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渝教工委[201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素质教育的迫切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区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教育事业做出了奉献,涌现出许多师德高尚的教师,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是,师德师风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人民群众对于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教师队伍中职业信念、道德水准、奉献精神、从教行为、治学态度、道德意识等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进一步以师德师风建设为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师爱和责任为核心,以“学高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为关键,以强化职业信念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优化师德制度环境,激励广大教师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全社会尊敬的人,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从而造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三、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任务要求按照市、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中小学师德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试行)、《涪陵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试行)。以教育活动为载体,以“为了学生健康成长,树立良好师德师风”为主题,以“敬业、爱生、自律”为基本内容,将专项建设和全面建设结合起来,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结合起来,今明两年彻底整治乱办班、乱补课、乱招生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管理秩序,再掀“义务辅导低差生、倾情关注贫困生”的热潮,进一步提升教育的社会形象。在以后三至五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三爱”(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三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三让”(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等师德建设活动。同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见目录第1条。(二)市教委《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见目录第7条。(三)区教委《涪陵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见目录第10条。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一)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立足校情和师情,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墙报、专栏、橱窗、校报等载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有效形式,有计划、多途径、多层次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和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师德教育主题活动,举行师德师风读书活动、开展征文、演讲、收集整理“教师忌语”、家长评教恳谈会、优秀教师报告会、新教师入伍宣誓仪式、教师工作手记展、优秀教师事迹观摩、典型经验交流座谈会、警示事例分析等活动,使广大教师自我教育、自加压力,促进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意识,增强教师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性,逐步把师德师风规范教育转化为教师的内在理念和自觉行动,切实提高教师道德素养。(二)严格考核管理及责任追究。1.认真执行新教师聘用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任(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2.建立师德师风奖励制度。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工作调动、奖惩的重要依据,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首要依据。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考察培训时,优先推荐。同时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每年将评选表彰100德师风先进个人。此外,将加大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培养力度,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正面典型激励人、鼓舞人、带动人,在全区教师中形成爱岗位、爱教育、爱学生、爱学习的良好风气。3.建立师德师风惩处制度。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教师,要坚持教育为先、组织管理为主、纪律处分为辅的原则。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严格按区教委《关于印发涪陵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0]42号)文件执行。五、加强对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一)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成立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陈斌同志任组长,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彭沛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工委委员和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宣教科、基教科、职成教科、督导室、监审科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全区师德建设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把师德建设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二)建立师德师风建设评估制度。各校要根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制订科学、有效、可行的师德建设实施细则和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教师自评、互评、学生和家长评议、学校综合评议相结合的师德师风考评机制,把师德师风建设同教师的平时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和转岗、调岗、交流、待聘等的重要依据,坚决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三)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区教委设立师德建设举报电话(72867421、72864701)。各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投诉电话、师德师风信箱,通过家长委员会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委员等措施,建立起学校监督、学生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网络。要建立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每学年初,各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和承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进行落实。学校要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反思,并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事、重点人、重点环节,要经常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达到纠正不良师德行为,防患未然的效果。区教委将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师德师风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以公开检查、随机走访、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发现和解决干部教职工在作风和师德师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建立齐抓共管的机制。各中小学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党政工要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师德建设,学校党员、团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要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学校的师德建设,把我区中小学队伍建设提高到更高水平,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