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发布2019年9月1日实施CNAS-CL03-A001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在微生物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ontheApplicationofAccreditationCriteriaforProficiencyTestingProvidersintheFieldofMicrobiology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3-A001:2019第1页共22页2019年9月1日发布2019年9月1日实施目次前言................................................2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技术要求...........................................45管理要求............................................8附录A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10附录B统计分析和能力评定.............................14附录C微生物能力验证统计分析示例.....................17附录D修订差异对照表.................................21参考文献.............................................22CNAS-CL03-A001:2019第2页共22页2019年9月1日发布2019年9月1日实施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依据特定领域微生物能力验证计划特性而对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所做的进一步说明及具体解释,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本文件对特定领域微生物能力验证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及结果评价等质量管理特定要求做出说明,明确了特定领域开展微生物能力验证应遵循的要求。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3:2010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解释和说明内容在相应条款后给出。本文件与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同时使用。CNAS-CL03-A001:2019第3页共22页2019年9月1日发布2019年9月1日实施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在微生物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主要适用于食品、饮用水、饲料、化妆品、环境样品、玩具、纺织品、卫生用品、消毒产品、抗菌材料等非医学检验领域微生物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认可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405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微生物检验GB/T28043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ISO13528,IDT)GB/T6379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和精密度)(ISO5725,IDT)SN/T1800食品与动物饲料微生物学微生物计数水平法30℃时的菌落计数方法(ISO4833,IDT)ISO/TS22117食品和动物饲料微生物能力验证特定要求和指南(Microbiologyoffoodandanimalfeedingstuffs-Specificrequirementsandguidanceforproficiencytestingbyinterlaboratorycomparison)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3术语和定义3.1目标微生物targetmicroorganism能力验证样品中作为指定分析物的微生物。3.2背景菌群backgroundflora能力验证样品中与目标微生物竞争或相似的微生物。3.3标准菌株referencestrain至少定义到属或种水平的菌株,按其特征分类和描述,有明确的来源(GB/T27405)。CNAS-CL03-A001:2019第4页共22页2019年9月1日发布2019年9月1日实施3.4检出限limitofdetermination进行定性微生物检测时,能检测到但无法给出精确数值的微生物的最小量(GB/T27405)。4技术要求4.1总则微生物能力验证提供者或其分包方,应具有相应微生物项目的检测能力,且满足CNAS-CL01要求。4.2人员4.2.1无论样品制备和样品检测是否分包,从事能力验证策划、样品制备、能力评定岗位的关键技术人员要具有微生物样品制备和检测的技术能力。4.2.2授权签字人应具备微生物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组织实施过3次以上微生物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经历,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如果不满足以上学历或职称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a)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b)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或c)硕士学位以上(含),从事相关专业2年以上4.2.6人员培训和持续教育计划应包括微生物能力验证样品制备、贮存、运输、生物安全防护、微生物能力验证统计分析和能力评定等知识内容。4.3设备、设施和环境4.3.1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样品制备和处理应满足所开展微生物制样、检测活动生物安全等级的要求。4.3.3不同的功能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应正确使用与涉及生物安全等级相对应的生物危害标识。应对进入的人员采取严格控制,并明确微生物能力验证样品制备区、检测区、贮存区的特定用途和限制措施。