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60.25P40备案号:46279—2015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478.21-2014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21部分:污水处理业2014-09-24发布2014-12-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574DB31/T478.21-2014I前言DB31/T478《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分为24部分:——第1部分:火力发电;——第2部分:电子芯片;——第3部分:饮料;——第4部分:钢铁联合;——第5部分:汽车;——第6部分:棉印染;——第7部分:石油炼制;——第8部分:造纸;——第9部分:化工;——第10部分:食品行业;——第11部分:电气行业;——第12部分:建材行业;——第13部分:船舶;——第14部分:航天(民品);——第15部分:烟草;——第16部分:基建(城市房屋建设);——第17部分:仓储;——第18部分:人工煤气;——第19部分:塑料(塑料粒子。塑料制品);——第20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罐头、面粉);——第21部分:污水处理业;——第22部分:陶瓷;………..本部分是DB31/T478的第2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上海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部分起草人:孟明群、桂轶、吴耀民、王霞萍、刘正美、秦波、金声、沈荣、张勇、邵丹华、陈津迪。576DB31/T478.21-20141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21部分:污水处理业1范围DB31/T478的本部分规定了污水处理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污水处理的用水量的确定和管理。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与本文件2.1用水量取自自来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2.2单位污水处理量用水量(用水定额)污水处理企业处理每万立方米污水的用水量。3污水处理用水定额基准值(见表1)表1污水处理用水定额基准值类别单位定额基准值污水处理m3/万m315.964污水处理用水定额计算4.1污水处理用水定额按下式计算:VKii)1(61用水定额值式中:Ki为调整系数。V为相应类别的用水定额基准值,单位为立方米每万立方米(m3/万m3)。4.2调整系数Ki值调整幅度见表2。表2Ki值调整幅度表调整条件夏季(6~9月)节水型企业水平衡测试节水型器具月报表用水管理制度KiK1K2K3K4K5K6K值调整幅度+0.10+0.05-0.06-0.03±0.03-0.03DB31/T478.21-20142附录A(资料性附录)K值调整条件说明A1夏季,指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K值调整幅度为+0.10。适用该调整系数时,需要根据夏季全市用水总量供需平衡情况,条件许可方可增加。A2节水型企业,指根据《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节水型企业(单位)》,获得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获得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为+0.05。A3水平衡测试,根据GB/T12452-2008《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和《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要求,应通过水平衡测试而实际未通过水平衡测试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为-0.06。A4节水型器具,根据《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要求,节水型器具普及率未达到100%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为-0.03。A5月报表,按时提交月报表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为+0.03,未按时提交月报表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为-0.03。A6用水管理制度,根据《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要求,用水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为-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