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汇编1.意识形态的基本定义: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内容,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的反映。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起源于以生产劳动为5.意识形态工作的“四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6.意识形态工作的“五个好”工作体系:以2个《实施细则》为龙头,建好齐抓共管的“大格局”;以签订1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政治思想、法律思想、份责任书为目标,扣好知责明责的“责任链”;以1套《考评明细》为抓手,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各以特殊的方式,从不同侧面反映现实的社会生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意识形态的有机整体。2.意识形态工作的定位: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3.意识形态工作的“两个巩固”意识形态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4.意识形态工作的“三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用好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以实施4张清单为制度,种好各司其职的“责任田”;以规范7个工作流程为机制,画好规范有序的“施工图”。7.意识形态工作的“六个方面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履行好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加强网上舆论工作的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责任,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和党员干部管理的责任。8.意识形态工作的“七个规范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印发了一系列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规范性文件: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的通知》(中办发〔2015〕52号);word.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办发〔2015〕44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办发〔2015〕63号);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意识形态的通知》(鄂办发电〔2017〕27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荆办发〔2016〕6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意识形态的通知》(荆办发电〔2017〕8号);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办发〔2016〕9号)等。9.意识形态工作的“八个两”工作法:“两明”、“两议”、“两入”、“两学”、“两开”、“两查”、“两述”、“两报”。10.意识形态工作的“九个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廉报告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内容,纳入纪检监察和巡视巡查范围。11.意识形态工作“一个作为、三个纳入、六个结合、五个一同”: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12.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13.意识形态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14.主要领导如何履行“四带头三亲自”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带头阅看本地区本部门媒体网络内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15党委(党组)承担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word.①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②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③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委(党组)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通报本地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④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新闻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⑤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科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⑥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⑦加强常态化的思想政治工作。⑧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⑨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最新文件word.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方便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