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30A12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969--2007早餐工程生产、配送、销售实施规范2008-04-28发布2008-05-15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DB37/T969—2007I前言本标准由潍坊市实施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潍坊市贸易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书林、孙士军、薛金光。DB37/T969—20071早餐生产、配送、销售实施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早餐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生产过程、配送、网点设置、服务质量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放心早餐工程实施。其他早餐生产、销售企业也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3.1销售网点: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设置的早餐销售点。3.2门店:符合早餐销售需要的固定店面。4生产企业基本条件4.1具有国家规定合法有效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4.2具备相应的生产规模。4.3有5个以上的连锁网点。4.4有20个以上的早餐品种的生产、配送能力。4.5所有生产、配送、销售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4.6卫生条件应达到GB14881的规定要求。5生产要求5.1生产车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适应生产要求的专用原材料储存库。5.2有相应的蒸、煮、烤、炸等食品生产设备和榨汁、包装等饮品制作设备,生产能力满足所设网点的供应。5.3有消毒、灭菌、防蝇、防鼠、洗手、更衣等卫生设施,各项消毒程序要规范有效。5.4原材料(米、面、油、肉、菜、各种调料、添加剂等)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生产用水符合GB生活饮用水标准;预包装的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其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5.5有畅通的供排水系统和定期检测制度,防止水质污染。5.6具备新产品研发和引进推广外地知名品种能力,有专业技师指导生产和研制新产品,产品要达到质量技术标准要求。5.7有合理的生产流程和卫生管理制度,并建立控制系统。5.8安全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安全消防有关规定。6配送要求DB37/T969—200726.1有专用食品配送车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配送到位。6.2配送车辆要制定消毒制度,每次配送完毕后应洗刷消毒,确保车辆清洁卫生。6.3配送车辆要在明显的位置标有放心早餐标志。6.4有专门的配送过程卫生管理制度,周转箱、包装物必须消毒后使用。7销售要求7.1早餐网点销售位置设置7.1.1网点的位置应远离垃圾、厕所等污染源。7.1.2各网点宜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设置固定门店,不具备设置固定门店条件的,经批准可设置流动服务餐车。7.2固定门店7.2.1营业面积适当,营业厅装饰良好,内外环境整洁。配备加热、保温设施和食品展示柜。7.2.2提供主食品种10个以上,汤、粥及饮品5种以上,并供应一定数量品种的佐餐菜肴,能根据季节和购买人群的需求适时调节品种。7.2.3有门店卫生管理制度,每个门店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有废弃物存放设施,污水、废气按规定排放。有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设施。7.2.4现场制作要达到相关卫生要求。7.2.5收银员、售货员不得混岗。7.3流动餐车7.3.1餐车要统一样式、统一标志,具备防蝇、防尘和保温加热设施,配备密闭的垃圾临时存放设施(由配送单位设计制作)。7.3.2销售者应销售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汤、粥及饮品,不得现场制作。7.3.3销售者应保证餐车周围的卫生整洁,做到车离卫生净。7.3.4销售者应在统一规划的定点位置销售,不得私自移动位置销售。销售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8服务质量8.1生产、配送、销售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8.2销售网点应做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服装、统一价格、统一质量。8.3不销售腐败、变质、破损及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产品。8.4服务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使用文明用语,注重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