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WH模式该模式是按照以下公式核定经营者的效益收入:效益收入=风险收入+年功收入+特别奖励1.风险收入。风险收入根据经营责任书净利润指标及企业实际经营业(1)100%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责任书净利润指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风险收入按表5—8计算,最低额不低于5000元。表5—8企业法定代表人风险收入计算表(A)万元(2)完成经营责任书净利润指标50%以上100%以下的,法定代表人风险收入按表5—9计算。表5—9企业法定代表人风险收入计算表(B)万元(3)对于完成经营责任书净利润指标(扭亏指标)50%以下的,不给予本年度风险收入,同时,扣减以前年度的累计股票(份)期权或风险基金。2.年功收入。年功收入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时间和工作业绩综合评定(见表5一10)。表5—10年功收入档次对照表工作业绩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与同行业相比,企业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水平。工作业绩分为四个档次:(1)业绩突出,即企业发展速度快,前景好,经济效益在同行业持领先水平。(2)企业有明显发展,前景较好,经济效益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直保(3)企业有所发展,但存在一些问题,经济效益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4)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持续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年功收入分成四个档次:一等年功收入标准为l600元/月,二等为800元/月,三等为400元/月,四等为200元/月。年功收入每年评定一次,可以随着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时间和工作业绩的变化而变更等次。企业法定代表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常退休(因其他原因离开本职务的除外),可继续享有其退休前的年功收入。3.特别年薪奖励。对以下情况,将给予特别年薪奖励:(1)企业本年度重大经营举措将对今后发展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2)企业净利润指标连续3年保持20%以上的递增速度。(五)WX模式该模式是按照以下公式核定经营者的效益收入:效益收入=风险工资+重点目标责任奖励1.风险工资。风险工资是指企业经营者在按经营资产的规模缴纳相应的风险金后,依据企业全年实际的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得到的风险报酬。其最高限额不超过风险金的2倍。其核算公式是:风险工资=资产增值额×风险系数×人均创利系数(1)风险系数的确定。风险系数的确定参照表5—11执行。在从该表利润规模对应的风险系数区间内选定系数时,应按利润规模从小到大的顺序,相应从大到小选定系数,并同时遵守按资产增值额乘以风险系数计算所得的风险工资,不得突破表内限额的规定。(2)人均创利系数参照表5—12执行。2.重点目标责任奖励。重点工作目标奖励是指对企业完成重点工作目标特别给予的奖励。奖励标准如下:(1)销售规模。在不突破两项资金(考核期企业财务报告中的产成品存货和应收账款所占用的资金)占用目标的前提下,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参照表5—13执行。(2)后劲投入(指财务报告中固定资产原值与在建工程增加值之和)。每增加1000万元加奖2000元。(3)外资到位。引进外资到位资金在300万美元以上的,每一项目加奖2000元。(4)创名牌产品。每创一个市级名牌(三星级以上)产品,加奖2000元。(5)自营出口创汇。当年自营出口创汇达400万元以上,加奖1000元;创汇达1000万元以上,加奖2000元。五、经营者年薪的支付与列支渠道372(一)S模式经营者基本年薪列入成本,由企业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经营者的增值年薪列入企业成本,年终考核并经董事会或产权单位同意,由企业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经营者奖励年薪从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由产权单位以现金、股份、可转换债券等形式支付。经营者基本年薪和增值年薪在企业工资总额外单列。董事长、总经理年薪收入的兑现要考核企业当年上缴利润的情况,不缴或欠缴利润的企业,以及虚盈实亏的企业,不能发放董事长、总经理的增值年薪和奖励年薪。(二)WH模式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薪收入由所在企业根据经营责任书确定的标准,月以现金形式兑付。年功收入在风险收入兑付时由国资公司一次性兑付。1.上市公司企业。其法定代表人风险收入的方式有以下两种:(1)上市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收入由企业在收到国资公司业绩评定书后的三个有效工作日内交付国资公司,国资公司将其中30%以现金形式当年兑付,其余70%转化为股票期权。国资公司在股票二级市场上按该企业年报公布后一个月的股票平均价,用当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70%风险收入购人该企业股票(不足购人100股的余额以现金形式支付),同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国资公司签订股票托管协议,期股到期前,这部分股权的表决权由国资公司行使,而且股票不能上市交易流通,但企业法定代表人享有期股分红、增配股的权利。(2)该年度购人的股票在第二年国资公司下达业绩评定书后的一个月内,返还上年度风险收入总额的30%给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三年以同样的方式返还30%,剩余的10%累积留存。以后年份期权的累积与返还以此类推。经返还的股票,企业法定代表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即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将到期期股变现或以股票形式继续持有。2.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本办法实施前最近三年连续赢利的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风险收入支付方式如下:(1)由企业在收到国资公司业绩评定书后的三个有效工作日内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年度风险收入交付国资公司。(2)国资公司将本年度风险收入的30%以现金形式兑付,其余70%按审计确定的当年企业净资产折算成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额(股份期权),由国资公司按持股份额发放股权登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额=风险收入/企业每股净资产(3)在第二年国资公司下达业绩评定书后的一个月内,返还第一年风险收入的30%,第三年以同样的方式返还30%,剩余10%累积留存。以后年度股份期权的累积与返还以此类推,同时相应变更股权登记证书内容薪酬管理返还额=应返还持股份额×返还年度企业每股净资产(4)企业法定代表人以持有股份期权期间累计持股份额参与企业当年利润分配,红利在当年兑现。3.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类型企业:(1)亏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收人由国资公司支付,非亏损的其他类型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收入由企业在收到国资公司业绩评定书后的三个有效工作日内交付国资公司。