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讲《四川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规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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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四川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规程》DBJ511036-201510.6.9混凝土布料机1设置混凝土布料机前,应确认现场有足够的作业空间,混凝土布料机任一部位与其他设备及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6m。2混凝土布料机的支撑面应平整坚实。固定式混凝土布料机的支撑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支撑结构应经设计计算,并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3手动式混凝土布料机应有可靠的防倾覆措施。4混凝土布料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下列项目,并应符合相应要求:1)支腿应打开垫实,并应锁紧;2)塔架的垂直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3)配重块应与臂架安装长度匹配;4)臂架回转机构润滑应充足,转动应灵活;5)机动混凝土布料机的动力装置、传动装置、安全及制动装置应符合要求;6)混凝土输送管道应连接牢固。5手动混凝土布料机回转速度应缓慢均匀,牵引绳长度应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石输送管出料口与混凝土浇筑面宜保持1m的距离,不得被混凝土掩埋。7人员不得在臂架下方停留。8当风速达到10.8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条文说明:参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10.3节规定,布料机任一部位与其他设施及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6m。手动式混凝土布料机底盘防倾覆的措施可采用搭设长宽6mx6m、高0.5m的脚手架,并与混凝土布料机底盘固定牢固。为保证布料机的作业安全,作业前应对本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作业。输送管被埋在混凝土内,会使管内压力增大,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此条结合《混凝土布料机》JB/T10704标准及实际情况执行6级风不能作业的风速下限。10.6.10振捣器的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1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30m。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4插入式振捣器作业时应将振捣棒垂直插入混凝土,深度不宜超过600mm.5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6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并将振捣器清理干净。10.6.10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式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30m,其外壳应做1保护接零,并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10.6.11潜水泵1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2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不得有接头。条文说明:水泵的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开关箱中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软线,不得有接头。10.6.12高压冲洗设备1高压冲洗设备必须单独设置专用的开关箱。2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或熔断器。3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4高压冲洗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应做保护接零。5连接高压冲洗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做重复接地。6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水绝缘手套、绝缘鞋。条文说明:高压冲洗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开关箱中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软线,不得有接头。11施工现场消防11.1一般规定11.1.1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以及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条文说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信联络方式。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11.1.2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条文说明:义务消防组织是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建立的业余性、群众性,以自防、自救为目的的消防组织,其人员应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11.1.3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平面布置图,明确逃生路线。11.1.4施工人员进场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条文说明: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4报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11.1.5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条文说明: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3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4逃生方法及路线。11.1.6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条文说明: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11.1.7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条文说明: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每半年应进行1次,每年不得少于1次。311.1.8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并应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条文说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文件和记录:1施工单位组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及聘任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审批记录。3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及其审批记录。4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预案及其审批记录。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记录。7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验收记录。8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台账及更换、增减记录。9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1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含消防安全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季节性检查记录、消防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通知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回复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回复记录)。11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记录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12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11.1.9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11.1.10高层建筑外脚手架、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均应采用阻燃性安全防护网。条文说明:阻燃安全网是指续燃、阴燃时间均不大于4s的安全网,安全网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的要求,阻燃安全网的检测见现行国家标制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GB/T5455。11.1.11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动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动火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条文说明: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11.1.12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4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为了让作业人员在紧急、慌乱时刻迅速找到疏散通道,便于人员有序疏散而制定;在建工程施工期间,一般通视条件较差,因此要求在作业层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11.1.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11.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11.2.1灭火器材配备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下列要求:1一般临建设施区,每100㎡配备2个10L灭火器,大型临建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黄砂池、铁锹等器材,、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2临时木工房、钢筋房等每25㎡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等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3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条文说明:本条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而制定,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规定。11.2.2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条文说明: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施工保持同步。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新近施工的楼层,因混凝土强度等原因,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时拆除,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难以及时跟进,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应存在3层左右的差距。11.2.3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基于经济和务实的考虑,可合理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11.2.4施工现场的消防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11.2.4火灾发生时,为避免施工现场消防栓泵因电力中断而无法运行,导致消防用水难以保证,故作本条规定。11.2.5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防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5置醒目标识。11.2.6施工现场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临时室内消防竖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N100。11.2.7施工现场应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1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60min。2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11.3施工现场电气设施防火11.3.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范要求。11.3.2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电源线应分路或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11.3.3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时,应套防火绝缘线管。11.3.4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条文说明:电气线路的绝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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