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意见与建议6篇供参考【篇一】乡村振兴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建议(1)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农业生产缺乏规模,农民多为分散经营,单家独户生产且缺乏农业特色,农村土地腾退率低,难以形成规模化产业圈,分散式农业生产导致产业化发展滞后,为现代农业成片式发展带来困局。(2)农村环境问题突出。农村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低。滥用农药化肥、乱排污水垃圾等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约存在50%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未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带有普遍性。(3)乡村发展要素短缺。人才、资金严重不足,乡村收入低、上升空间窄、教育资源相对落后等原因,导致农村人才缺乏、后备不足,云龙镇常年有1万人以上的中青年在外务工;资金压力大,目前云龙镇仅规划编制费用达500万元左右,在项目推动过程中存在大量资金缺口,乡镇财力无法紧跟发展步伐。建议:(1)盘活土地资源,建立新型经营方式。引导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小规模化经营,同时建立基于分散、小规模土地基础上的新型经营方式,如康养农业、乡村旅游。(2)突出治理乡村环境,着力三大革命。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完善保洁队伍,科学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合理规划农村改厕工作。(3)完善乡村发展要素,着力人才资金。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经纪人、产业带头人,打造农业生产经营队伍;增加乡村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支出【篇二】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中共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也是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核心精神,乡村振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中央文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从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来看,中央计划分为三个阶段,经过六个五年规划,也就是要用30年左右的时间来实现乡村振兴。在这样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间内,就意味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不能机械教条、更不能形而上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际情况是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每个地方的发展不均衡,外出务工导致农村”空心化”严重。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执行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未雨绸缪。首先,不要把乡村振兴等同于地产下乡。很多地方打着”观光农业+房地产”的旗号,名为商业模式创新,实为”挂羊头卖狗肉”当作争取政府优惠政策的幌子,很多”观光农业综合体”等农村建设项目最后沦为开发商变相拿地的房地产项目。其次,不要把乡村振兴等同于上楼居住。有些地方为节省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或者腾退出建设用地指标,大搞村庄的搬迁撤并,不尊重农户意愿,强力实施”一刀切”,要求农民由分散居住改为集中上楼居住,急于求成搞”大拆促大建”。最后,不要把乡村振兴等同于物质扶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如果支持过度集中在资金或物质上,就容易导致乡村振兴”重输血轻造血”的问题,依赖于短期高强度的外来资金注入或物质支持,只能解决乡村发展的一时需要,无法从根源上实现乡村的振兴和可持续性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需要内化自身造血机制,才能真正强身健体。打铁还需自身硬,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在农村,在本乡本土,只有盘活当地资源,打造持续的造血功能,乡村才能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村民是主体力量,若没有村民的参与再好的战略也实施不了。因此,要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首先要打造一支过硬的村委领导班子,让他们的眼光、思路与政策、战略同步,使其能结合群众的需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从而”指挥”群众快步向前。同时,要建立健全全方面引导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积极改变发展方式,共同绘制出乡村振兴战略的美好蓝图。【篇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继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之后,党提出的又一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理念,对于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的中国农村正普遍经历着“发展悖论”的困扰,农村的凋敝与经济的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当前中国农村发展形势所做出的及时响应,也是对新时期如何破解中国农村发展难题的战略布局,吹响了新时代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号角。对于绍兴而言,涉农改革纵深推进,农地确权、农房发证进度全省领先,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还需打通最后一公里,新时代对我们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继续秉持和发扬敢为人先的红船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争取在农业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所突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破解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将农村土地确权作为“三农”领域的基础性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督导,推动基础较好、矛盾较少的地区加快确权进度,指导土地股份合作制、承包地不定期“小调整”、历史遗留“两田制”等特殊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展确权工作,对先行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尊重农民意愿,坚守政策底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落实好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不断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全面执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监管流转合同履约情况,切实防止集体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土地;切实防止外部资本非法侵吞、控制集体土地;切实防止土地流转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损害农民权益。三是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所持有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更多有效实现形式,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四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加快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其更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出租入股等方式,有效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社区养老和物业租赁等项目,提升经营效益,壮大集体经济【篇四】乡村振兴不仅是我国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发展战略,更是关乎着亿万人乡居生活理想的实现。县域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运营的关键地和核心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直接关系着县域经济水平的发展。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对于整个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提升,对于广大乡村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高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显然,这简洁明了的20个字,勾画出幸福美丽现代新农村的美好蓝图。只有明确了乡村振兴的背景意义、内容要求、战略目标,才能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才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跨越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关键在于要有科学有效的切实举措。让农村变得有人气、有活力,终归要靠村民回归、人才回流,一向话,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工业化、现代化的历程其实正是乡村逐渐萎缩的过程。其中,人口以谋生、教育、养老等原因渐次从乡村流向城市,造成了如今农村凋敝和空壳化的现实。而乡村振兴如若不想成为一个现代社会田园牧歌的梦,就需要从切实留住人口、吸引人才着力,让乡村在未来的振兴有所依凭。无论是职业农民、专业技术人才,还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干部,要想让这些人口留在农村,都以农村更有魅力、农业更有发展潜力、职业农民更有吸引力为前提。所以,农村人才的问题也是农业、农村、农民这个复杂系统问题的一个侧面,只有每个侧面同时启动、共同发力,朝着同一个目标坚持不懈迈进,乡村振兴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虽然让人联想到之前的“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等举措,但绝不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一百多年来数次乡村重建运动的翻版。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在今天已经发生剧变。从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方式来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其解决方式出现了巨大的转机。而这种转机对于不具备区位优势的大多数农村、不具备突出专业技能的大多数农民、不具备鲜明发展特色的大部分农业而言,都不啻为一针强心剂。甚至可以说,整个全球现代化二百多年来,工业化对农业的挤出、城市对乡村的抽水机效应,有望因此而得到抑制乃至扭转。实践证明,农村要美、要富、要强,盘活土地资源、释放改革红利、实施规划引领缺一不可,特别是有了规划,意味着农村土地综合利用进入精细化时代,既能促进土地集约经营,也可助力田园乡村建设。可以说,坚持以科学规划利用为统领,在村级层面实现经济社会、产业发展、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的“一个规划、一本蓝图”,不仅是盘活乡村沉睡资产的有效手段,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前提。其次,全融要重点倾斜。金融是经济的命脉,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离农脱农”倾向,农村金融回归本源是使命所然。为此,要健全整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让金融安心、喜欢服务于乡村振兴。再次,社会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所需资金只有财政、金融资金是不够的,社会资金输入乡村同样是乡村振兴所必须。同时,社会是个大家庭,社会也是一个互利的社会,社会资金参与多村振兴是一个双赢之举。【篇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继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之后,党提出的又一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理念,对于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的中国农村正普遍经历着“发展悖论”的困扰,农村的凋敝与经济的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当前中国农村发展形势所做出的及时响应,也是对新时期如何破解中国农村发展难题的战略布局,吹响了新时代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号角。对于绍兴而言,涉农改革纵深推进,农地确权、农房发证进度全省领先,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还需打通最后一公里,新时代对我们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继续秉持和发扬敢为人先的红船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争取在农业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所突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破解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将农村土地确权作为“三农”领域的基础性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督导,推动基础较好、矛盾较少的地区加快确权进度,指导土地股份合作制、承包地不定期“小调整”、历史遗留“两田制”等特殊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展确权工作,对先行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尊重农民意愿,坚守政策底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落实好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