(2)国资公司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年度风险收入的30%以现金形式当年兑付,其余70%转化为经营者风险基金,在第二年国资公司下达业绩评定书的一个月内,返还第一年风险收入的30%,第二年以同样方式返还30%,剩余10%累积留存。以后年度风险基金的累积与返还以此类推。(三)J模式1.基本收入分月支付,根据年度执行情况,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终按全部应得年薪依次统一兑现的方式支付,多退少补。2.经营者的年薪收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其中,对分月预付的基本收入,当年在成本中列支;其他应兑现的年薪收人次年摊入企业成本。供销挂钩企业,年薪收入在工资总额外单列。(四)N模式经营者年薪平时按不高于基础年薪的标准分月预付,年终根据考核指标情况予以结算兑现。经营者年薪在成本中单独列支。六、风险抵押金P374(一)G模式企业每年从经营者风险收入中提取50%作为风险基金存留企业,存人经营者专户,风险基金余额在经营者离任时,连同按银行同期同档利率计算的利息归还给经营者。经营者未能完成核定的实现利润基数,要给予企业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提取风险收入的同样比例计算,并在风险基金中扣除。如在离任时不能用风险基金补足的,由其自有资金和工资收入抵补。(二)N模式实行年薪制企业的经营者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为基础年薪标准的50%,由经营者本人在批准实行年薪制后一个月内向企业主管部门一次性缴纳。企业主管部门年末对企业经营者进行考核,如未达到经营目标,扣除经营者的风险抵押金,扣除部分由经营者本人在一个月内等额补足。(三)Y模式经营者上岗时,必须以基本年薪的2倍的数额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包括转增部分)专户存储,离任审计后连本带利一次性结算。(四)WX模式经营者应按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原则上由本人用现金向主管部门一次足额缴纳。1.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参照表5一14执行。表5—14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对照表万元2.经营者每年风险工资收入的20%~50%,应用于增加风险抵押金。3.企业未完成批准认可的资产增值目标,经营者不得享受风险工资。企业未完成资产增值目标,比目标值下降幅度在20%以内的,按50%~100%的比例扣减经营者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比目标值下降幅度超过20%的,风险抵押金本金全部扣除。凡当年度发生扣减风险抵押金,经营者又继续下年度经营的,应按规定补足风险抵押金。(五)J模式没有规定经营者缴纳风险抵押金。七、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工资收入P375(一)N模式企业领导班子的收入原则上执行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具体标准视其责任轻重、贡献大小,在经营者年薪的60%以内确定,并由企业制定相应的考核兑现办法,向企业职代会(董事会)报告后,报企业主管部门审定。(二)Y模式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所在岗位和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由董事会和总经理或厂长(经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负责经营者考核的部门备案。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工资收入原则上控制在经营者年薪的40%~60%范围内。(三)J模式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工资收入原则上执行企业内部工资制度,并根据其责任轻重、贡献大小,如在低于经营者年薪收入水平70%的范围内确定。(四)T模式企业经营者的年薪系数,法定代表人为1,党组织正职负责人为0.8,其他成员在0.6~0.8的幅度内,由企业报其主管部门核第二单元股票期权的设计[知识要求]一、股票期权的概念P376期权是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照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取得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或商品的一种权利。股票期权,又称购股权计划或购股选择权,即企业赋予某类人员购进本公司一定股份的权利,是指买卖双方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的权利。其基本内容是公司赠与被授予人在未来规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行权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行权前被授予人没有任何现金收益,行权后市场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是被授予人获得的期权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是公司价值的外在体现,两者之间在趋势上是一致的。因此,期权是公司赠与被授予人在未来才能实现的一种不确定收入。经理股票期权(ExecutiveStockOption,ESO)特指公司赠与经理人员的一种权利,持有这种权利的经理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行权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行权以后,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经理人可以自行决定在任何时间出售行权所得股票。二、股票期权的特点P3761.股票期权是权利而非义务,即经营者买与不买完全享有自由,公司无权干涉。从这个意义上说,期权是一种额外的奖励。如果行权时股价上升,则获利较大,经营者将行使期权;如果行权时股价下跌,则经营者将放弃行权,没有任何损失。期权是重在激励,而没有约束作用。因此,这种激励形式受到经营者的普遍欢迎。2.这种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的,实质上是赠送股票期权的“行权价”。3.股票不能免费得到,必须支付“行权价”。4.期权是经营者一种不确定的预期收入,这种收入是在市场中实现的,企业没有现金支出,有利于降低企业激励成本,因此也受到企业投资人的欢迎5.股票期权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将企业的资产质量变成了经营者收人函数中的一个重要变量,从而实现了经营者与投资者利益的高度一致。三、股票期权的产生和发展情况P377国外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一般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基本工资;二是年度津贴或奖金;三是授予经理股票期权、业绩股等。前两种形式一般以现金形式发放,起短期激励作用。第三种形式是长期激励,它使管理人员的利益与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期权计划最初于20世纪70年代出现在美国,经过20年的探索,在90年代已经发展成为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企业长期激励机制。ESO的授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ESO的授予数量及授予条件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决定。薪酬委员会通常由3—4人组成,大多是外部、非雇员董事。在年初,薪酬委员会制定出经理的年度目标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