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前言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自2005年起每年举行一次。为指导考试命题和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2005年1月,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编写、原人事部审定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正式出版。考试大纲从实际出发,注重考查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必备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大纲中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熟悉即要求能够理解并简单应用,了解即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广泛知识。近期,根据近年来考试情况和最新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生态环境部对考试大纲进行了第十五次修订,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现予发布。本版考试大纲是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复习备考的依据。目录第一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1第二科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11第三科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9第四科目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36附录第一科目第二部分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8考试说明...........................................................41考试样题...........................................................43第一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知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正确理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考试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了解环境的含义;(2)掌握环境保护坚持的原则;(3)掌握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4)掌握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的有关规定;(5)熟悉开发利用资源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6)熟悉加强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7)掌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有关规定;(8)掌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防治环境污染和危害责任的有关规定;(9)熟悉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10)熟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制度的有关规定;(11)了解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的有关规定;(12)了解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13)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14)了解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1)了解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范围;(2)掌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3)掌握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及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4)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5)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应当包括的内容;(6)了解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或者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的情形;(7)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规定;(8)了解规划编制机关、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9)掌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有关规定;(10)掌握重点领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11)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有关规定。(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类别确定的原则规定;(3)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规定。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填报)与报批(备案)(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有关法律规定;(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总体要求和具体编制要求;(3)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4)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时间的有关规定;(5)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6)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的有关规定;—2—(7)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8)熟悉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9)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10)了解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的有关规定;(11)了解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2)了解生产和使用含汞产品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3)熟悉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要求;(14)熟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1)熟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原则;(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应当重点审查的内容;(3)掌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决定的情形;(4)熟悉“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1)熟悉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概念;(2)掌握建设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情形;(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4)熟悉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要求。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1)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严重质量问题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2)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体的有关规定;(3)了解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4)熟悉编制单位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5)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6)熟悉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的情形;(7)了解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应当包括的内容;—3—(8)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应当包括的内容。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的有关规定;(2)熟悉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的有关规定;(3)掌握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4)掌握工业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5)熟悉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6)熟悉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关规定;(7)熟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恶臭气体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8)熟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的有关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2)熟悉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3)了解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4)熟悉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5)掌握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6)掌握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规定;(7)掌握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有关规定;(8)掌握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的有关规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了解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2)掌握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3)熟悉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4)掌握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5)熟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4—(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了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含义;(2)熟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3)熟悉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的有关规定;(4)熟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法律义务的有关规定;(5)熟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6)掌握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7)掌握建设、关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8)了解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9)熟悉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10)熟悉各类污泥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11)熟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1)了解土壤污染的含义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2)了解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监测的建设用地地块的范围;(3)掌握关于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关规定;(4)掌握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规定;(5)掌握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6)熟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关规定;(7)熟悉农用地保护的有关规定;(8)掌握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的有关规定;(9)熟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内容;(10)熟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和修复施工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11)熟悉土壤污染责任人的义务;—5—(12)掌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13)掌握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有关规定。(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了解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内水、滨海湿地、海洋功能区划的含义以及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条件;(2)熟悉海洋生态保护的有关规定;(3)掌握入海排污口的有关规定;(4)掌握向海域排放废液或废水的有关规定;(5)熟悉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有关规定;(6)熟悉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有关规定。(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2)熟悉核设施选址、建造、营运、退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3)了解开发利用或关闭铀(钍)矿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4)了解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排放或处理、贮存放射性废液的有关规定;(5)熟悉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及编制处置设施选址规划的有关规定;(6)了解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了解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2)熟悉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熟悉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及水生生物保护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2)熟悉水功能区划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3)熟悉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有关规定;(4)掌握设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有关规定;(5)熟悉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护中禁止类和许可类活动的有关规定。—6—(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熟悉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熟悉基本草原保护的有关规定。(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了解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活动的有关规定。(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了解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有关规定;(2)熟悉禁止毁林开垦、开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3)熟悉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的规定。(十四)《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