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001-2016 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ICS01.120A00备案号:51392-2016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001—2016代替DB11/T1001-2009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Rulesandprocedurefordevelopmentofenterprisestandard2016-10-20发布2017-02-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1001—2016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15标准的制定程序....................................................................3附录A(资料性附录)企业标准编制说明................................................9附录B(资料性附录)企业标准审定纪要...............................................12附录C(资料性附录)企业标准审查人员意见表.........................................14DB11/T1001—2016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11/T1001-2009《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与DB11/T1001-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DB11/T100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第3章术语和定义按照GB/T20000.1-2014版进行了调整;——将第4章的名称改为“总则”,同时对第4章的结构和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增加;——在第五章中增加了有关管理和服务的内容。——删除5.6.1中注的内容;——删除5.6.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内容;——删除5.7.1.1中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严格执行的内容;——删除5.7.5.2中企业产品标准的修改应符合DB11/T1002的相关规定的内容;——删除5.8.2中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内容;——删除5.8.3中企业产品标准修订后,应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内容;——删除5.8.5经复审被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复审通知单》报告原受理备案部门;被确认需要修订的企业产品标准,修订后重新办理备案的内容;——将附录B中所有的“企业产品标准”改为“企业标准”。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标准化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丰华、李凌松、权京华、刘菡洁、郭建国。本标准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1/T1001—20161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标准的制定原则和制定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标准的制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DB11/T1000(所有部分)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3术语和定义GB/T2000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0000.1-2014中的术语和定义。3.1企业标准enterprisestandard由企业通过供该企业使用的标准。[GB/T20000.1-2014,定义5.3.6]4总则4.1基本原则制(修)订企业标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有利于保障安全、卫生和人体健康,充分考虑市场需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节约能源,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企业转型与技术改造,保证和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科技创新,加快科学技术成果或专利的转化,有利于推动新产品、新材料、新能源和先进技术装备的不断涌现,提升企业创新驱动和核心竞争能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包括:产品(服务)、管理和工作等企DB11/T1001—20162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企业标准体系。4.2编制原则4.2.1需求导向4.2.1.1制定标准应充分了解社会需求、城市建设与管理需求、市场与消费者需求,全面考量标准制定对满足上述需求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2.1.2制定标准应充分考虑生产需求、管理需求、服务需求,明确目标和要解决的问题,围绕目标和问题,合理选择标准化对象。4.2.1.3制定标准应充分考虑国际规则和国内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避免出现版权、著作权、专利以及知识产权等权利纠纷。4.2.2技术先进、经济合理4.2.2.1制定标准应把握好先进性与合理性的尺度,在采用先进技术的同时还要考虑经济合理性,既要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又要考虑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4.2.2.2制定标准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地追求高指标和高质量,高质量的产品(服务)可能带来高收益,但也会导致成本上涨。4.2.2.3制定标准的技术或管理内容时,应了解该技术或管理内容在国际和国内水平中的先进性,应采用切实可行的技术或管理要求,所有指标应通过相应实验验证后方可采用,以满足国际贸易中对产品、过程和服务的合格评定要求。4.2.3安全可靠4.2.3.1制定标准要充分考虑生产过程安全和产品使用安全,充分考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老年人、儿童以及残障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安全。当产品使用或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因素时,应制定严格的安全可靠指标。4.2.3.2制定安全管理标准应充分考虑社会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防汛安全、运输安全、信息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及维修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标准中要明确但不限于以下管理要求:——安全责任部门及职责;——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安全预防与防控措施;——安全检查;——应急预案;——事故分析和处理。4.2.4科学适用4.2.4.1在做好全面的市场需求以及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用户的使用要求,根据不同需求制定满足不同质量等级的标准。4.2.4.2制定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直接使用,还要易于被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所引用。4.2.4.3制定标准既要符合生产、流通、使用、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还要符合我国政治、经济、法律、政策以及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DB11/T1001—201634.2.5时机适宜4.2.5.1标准制定过早,可能会约束甚至阻碍事物的正常发展。标准制定过迟,事物会向多样化发展,易造成不统一、不配套、不互换等使用不方便问题,给标准最终的协调统一工作带来困难。4.2.5.2制定标准的最好时机是标准化对象的技术稳定、管理经验成熟、经济效益较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时候为宜。4.2.5.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分析、研究,确定标准制(修)订或废止:——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标准化对象的要求、技术水平评价发生变化时;——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出现新技术或技术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时;——市场、顾客需求以及服务对象发生变化时。4.2.6协调统一4.2.6.1制定标准应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不得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4.2.6.2制定标准应遵守现行基础标准的有关条款,保持与基础标准的协调统一。4.2.6.3同一标准化对象应在最大限度范围内得到统一,各类标准中对同一标准化对象的有关规定应协调一致,同一标准中的表述方式应协调一致。4.2.6.4制定一项标准或一项标准中分为多个部分的标准以及一系列相关标准时,应注意标准的结构、文体、术语和形式的统一,避免由于同样内容不同的表述而使标准的使用者产生疑惑。4.2.7文本规范、通俗易懂4.2.7.1制定标准应内容完整,文要对题,条款的内容应与标准中规定的章或条标题相匹配,不能只规定了部分内容,而丢掉了其他内容。4.2.7.2制定标准应层次清楚,结构合理,章、条、段前后次序分明,内容不应交叉重复。4.2.7.3标准中条款的用词应准确、逻辑严谨,语言和表达形式应尽可能简单、明了、通俗易懂,避免使用方言、口语和深奥的词汇。4.2.7.4标准中条款的表述应合理使用助动词“应或不应”、“宜或不宜”、“可或不必”、“能或不能”、“可能或不可能”等,避免使用“必需”、“严禁”、“禁止”等非等效表述用词。5标准的制定程序5.1计划、准备阶段5.1.1组织成立标准制定工作小组,确定工作职责。编制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标准的编制工作。5.1.2调研应根据标准化对象所涉及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标准时应首先了解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方向,技术水平、产品(服务)现实情况、质量状况、市场占有情况、发展趋势等内容;然后分析本企业实现产品(服务)的能力;——了解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服务模式,找出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有效信息与方法;DB11/T1001—20164——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科技文献及出版物,有关专利和发明信息等方面的调研,了解有关最新科技成果的发展趋势;——通过对市场的调研了解顾客对产品(服务)的需求和期望;——通过对自己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个各环节产生的测量、检验、验证记录以及市场、顾客反馈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对比、研究,找出有用信息;——了解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及国内相关标准的现状。5.1.3资料收集5.1.3.1制定标准需要收集下列资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化对象的有关技术数据和试验方法;——国内外有关标准、技术法规等资料;——有关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资料;——管理模式、流程、服务过程、方法的有关资料;——与产品(服务)实现有关的其他资料。5.1.3.2资料收集应完整、齐全,所得信息应真实、可靠。5.1.3.3资料收集的途径和方式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通过书刊出版发行机构或政府网站取得;——标准化对象的有关技术数据可通过试验、实际检测和验证或查询技术刊物取得,试验方法可通过查询相关技术资料或标准取得,也可通过企业自我研发的试验方法取得;——国内外有关标准、技术法规等资料,通过各级标准化专业期刊、杂志、标准出版发行机构、标准化管理部门等网站取得;——有关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资料,通过各种专业杂志、书刊、网络及相关信息查询系统取得;——管理模式、流程;服务过程、方法的有关资料可向相关的管理或服务部门索取;——与产品(服务)实现有关的其他资料,通过刊物、实践积累取得。5.1.4资料分析资料的筛选和分析应遵守实事求是原则,企业应在现有的经济、技术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顾客的实

1 / 1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