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协议甲方: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蔚蓝水岸小区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格林春天花园小区占地面积:30公顷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第二条顾问期限顾问期限为2016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18日,预计12个月。第三条顾问工作方式(一)工作范围甲方聘请乙方就格林春天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提供顾问服务;乙方利用其自身的人力资源、从业经验、管理模式和工作制度等优势,为甲方及管理商提供格林春天花园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及日常运营等专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二)工作方式:1、顾问期内,乙方派遣由物业管理专家组成的顾问团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2、乙方指定一名物管专业人士任格林春天花园小区项目顾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协助甲方为格林春天花园小区提供上述工作的咨询指导服务。(三)顾问服务范围是格林春天花园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建章建制、指导管理、实施员工培训、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指导工作等专项工作。第四条顾问工作内容(一)物业管理前期介入1、协助项目管理方案策划;2、项目规划阶段提供物业使用功能方面的建议;3、项目规划阶段便于物业管理与经营的相关建议研讨;4、物业智能化设施设备的相关建议研讨;5、对发展商销售人员进行物业管理基础知识专业培训。6、协助编制各项管理制度及建立相关资料、文件:7、提供管理运作所需的全套工作程序蓝本;8、协助建立各专业设施设备移交的有关手续、资料、文件和程序;9、提供各专业设施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标准、程序和措施的样本;10、协助制定设施设备运行记录监控的有关程序和文件;11、根据设计图纸及操作手册等协助制定相关操作指导书、安全规程、应急处理方案、维修保养方案等指导性文件;12、协助制定消防、给水和排水、水泵、机电设备等项目管理方案;13、协助制订清洁保洁标准和程序;14、协助制订园艺绿化操作标准,拟制绿化养护规范;15、协助制订员工手册和人事管理制度文本;16、根据项目配套设施情况,协助编制项目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规划;17、提供质量管理相关的各种记录表格、样本,并结合项目管理目标和质量要求协助进行修订和取舍;18、协助制定项目公众制度;19、协助制定创优达标规划和相关文本;20、协助设置会计帐簿,建立会计核算体系;21、协助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二)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全程(合同期内)操作实施指导: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服务产品与实施策略研讨及指导;2、协助制定和建立各专业管理模式、机构设置、拟定人员编制;3、项目入住与二次装修监管相关问题研讨与实施指导;4、项目日常安全与保洁管理相关问题研讨与实施指导;5、物业公共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相关问题研讨与实施指导;6、项目CRM相关问题研讨与实施指导;7、项目品质控制相关问题研讨与实施指导;8、管理处内部行政管理操作相关问题研讨与实施指导。9、协助建立各专业原始技术资料、维修保养记录等档案,并就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提供咨询和指导;10、协助启动项目创优达标工作,提供相关问题的研讨与实施指导;11、可提供物业内全套VI设计方案样本(包括办公管理系统、导向标识系统、设施设备铭牌系统、车场指示系统、文娱宣传系统等)。(三)管理与操作层人员专业技能培训:1、各类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部分课程与香港MTP物业管理才能训练中心合作);2、项目客服操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专业常识、服务规范、处理技巧);3、项目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门岗、巡逻、监控等岗位作业规范);4、项目保洁操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小区保洁维护操作常识与技巧);5、项目工程维修操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6、各岗位人员考核与评估。(四)管理现场改进建议服务:1、定期派遣咨询顾问团到现场进行检查、诊断评估,并就各专业相关内容在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给出书面整改意见及建议;2、具体跟踪持续时间按照咨询服务合同条款执行。第五条顾问服务目标(一)乙方参照政府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对甲方委托的林春天花园小区提供专项顾问服务。(二)通过对林春天花园小区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设施设备选型、智能化系统配置的全面了解和系统认知,选用最符合物业需要的设备,从使用者以及管理者的角度就售后服务、投资与管理成本,提供顾问意见,同时对工程设计、设备选购等提供参与意见;以免引起设备闲置、资金浪费,维修成本提高。(三)及早发现可能影响小区使用功能和日常物业管理的某些问题,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供相关建议书,以达到便于实施物管服务和降低物管成本的目的,也便于管理运作,亦可以帮助发展商在投资时做出更为合理的安排,通过此项服务帮助客户更好地控制投资成本及管理成本,节约资源,求得更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四)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的隐患或妨碍今后日常维修维护的问题,列出遗漏工程,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开始组建林春天花园小区管理机构,订制详细的物业管理培训计划并对林春天花园小区物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准的物业管理队伍,务求令林春天花园小区的物业使用者能享受到高素质的物业管理服务。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顾问期内,甲方可以就林春天花园小区使用乙方公司名称或管理资历等进行对外宣传,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及经济造成损失,否则,须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负责林春天花园小区正常物管工作之全部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2、甲方应履行政府及有关文件、公约中订定的管理条款及责任,并给予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牧业管理建议权。(二)甲方于签约后指定专人与乙方及时沟通双方工作情况(此人宜为林春天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骨干人选)。(三)甲方应免费解决乙方派驻人员的食宿问题。(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图纸资料、林春天花园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时通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程进度、内外部的消息,以及负责与林春天花园小区所在地外部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六)充分支持、并督促管理商积极配合乙方的顾问服务工作,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联系,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承担因拒绝或未及时采纳乙方各项合理建议而产生的问题及影响。(七)保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管理资料。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顾问方案中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实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二)乙方顾问团根据林春天花园小区实际情况拟定适用的专项顾问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提交相关顾问工作报告。(三)乙方根据顾问工作需要随时检查管理商对顾问意见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执行偏差,有权要求其纠正。(四)当甲方有合理正当的理由说明乙方派遣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工作或由于乙方从事变动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均须提前一周时间派遣新的项目经理跟随原项目经理熟悉林春天花园小区情况及办理工作交接,并保证林春天花园小区正常运作不受影响。(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让或转让其于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责任、权利、义务。(六)顾问期内,积极配合甲方开发建设、认真指导管理商实施物管,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及时与其沟通、联系;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对可实施部分予以采纳。(七)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项目资料。第八条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一)林春天花园小区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元)。(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定金30%(即¥15000元),2、合同实施后,定金转为第一季度服务费,以后每季度平均支付顾问费。第九条违约责任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始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顾问费总额。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或甲方将林春天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权转包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顾问费用,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收费用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收取滞纳金,若拖欠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乙方除收取拖欠款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取违约金。4、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之商业秘密、管理资料或项目资料等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第十条其它事项(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须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规定的顾问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台欲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政府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六)本合同正本共三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法人代表:年月法人代表:年日日乙方签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