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07保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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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保险规划第一节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二节个人理财相关保险品种第三节保险规划实务第一节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一、个人风险的含义二、个人面临的纯粹风险三、个人风险管理技术四、保险的含义五、可保风险(可保利益)六、保险的种类一、个人风险的含义风险通常有两种定义: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投机风险(投资风险)指对期望收益的双向偏离,既有可能带来收益,又有可能带来损失。第四章投资规划中的风险采用了这一定义可以通过金融工具(如远期、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控制和对冲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指对预期收益的单向偏离,也即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情况。本章使用的风险采用纯粹风险的定义。商业保险公司往往只对纯粹风险承保。二、个人面临的纯粹风险人身风险个人和家庭成员因为生命和身体遭受各种损害,导致个人和家庭收入减少、支出增加的风险各种损害包括:受伤、疾病、早亡、年老等财产风险个人和家庭的财产因水灾、火灾、暴风雨、地震、盗窃、碰撞、恶意破坏等事故导致财产贬值、毁损、灭失的风险请思考:股价下跌导致个人持有的股票贬值,是否属于财产风险?责任风险因为自身或被监护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而必须承担责任的风险例如,机动车驾驶者可能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三、个人风险管理技术个人风险管理技术分两种:非保险方法、保险方法非保险方法风险规避。避免引起风险的行为,如,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损失控制。采取行动控制并减少风险,如,安装防火报警器。风险隔离。通过技术手段复制或分离风险单位,如,银行对交易数据进行异地备份。风险转移。通过出售或出租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它单位。风险自留。自我承担风险保险方法四、保险的含义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主体,保险人一般是保险公司。投保人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或投保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指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案例:如实告知原则资料王刚,男,20岁。2005年12月1日,他的母亲王艳为其投保5份简易人身保险,保险期限30年,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是王艳。投保时,王艳在投保单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一栏中填写“健康”二字;投保后,王艳每月按时交费。后发现,王刚于2004年10月曾经在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他患有癌症,后经转入天津市肿瘤医院进行激光放射性治疗,病情得到缓解。请问,王燕是否能够得到保险赔付金?此案该如何处理?分析:1)此案王燕违反了如实告知原则,不能得到赔偿2)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采取“不问不告知”的方式。如果保险公司不要求王艳在投保单填写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也不询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则投保人可以获得赔偿。3)如果王燕在投保时知悉儿子病情,则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给付保险金,不退还保险费。4)如果王燕在投保时不知悉儿子病情,则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五、可保风险(可保利益)可保风险(可保利益)可向保险公司投保并得到赔偿的风险(利益)可保风险需要满足的条件必须是纯粹风险,保险公司不承保投机风险(投资风险)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和意外险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期望损失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风险损失在保险公司的承受范围内。例如,地震风险损失巨大,一般不予承保风险由合法行为引致案例:可保风险(可保利益)原则资料(1)小李为自己的汽车投保车损险,保险期限为2001年4月16日至2002年4月15日。2001年10月,小李将车卖给朋友小王。2002年3月19日,小王驾车发生碰撞事故,车辆全损。小李是否能得到保险赔偿?(2)1999年小李与小刘结婚。2000年1月,小李购买为期10年的定期寿险,被保险人是妻子小刘,受益人为小李自己。2001年5月小李与小刘离婚。2002年7月小刘因病死亡。小李是否能得到保险赔偿?分析:(1)小李不能得到保险赔偿。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在投保时和保险事故发生时都应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2)小李能得到保险赔偿。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只需要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不需要具有可保利益。六、保险的种类按保险性质分类社会保险。如,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商业保险按是否自愿投保分类强制保险。社会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保险自愿保险。其它商业保险一般属于自愿保险按保险标的分类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投保对象,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以家庭财产为投保对象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投保对象,包括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第二节个人理财相关保险品种一、人寿保险二、意外伤害保险三、健康保险四、财产保险五、责任保险前三种属于人身保险(一)人寿保险1.生存保险2.死亡保险3.两全保险4.年金保险5.投资型人寿保险最基本的人寿保险形式1.生存保险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约定期限后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后仍生存,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回保费目的满足被保险人一段时间后仍生存的资金需要例子被保险人的养老金被保险人的教育资金(子女教育保险)被保险人的婚嫁金2.死亡保险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为给付条件在约定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给受益人包括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又称定期死亡保险保险期并非终身,而是一个约定时段,如投保后的20年既可以作为主险,也可作为主险的附加险例子:子女教育险的附加定期寿险,被保险人为父母终身寿险保险期为终身;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给受益人缴费方式有:终身缴费、限期缴费、趸缴案例:死亡保险中的自杀条款资料1999年5月12日,李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10万元的为期10年的定期寿险,指定受益人为其母亲。2002年9月17日,李某因失恋受刺激而自杀身亡。随后其母亲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10万元的保险金。