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考试试题 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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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考试复习题一、单选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现其经营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3、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4、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由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5、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6、(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7、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8、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9、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在确保所转让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前提下)转让在用医疗器械?10、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11、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12、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广告批准文件等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已经取得的许可证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13、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14、植入器械:植入器械:借助手术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内或腔道(口)中,或者用于替代人体上皮表面或眼表面,并且在手术过程结束后留在人体内30日(含)以上或者被人体吸收的医疗器械。(对)15、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一、二、三级召回。三级召回是指(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1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做出医疗器械召回决定的,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17、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对)18、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对)19、《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在原发证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20、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2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之前对上一年度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并保存备查。22、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一)年。23、医疗器械的使用时限为长期使用是指器械预期连续使用的时间超过(30)日。24、医疗器械的使用时限为短期使用是指器械预期连续使用的时间(24小时以上30日以下)。25、医疗器械的使用时限为暂时使用是指器械预期连续使用的时间在(24)小时以内。26、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27、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28、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29、生产企业连续停产半年以上的,须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现场质量体系进行审查和产品抽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连续停产一年以上的,其产品注册证书自行失效。(错)30、经营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无菌器械相适应的营业场地和仓库。产品储存区域应避光、通风、无污染,具有防尘、防污染、防蚊蝇、防虫鼠和防异物混入等设施,符合产品标准的储存规定。(对)31、境内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复核。(错)3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四)年。持证单位应当在产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申请重新注册。33、生产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对)34、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对)35、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错)36、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对)37、召回的医疗器械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企业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请求赔偿,但不能向使用单位请求赔偿。(错)38、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对)39、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对)40、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对)41、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42、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的医疗器械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45、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每年年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4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4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48、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错)。(正确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49、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50、医疗器械批发,是指将医疗器械销售给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行为。(错)51、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对)5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对)5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5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55、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对)5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经原发证或者备案部门公示后,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对)。5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售后管理,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当通知供货者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58、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行停业一年以上,重新经营时,应当提前书面报告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对)59、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标明的使用期后(2)年,但是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60、突发、群发不良事件立即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61、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62、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可能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63、为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安全、有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64、(企业名称)变更后,无菌器械的小、中、大包装标注的企业名称应在半年之内变更。新包装启用后,旧包装即停止使用,新、旧包装不得混用。6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6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67、国家对医疗器械共分(3)类进行管理68、医疗器械作用于人体体表以及体内的机理?(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69、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7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71、生产和使用以提供具体量值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7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73、医疗器械产品的分类依据是(《医疗器械分类目录》)7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75、医疗机构研制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76、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77、经营企业应保存完整的无菌器械购销记录和有效证件,无菌器械购销记录及有效证件必须保存到产品有效期满后(二)年。78、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销售给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对)7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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