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促使关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键岗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章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本规定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关键岗位人员为,经营接单、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外包外协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事管理人员;其他与本单位之外有钱、物等业务往来的有关人员。第三章第五条岗位轮换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第六条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第1页(共5页)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的中层正职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各办公室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3年的(特殊情况不超过5年),要进行轮岗交流。岗位交流轮换,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所在部门制定具体方案。(二)不定期轮换。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第七条岗位轮换方式(一)本机构或本部门内轮换;(二)跨机构或跨部门轮换;(三)更换管理或服务对象;(四)其他方式。第八条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二)宣布轮换决定。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三)落实交接手续。岗位轮换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四)变更劳动合同。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须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第九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需经总经第2页(共5页)理批准),轮岗期限最长可延期不得超过应轮换人员总数的1年。每年实行延期岗位轮换的人员10%。第十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第十一条岗位轮换由人力资源部、法务监督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岗位轮换计划,负责督促部门实施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并对公司人员的岗位轮换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法务监督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岗位轮换的进程,并出具书面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岗位轮换工作,键岗位人员的业务管理、岗位培训和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关键岗位人员应服从并积极配合岗位轮换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要进行说服教育;对经说服教育仍拒以及对关组织实施离岗审计绝服从岗位轮换决定的,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三条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轮换工作负总责,对因未按规定实施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而出现工作过失或发生案件的,要追究有关直接和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四章第十四条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建立定期学习教育制度。学习教育的内容以政策法规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为主。学习教育活动由法务监督部负责第3页(共5页)组织,每季度至少集中进行一次。学习教育的形式可采取上党课、典型案例剖析、参观教育基地、观看电视录像等多种载体,促使关键岗位人员了解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增强拒腐倡廉意识,在本职岗位上廉洁勤政,克己奉公,不谋私利,自觉维护企业利益。第十五条建立定期的分析排查制度。要坚持谁主管、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排查。具体方法为:关键岗位人员的上一级直接考核者,要对其日常思想工作表现进行动态分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纠正;法务监督部会同人力资源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状况的分析,对岗位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工作、生活作风等,作出客观评价,作为人员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第五章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实施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权限和程序进行。列情况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实施责任追究:(一)不能按照聘用关键岗位人员的规定和程序,选聘关键岗位有下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中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第4页(共5页)(二)不能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本人故意隐瞒社会关系的,给予组织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三)不能认真执行学习教育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失职渎职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四)无正当理由不能执行岗位交流轮换制度,拒绝组织安排重新上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五)工作中因个人失职、渎职、明知故犯、不按规定和政策办事、责任心不强等原因,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六)发现严重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压制不查,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七)关键岗位的直接领导人员,在其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致使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定给予纪律处分。按有关规给公司造成较大第六章第十七条第十八条附则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物业安保培训方案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第5页(共5页)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2、培训要求1)保安理论培训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3)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4)工作技能培训第6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