你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给付?为什么?分析: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内自杀身亡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自杀身亡的,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此保险合同已成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应赔付,除非保险公司能够证明李某为图谋保险金而自杀。3.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又称生死混合险,是对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的综合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满期保险金(相当于生存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时,给付死亡保险金(相当于死亡保险)目前,大多数人寿保险符合两全保险的特征两全保险的种类普通两全保险满期双倍两全保险(满期保险金是死亡保险金的双倍)养老附加定期寿险(死亡保险金是满期保险金的若干倍)联合两全保险(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适合夫妻两人联合购买)4.年金保险年金保险两全保险的一种形式,同时具有生存满期给付和死亡给付特点:按期(按年、按月)缴费,按期(按年、按月)领取保险金年金保险的类型个人养老金保险从退休之日起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在退休年龄前死亡,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定期年金保险生存至一定时期后,可按期领取年金直至合同期满在一定时期前死亡,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例如,子女教育金保险,子女在上大学期间可按期领取年金联合年金保险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给付年金条件5.投资型人寿保险分红险投保人可分享保险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没有个人投资账户保险给付:保障+红利(死差益、费差益、利差益)(70%)万能险保单持有人在缴纳一定的首期保费后,保险费、保险金额可调整除管理费用外,一部分保费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保费进入一个个人投资账户保险给付:保障+投资收益(一般与固定收益利率挂钩,低风险)投连险(投资连接险)将保险和投资组合在一起的保险产品除管理费用外,一部分保费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保费进入一个或多个个人投资账户(由投保人选择)保险给付:保障+投资收益(收益与风险取决于投保人选择的投资账户)(二)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为给付条件保险责任仅限于: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因素所导致的损失保险赔偿仅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保险期限一般属于短期,保险期限不超过一年如航空意外险,保险期仅限于一次航程案例: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权资料小学生张某,男,11岁。2008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当年10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被突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即气绝身亡。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应先给付张某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向造成这起事故的施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这种说法对吗?本案该如何处理?分析:这种说法不对。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应给付死亡保险金。同时,张某监护人还可按施工责任,向施工单位索要事故赔偿金。(三)健康保险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保险期内因疾病和生育导致经济损失为给付条件说明:不是对生命或身体伤害进行补偿,而是对因疾病和生育导致的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如误工)的补偿健康保险的种类医疗保险在最高保险金额内,对医疗费用支出进行赔付包括:普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手术保险、综合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残疾收入保险补偿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带来的收入损失长期护理保险为那些因年老、重病、伤残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长期护理的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护理费用给付案例资料王莉投保了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王莉因飞机失事而死亡。保险人应按合同向其受益人支付20万元的保险金吗?说明理由。分析:保险公司不应赔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给付条件为:因重大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或被保险人死亡。此案中王莉因飞机失事而死亡,属意外伤害而非疾病。(四)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我国,保险公司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财产保险公司一般兼营责任保险业务个人和家庭常用的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保险、无过失责任保险房屋保险。包括个人住房保险、贷款抵押房屋保险、住房人身保险、住房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针对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以及特别约定的家庭财产(珠宝、古玩等)(五)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概念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投保对象包括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公众责任保险以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为承保责任雇主责任保险以雇主依照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雇员因工作遭受伤害的经济责任为承保责任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一般为消费者)人身或财产的损失为承保责任职业责任保险以各种职业者(如医生、会计师、律师)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由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责任第三节保险规划实务一、保险规划的原则二、保险规划的流程三、保险需求分析实务四、保险规划的风险一、保险规划的原则保险规划的含义个人理财规划的一种,通过分析个人和家庭的保险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品种、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减弱和避免风险发生时对个人和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保险规划的原则转移风险原则,分析哪些风险适宜通过保险方式转移给保险公司量力而行原则,分析通过保险方式控制风险的成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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