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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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多篇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解答一个问题,即如何认识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多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多篇【一】《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为推行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治理能力在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出发:一是加强法制建设,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加强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制监督、法制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加强政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使人民更好的行使人民权益,保障人民利益。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二是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我们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才能真正发挥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做到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多篇【二】今天上午我们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同志关于依法治国问题的专题讲座,受益匪浅。孙谦副检察长主要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问题,层层深入,由浅入深,从最基本的“法律是什么”到“法治是什么”,再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性,最后到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结合政治、历史和现在的社会现状问题,肯定了“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法律从古至今就一直存在,也是最基本的准则底线,是守护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封建社会的法律是统治者实现封建统治的工具,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人民的法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保障。法律是准绳,而法治就是用法律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资产阶级建立后才有法治,现代法治核心就是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法治的基本内涵包含法律至上、规则之治、良法善治、权力制约、尊重和保障人权、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其中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在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中孙谦副检察长还提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文化,法治思维就是内在观念和逻辑,对民主、公平、公平、平等的倡导,崇尚敬畏法律、理性平和司法、公平正义,在我看来法律文化就是法律思维的升华,也是一种法律素养,平等、底线意识、敬畏之心、公权力的谦抑与节制。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我们每个基层司法工作者把法治精神时刻牢记,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够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只有依法治国深入生活的每个角落,我国人民生活才能安稳幸福、市场经济才能有序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毋庸置疑的。那如何走向法治呢?就像习总书记说过的发扬斗争精神,要有战胜艰难困苦的决心与勇气。斗争精神也是一种自我提升与再学习,坚持法治的道路上肯定是有很多险阻困难,毕竟百来年的磨合之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只是小小一段,思想上的颠覆、行为模式上的改变都是需要我们去自省的。我们要切割与封建制度思想和西化的思想、理论和观念,毕竟政治体系不同。我们要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五个着力点:党的领导、立法完备、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全民法治意识。我国近年来立法数量不断增加,但是质量有待提高,真正让法律做到立法可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诚信政府建设,对政府实施有效监督。只有政府做到人民的政府、诚信的政府、高效的政府、公平的政府,人民群众才会在政府领导下对法律有所敬畏、时刻遵守法律。依法治国的学习对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是给了我们遵守的准则。工作中,我们应该严于律己,绝不对黑恶势力低头,对不法行为公平裁决、真正做到“人权平等、司法公正”;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和提升,专注专业,才是公平司法的基础;洁身自好、不做不法分子的“保护伞”,不畏强权,做正义的战士。生活中,我们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说到做到、诚实守信,小到早晨的按时到岗、晚上孩子的睡前故事,大到行车规范、面对需要救助的行为毫不犹豫,这些都是准则精神、规则教育,不仅是对自己要求,也是对身边人特别是孩子的要求,法律文化素养从小抓起,就是我们未来依法治国的希望。一个善良的人才能有准则精神,才有法律思维和文化素养,在我国社会主义高度文明的今天,我们也要体现出“人文的关怀”、尊重人的基本感情,真的从内心去感化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用严刑酷法来惩罚,真的做到内心的改造,这样才能让他们再次走向社会不会又一次造成社会的不安定,这样全民安定才能得到保障,内心的幸福感才会提升。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执迷不悟,内心得到净化、感到温暖,才会精神富足,才不会危害社会和他人。希望依法治国深入你我他的骨子里,坚持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依法治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多篇【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全会公报的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强的现实意义。突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依据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背离了根本。因权利而有法治,为保障权利而实行法治。人民的权利权益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着力点。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是各个部门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的源泉。保障民权,首先应当从宪法中寻找依据。部门法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展开。贯彻落实宪法,就要求全面落实部门法所规定的各项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完善权利保障的体系和机制。同时,法律中如果存在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不足或者不当限制的情况,必须依据宪法予以纠正。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严格依据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够让宪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依宪治国执政,这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关键。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前提是坚持“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最近中央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清理,检验的就是我们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的问题,凡与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废止,以保证党规与宪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党规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是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要求。只有让党规既符合党章又符合宪法法律,才能保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我国是一个坚持*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是*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既要按照党章、党规办事,更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这就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这是四中全会的亮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权利,但以前都是没有激活的。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对宪法监督机构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而具有现实意义的要求,侧重点就在于规范建构对具体法律、法规具有监控和审查意义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使宪法具体条文及其整体精神能够贯穿进宪法以下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宪法有效实施和法律、法规合宪,保障行政、司法行为符合宪法。只有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机构真正担负起捍卫宪法的神圣职责和义务,才能为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宪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的规定,建构出具有明确法律地位、运行程序、管辖规则和行为效力的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的具体机构及其制度安排,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此项职权的具体化、机构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多篇【四】我看了易中天的博客,他谈到了依法治国,谈了四个概念,依法治国、以法治国、依法制国、以法制国。他说这四个概念不同,我同意他的观点,不过我没有仔细看他是如何分析的,因为易中天说过:看书的正确方法是观其大略,不求甚解,所以,我也只是观其大略,但我自有我的理解,想写出来与各位朋友交流。这四个词所不同之处在于,治与制,依与以。我认为:治,治疗,医治,整治;“制”乃是控制,限制,强制之意;而“依”乃是依照,按照之意;“以”的含义是运用,使用,利用等含义;因此,将此四个词不同的含义参插在词语之中就会有不同的含义产生,而且区别很大,在此想做简单的分析:依法治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以法治国————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依法制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控制国家;以法制国————运用法律来控制国家。大家看看,是否存在很大的区别?谈到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来源的问题,就是法律是谁来制定的问题,法律是统治者制定的还是人民制定的,这又有区别,若是人民制定的,管理国家的工作人员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了,因为这些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授权他进行管理,治理国家的;若是统治者制定的法律,那就是法律成为统治者控制国家的工具,就谈不上治理了,只是控制。我国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所以也是人民制定的法律,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是人民授权或者委托他们对国家和社会进行管理的,所以,国家的工作人员就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任何驾临于法律之上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进京抓记者事件,好像法律就是某个领导制定的,他说抓就抓,这种驾临于法律之上的行为,人民可以解除对他的授权和委托。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多篇【五】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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