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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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制度一、高度重视妇幼信息逐级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报告工作。二、各种资料登记齐全,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必备的登记资料有:出生登记、分娩登记、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死胎死产及出生缺陷登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登记、高危孕产妇筛查记录、高危孕产妇抢救转诊登记及随访记录、培训记录、下村记录,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管理手册、新生儿疾病筛查记录、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等。三、报告程序:村保健员收集本辖区妇幼信息后上报至乡级妇幼卫生信息员,乡级妇幼卫生信息员收集、整理、核实本辖区及本机构信息后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认真核实后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妇幼保健院信息员整理、汇总全县妇幼卫生信息后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四、妇幼卫生信息上报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时间:出现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死亡、艾滋病阳性个案立即上报;3日内填报艾滋病阳性个案卡、梅毒阳性个案卡;月报表每月3日前上报;季报于下一季度初月5日前上报;年报于10月8日前上报;三网监测于下一季度5日前上报。五、认真核查上级反馈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及时反馈本市内流动妇幼卫生信息。六、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七、服务信息对口管理,保证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按照分2级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卫生信息资料,保证信息安全,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八、执行国家有关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信息系统标准,贯彻落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九、开展与辖区内各类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公安户籍机构和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协作。3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一、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二、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医疗机构应将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人员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备案。三、认真填报妇幼卫生相关信息。凡开展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科、计划生育科、产科B超检查及产前筛查诊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相关登记制度。四、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将报表和死亡报告卡报送辖区内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五、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4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制度一、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采取省、地(市)和县(区)三级评审制。二、评审人员在评审工作中,严格遵循科学性和客观性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病例,按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对个案死亡进行评审的方法(十二格表评审方法)进行全面评审。三、每半年进行一次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四、对评审结果及时准确汇总、整理,提出意见,反馈于有关部门,并指导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减少孕产妇死亡,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五、妥善保管评审资料,做到档案化、规范化管理。六、定期发布有关信息。5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新生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掌握新生儿死亡资料的根本目的,在于减少新生儿死亡,保护新生儿健康。并为制定新生儿生存,保护战略措施提供依据。一、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组织1、成立芮城县新生儿死亡评审领导小组,聘请县直医疗机构儿科、内科、外科、产科、麻醉、保健等专家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县直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儿死亡报告工作。3、各单位均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二、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对象凡发生在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全部新生儿死亡者。三、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程序城市:由各医疗保健单位报→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新生儿死亡报告内容1、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和死亡报告卡,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填报,一式两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留存一份,上报市一份。2、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所有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并收集评审组负责完成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一式两份,留存一份,上报市一份。63、新生儿死亡总结报告,各县妇幼保健机构填写,一式两份,留存一份,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市。五、新生儿死亡报告时间对发生在本医疗保健机构的所有新生儿死亡及时填写“死亡调查表”及“死亡报告卡”(7天内),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辖区内县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完成院内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7天内)。六、新生儿死亡评审程序及时间每季度评审一次,分别在每年的7月、10月、1月、4月15日前完成所有新生儿死亡评审,并将所有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评审分析报告”、“评审总结报告”在评审后2周内一式两份上报给运城市妇幼保健院。七、评审结果分类第一类:可避免死亡。根据当地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及个人身心状况是可以避免的死亡,但因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或失误而造成的死亡。第二类: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由于当地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尚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因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或缺乏基本卫生知识而未能及时寻求帮助造成的死亡,这些死亡可因改善上述条件而避免发生。第三类:不可避免死亡。当前本省医疗保健技术水平尚无法避免的死亡。