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新生儿、危重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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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1.产科医生发现高危新生儿后,立即向儿科及产科主任汇报,请求会诊,并向医务科汇报。2.医务科接到汇报,立即组织抢救,并县卫计委基妇股汇报,并联系江华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3.产科室负责人及时安排转诊医生、护士、司机,在30分钟内准备工作并转出。4.转诊医生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的医生承担。5.转诊护士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能配合医生做好护理及有关的技术操作。6.转诊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7.转诊结束后,及时补齐转运车内所耗物资,定期检查,以备所需。8.转运途中保持通讯联络,以便医院做好准备。9.科内定期对参与转诊医生、护士培训。危重新生儿转运指征1、2、出生窒息复苏后需进一步监护治疗者及产伤、颅内出血、HIE。早产儿;出生体重2000g,胎龄34周,早产儿生活能力低下,喂养不耐受,惊厥、呼吸困难、呼吸暂停。3、4、5、6、7、8、呼吸窘迫经处理未见好转又无机械通气条件。循环不良,血压低,少尿及严重贫血。外科疾患需手术及高静脉营养。严重感染,严重酸中毒、电解质紊乱。糖尿病母亲新生儿,严重妊高征母亲新生儿及宫内发育迟缓。出血性疾病,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溶血病,没有条件诊断、治疗和换血。9、情况不好,有原因不明,诊断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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