4.3.4样品制备及贮存环境条件应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监控记录。4.4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4.4.1策划4.4.1.1开展新能力验证计划前通常应进行预试验,预试验应考虑微生物样品的设计和样品制备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能力验证计划质量的过程)。CNAS-CL03-A001:2019第5页共22页2019年9月1日发布2019年9月1日实施4.4.1.3微生物能力验证方案中应包括如下内容:4.4.1.3e)明确目标微生物是定性检测和/或定量检测;4.4.1.3f)采用自然样品还是人工污染样品,以及样品的基质;4.4.1.3g)采用人工污染样品时,目标微生物的来源和特性,背景菌群的组成,目标微生物和背景菌群的预期含量/范围;4.4.1.3i)能力验证样品分发的特殊要求,如确保低温和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稳定性试验的信息可用于选择最佳的条件来分发样品,比如是否需要使用干冰或冰袋在样品运输过程中来降温,或判断环境条件能否接受。制备人工污染样品时,对目标微生物和背景菌群的要求:——目标微生物的来源和获取途径应形成文件。目标微生物应使用来自有资质的菌种保藏机构保藏的标准菌株,适用时,也可根据能力验证的目的使用经过鉴定和确认的野生菌株。——在使用前应确认目标微生物的特性,应根据能力验证的目标采用适当的标准检测方法(如ISO标准、国标或行标)进行确认。——用于模拟背景菌群的菌株,其特性也应经过鉴定和确认。——能力验证样品中存在背景菌群尤其是疑似目标微生物时,提供者应考虑背菌群对目标微生物检测的影响,应通过确认试验保证样品指定值的准确可靠。4.4.1.3j)有防止串通或伪造结果的措施,如多水平、多样本设计,参加者返回分离到的目标微生物等;4.4.1.3u)病原性微生物样品破损或泄露时应采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4.4.1.5b)识别出制备均匀性和稳定性满足能力验证要求的微生物样品的关键步骤和主要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4.4.2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4.4.2.2应建立微生物能力验证样品的制备、贮存、处置的程序,包括检毕样品和剩余样品的处理。制备过程记录内容应包括:——能力验证样品目标菌、背景菌和所用的基质及处理方式;——能力验证样品目标菌和背景菌的确认记录;——添加(污染)微生物的记录;——样品制备的主要仪器设备名称;CNAS-CL03-A001:2019第6页共22页2019年9月1日发布2019年9月1日实施——制备工艺(样品为冻干粉时应包括冷冻干燥记录);——样品的数量(要考虑完成结果评价之后,参加者对能力验证样品稳定性质疑时,自行复查或共同复查时对样品的需求);——样品制备环境监测记录;——消毒灭菌记录。4.4.2.3当自然样品无法满足能力验证目标和目的要求时,应采用人工污染样品。人工污染样品中的目标微生物和背景菌等应尽可能与日常检测样品相似;设计目标微生物水平应考虑微生物的方法检出限和在同类样品中微生物常规检出水平;当目标微生物是致病菌时,应考虑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水平和安全标准中微生物的限量水平。注:在定性计划中设定目标微生物方法检出限时,由于微生物本身的特性和添加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目标微生物水平通常设定在略高于常规方法的检出限,以有利于准确考察参加者的能力。如果目标微生物水平设定过高,不利于完整考察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尤其是在筛选、选择分离和鉴定阶段的能力。定量计划设定目标微生物添加水平要考虑标准中的限量要求。必要时,考虑采用同样或相似的基质。4.4.3均匀性和稳定性4.4.3.1对定量和定性能力验证样品,应建立均匀性和稳定性判定原则(附录A)。——定量计划:应针对样品中的微生物水平,采用适当的评定方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评定;均匀性评定可基于重复性条件下样品间变异和样品内变异进行评定。——定性计划:适用时,采用目标微生物和背景菌群计数来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评定。4.4.3.4微生物能力验证样品应进行稳定性评定。必要时,应将稳定性量化,并考虑作为能力验证样品指定值测量不确定度的补充分量,在能力评定中予以考虑。稳定性评定应考虑贮存和运输期间的稳定性:——贮存稳定性评定。稳定性期限应是从样品制备起至规定的检测日期或检测时段。应在贮存期间定期核查低温下(如-70℃、-18℃、4℃)贮存的样品。检测时间间隔及频次取决于已知的稳定性信息和要求的稳定时间。——运输稳定性评定。应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可通过模拟运输条CNAS-CL03-A001:2019第7页共22页2019年9月1日发布2019年9月1日实施件或利用加速试验来进行稳定性试验。要考虑到恶劣运输情况下或极限温度运输情况的稳定性。必要时,在每个样品包装盒中放入温度记录器,记录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4.4.4统计设计4.4.4.3统计设计方案中,可包括以下内容:4.4.4.3a)统计设计应考虑微生物的水平和分布,同时应考虑参加者的数量和不同检测方法上可能存在的差异。注1:开展过多轮次定量微生物能力验证计划的提供者,可使用经验值作为能力评定标准差来评价参加者的能力。注2:通常最大可能数(mostprobablenumber,MPN)计数方法和平板菌落计数方法具有不同的重复性。在同一定量计划中,如两种方法的重复性差异较大影响能力评定,需考虑分开进行统计评价。即使采用同一标准方法,以下因素也会影响计数结果:复苏方法、平板技术(如倾倒平板和螺旋加样)、培养基、培养温度等。注3:定性微生物能力验证计划通常直接将参加者结果与指定值进行比较,两者相同能力评价视为满意,不相同视为不满意。4.4.4.3e)用于确定能力评定标准差(标准偏差、标准化四分位距、经验值、方法中给定的精密度或先期能力验证获得的统计结果等)或其它评定准则的程序;4.4.5指定值4.4.5.1提供者应将确定微生物定性和定量计划指定值(平均值、中位值、稳健平均值等)的程序形成文件,包括确定的原因。4.5方法或程序的选择4.5.2若允许参加者使用自己选择的方法,能力验证提供者应:a)适用时,制定政策并按程序对不同原理的方法得到的结果进行比对。4.6能力验证计划的运作4.6.1给参加者的指导4.6.1.2b)给参加者的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微生物的添加(污染)方式,能力验证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