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标准为贯彻落实《xx市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规范区(市)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完善xx市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发布义务教育阶段盲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等三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标准。一、总体要求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全纳教育、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意义重大,各地要充分认识资源中心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结合当地特殊教育发展实际,明确定位,合理布局,加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投入力度,配备的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材料。二、服务职能资源中心是为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机构)、普通学校、师生和家长提供特殊教育专业化服务,集管理、咨询、研究、评估、指导、服务于一体,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提供支持”为宗旨的特殊教育专业化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服务职能:(一)负责区(市)县域内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的管理及考核,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工作。(二)指导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的建设与运作,统筹配置、协调安排资源教室专用设备。(三)负责区(市)县域内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对象的评估审核与备案,与普通学校教师共同为“送教上门”学生开展教育服务,配合卫生、残联等部门为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开展康复训练。(四)开展特殊教育教研科研。深入研究特殊教育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研发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具、学具及相关辅具。(五)开展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及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区域特殊教育学校(机构)教师、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送教上门教师的专业培训,为普校教师、家长、学生开展咨询服务。(六)负责链接教育康复资源及相关专业资讯。(七)培育扶残助学志愿者、社工、义工等组织。三、场地及环境资源中心应有固定的专用场所。其面积应不小于20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需要适当扩大。所附基础设施要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设计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四、区域设置(一)资源中心常用功能室1.残疾儿童评估与个训室。2.教具、学具及辅具制作室。3.教学资源室。4.康复训练室(包括感统训练、多感官训练、物理治疗、言语治疗等)。5.心理咨询室。6.录播室。7.档案室。8.多功能室。(二)资源中心信息化管理与服务1.具备使用“xx市特殊教育云服务平台”的基础条件。2.建立与市级资源中心相匹配的特教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IEP管理系统、家校通服务系统,并与市级资源中心数据对接。五、配备目录分为基本配备与可选配备(详见附表)。基本配备是指满足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基本需要的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可选配备是指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型、程度及其他特殊需要,选择配备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六、人员配置及要求(一)人员配置资源中心应配备至少2-3名管理人员(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3名专职资源教师、3-5名兼职巡回指导教师。任职条件:主任由所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局长担任,其中1名副主任必须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教师应有特殊教育、康复、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专业背景。(二)管理干部职责1.负责制定资源中心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定期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2.负责对本地区涉及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的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教学主管开展特殊教育政策法规、特殊教育理念、发展趋势等培训的组织工作。3.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医教结合”工作。(三)资源中心教师职责1.为特殊教育工作者提供指导与服务。督促指导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分析随班就读对象的发展情况,参与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的教育诊断,制订个别化教育方案。定期开展巡回指导,与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师共同研究并解决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中的困难与问题。2.为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和家长提供指导与服务。负责对辖区内的特殊需要学生进行教育诊断评估,了解学生的能力、需求,为学生后续安置、教育提供依据。对有康复训练需要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进行基础康复训练。为家长提供教育咨询,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康复训练。3.提供咨询服务和特教资讯。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学生提出筛查、安置建议,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使用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为教师、家长提供有关的特教政策、特教理论知识、特教研究的最新成果,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康复需要的书籍、科技辅具等,为特殊需要学生的教师和家长提供交流的平台。4.承担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的数据统计与管理。掌握区域内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对象的情况,参与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对象的审核。5.开展特殊教育教研科研。对所在区(市)县全纳教育工作进行前瞻性研究,指导相关学校对全纳教育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研究。总结与推广教师开展全纳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与研究成果。七、管理规范(一)开放时间。原则上,工作日均应面向区域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开放。安排适当时间向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教师和家长开放。(二)经费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资源中心建设纳入当地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财政支持保障的长效机制,将资源中心的建设、维护以及工作运行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资源中心工作正常开展。(三)日常管理。资源中心应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