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明确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全面形成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治理的共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加快构建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监管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二、突出重点任务(一)强化责任落实。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第1页共8页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特别是全面落实企业、医院、药业、学校、科研机构等主体责任。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2021版)》的危险化学品全部实施严格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落实装卸、承运、托运、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公共、物流园区等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规定,落实管控责任。海关部门指导监督涉危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安全整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突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要求。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科学规划危险废物处置布点,提高处置能力。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教育部门指导监督院校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督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科技局及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所管辖科研院所及所属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卫健委指导监督医院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第2页共8页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发改委等部门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的通知》规定的职责分工,指导督促或指导监督分管行业领域使用、储存《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内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二)强化各环节安全管理。1.强化安全准入。要确定化工产业定位,制定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严禁接受已淘汰落后产能落户本地,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和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和设备。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第一批禁止类)》,2022年底前,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2021版)》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严格落实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鉴定、登记及“一书一签”要求。2021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实现联合审批。2.强化风险排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第3页共8页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危化品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逐户企业建立《重点监管问题隐患清单》,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突出重大危险源和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完善“一企一策”。2021年底前,市应急管理部门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组织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回头看”,不具备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或暂扣许可。凡未依规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试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油气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3.强化监管执法。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执法制度规定,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落实同一企业一个执法主体,实现全覆盖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监管干部+专家”模式,运用“两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强化精准执法,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第4页共8页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机构监管。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4.强化应急准备。加大对县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支持力度,加强应急救援装备、人员的配备。按照贯穿企业生产各环节、全过程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根据企业各区域安全风险实际,针对性配备完善救援装备,逐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实现救援队伍间应急预案共享。组织各地通过开展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提升企业事故初期应急处置能力。三、具体保障措施(一)强化基础支撑保障。1.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第5页共8页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率必须达到100%。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具备公务员调入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可调入机关担任相应职务公务员,将危化品安全监管岗位纳入可实行公务员聘任制范畴。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2.强化技术支撑保障。组织专家分级分类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帮扶。2021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必须达到100%,积极推动糠醛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应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有关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落实《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推动建成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第6页共8页鼓励支持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环保的化工工艺、设备、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3.强化激励约束。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积极给予优惠政策。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兑现奖励资金,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承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投保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等评定的必要条件。4.强化达标建设。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二、三级标准化达标。对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每年开展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收回标准化证书,一年内不得申报标准化评审。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第7页共8页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条件。(二)强化推动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要全力推进《意见》落实,逐项对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措施的任务清单》(通安委〔2021〕13号)确定的政府类十四大项82小项,企业类十三大项43小项,要按照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将任务分工具体化,实行挂图作战。县直各牵头部门建立落实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对接,积极认领工作任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督查督办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作用,加大《意见》和《实施方案》宣传贯彻解读的传播力度和覆盖面,围绕事故警示、安全科普、安全要求多角度策划选题,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关心关注安全,引导推进《意见》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第8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