八、评审新生儿死亡因素分类7按照三个环节、四个方面,将评审死因分类填表。1、三个环节(1)个人、家庭和居民团体,即非正式保健系统。(2)医疗保健系统,即正式的有组织的医疗保健机构。(3)社会其他部门的影响,即社会经济保健系统因素,如部门之间的政策和计划安排、社会经济变动趋势等,包括政府决策机构、交通、通讯、教育等部门。2、四个方面(1)知识技能方面的问题:缺乏处理问题所必须的知识技能。(2)态度方面的问题:缺乏责任心及必要的工作热情和愿望。(3)资源方面的问题:资源不足或使用不当,地理、自然条件方面的限制等。(4)管理方面的问题:医疗保健机构内的某些制度不完善,各相关科室配合不协调、管理紊乱等问题。九、质量控制1、质量控制内容:(1)新生儿死亡的死亡数;(2)新生儿死亡漏报率;(3)卡片完整率。2、质量控制标准:(1)死亡漏报率≤10%;(2)死因错误率<5%;(3)诊断不明<5%。3、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制度的质量控制,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年对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等进行查漏、补漏调查,每年组织一次全8面质量控制。十、汇总分析县级评审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进行新生儿死亡评审汇总分析,针对死因提出有效的干预措施。9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一、结合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对全县10个乡镇和医疗单位、社区进行质控抽查。时间从上一年10月1日—本年度9月30日。二、对妇幼卫生年报中所有指标进行检查,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填写妇幼卫生年报生命指标漏报表和妇幼卫生年报保健服务指标质控结果汇总表等质控表卡册。三、尤其对本年度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活产数、出生缺陷及死胎死产漏报情况进行检查。四、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活产儿及死胎死产漏报质控抽取全市三分之一的乡镇,每个乡镇抽取3个村。孕产妇死亡漏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五、质量控制要在查阅各乡镇年报质量的基础上,走访城区各家医院、疾控中心、乡镇派出所、计生办、并询问村医、妇女主任等知情人,了解该乡镇当年的活产、死亡情况,并深入各接生单位查阅分娩记录、产儿科出入院登记、医院死亡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乙肝疫苗接种、“降消项目”、死亡登记及住院病历等资料,积极寻找漏报线索。六、对乡村两级的年报资料进行逐级核对。七、10月20日前完成各级补漏,10月30日前上报,11月15日前将质控小结、质控表上报芮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0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妇幼卫生信息的安全和全县妇幼儿童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妇幼卫生信息安全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1、各类信息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数据资料,以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存储。2、纸质资料应存放于可加锁铁皮文件柜,由专人管理。存档资料需要借阅手续,归还后及时签收归档。3、电子文档应存放于存储介质,由专人管理,重要文件加密保存。妇幼卫生信息数据应严格保密,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供数据资料需经主管领导批准。4、妥善保管各类信息资料,做好防火、防尘、防虫、防霉、防盗工作。5、妥善保管各类信息资料,防治项目数据和个人信息泄露。二、计算机的安全管理1、计算机应专人专用,设置登录密码,并定期修改。2、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查杀。3、定期备份重要文件。4、清除浏览器的临时文件,防治部分敏感信息泄露。115、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6、禁止访问互联网上与工作无关或来历不明的站点,禁止从互联网上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三、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1、外来的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计算机,确有需要进行操作的应使用杀毒软件进行查杀。2、存储介质应存放于可加锁铁皮文件柜,由专人管理。四、信息报告系统的安全管理1、使用信息报告系统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报告的用户不得对外泄露登录信息、帐号及密码,电子钥匙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2、操作人员更换时,及时向系统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单位申请新用户帐号、注销旧用户,做好所有资料的移交。发现电子钥匙丢失,应立即按项目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交报告、重新申请、购买。3、因未及时申请新用户帐号造成无法按时上报,或因丢失电子钥匙造成数据泄露的,将由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相关机构负责人的责任。五、涉密资料的安全管理1、涉及国家保密领域的信息资料,不得对外发布,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随意接触,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可查阅。2、涉密计算机,禁止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可与非涉密计算机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3、涉密资料通过机要途径传递,不可使用民用普通邮政。12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是对妇幼保健卫生组织管理的一种管理方法,通过例会形式加强部门和相关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取得共识,切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根据《山西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山西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要求,为保障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召开的质量,特制定芮城县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例会组织形式: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二、例会的内容:1、传达上级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2、通报上次例会研究布置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完成情况及上个季度(半年、年度)妇幼卫生工作督查情况,分析妇幼保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各级以村为单位汇报当月结婚人数,孕妇建卡数,儿童建卡数,分娩总数,住院分娩数,非住院分娩数,产后访视数,低体重儿数,高危报告卡,高危妊娠监测情况,孕产妇死亡数及死亡讨论,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卡,死亡讨论等报表。4、研究部署下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5、以会代训: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和组织妇幼卫生业务技能培训。三、参加妇幼卫生工作例会人员:公共卫生股负责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副院长、保健科和信息科负责及其他相关人员;县医院、中医院负责人;各乡镇妇、儿保人员。13四、例会召开时间:每月25日。综合妇幼年报统计,在每年的1、4月、7月、10月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例会召开形式:(一)妇幼卫生工作例会由妇幼计生中心负责召集与会人员,并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二)乡镇卫生院例会由本单位召开。六、例会工作要求:(一)充分准备:各级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必须保证会议召开质量,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1、对前阶段上级会议布置和下发有关妇幼卫生工作文件精神进行梳理,提出贯彻意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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