本厂的中毒物种类、本厂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知识。所有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至车间及单位。教育时间一般为24小时。(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由车间专职人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职业病危害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教育时间一般为12小时。(3)、班组(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教育时间8小时。(4)、“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工人方准许其上岗进行学习,此间本人只准作辅助性操作或在有经验的师傅指导下,做简单操作。待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经分厂考试合格,方可持安全教育卡到生产部办理领取安全作业证。取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