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外来人员出入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1.非幼儿园教职工进入学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幼儿园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2.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园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离园证据,幼儿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离园手续保存归档。3.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4.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访的老师没有在幼儿园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5.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幼儿,只能在幼儿园门房等候,不允许到幼儿园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幼儿,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园。6.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幼儿园。7.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园,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8、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9.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幼儿园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10.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幼儿园保卫人员应关闭好园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