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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实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有关高等院校,直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为做好今年中专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和《2011年度中专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的说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济人社办发〔2011〕1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市人社局同意,现将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验审的办法进行申报。根据教育工作和教师职业的特点,学校在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并通过组织讲课等形式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推荐上报。专家委员会推荐时要规范工作程序,一是不能简单地以评代推,以分取人;二是准确把握各系列的职务条件,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三是及时将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要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着重体现教育教学成绩,积极鼓励支持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并将教书育人成绩做为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组织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进行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除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要严格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要求审查、审核把关。对于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以破格方式申报评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要进行审核和测试。经过审核和测试后,单独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破格申报人员的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二、申报条件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二)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三)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达到申报要求。(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合格。申报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应担任过班主任工作或承担过学生管理工作。申报评审中专高级讲师职务,须在任现职期间系统地讲授过1门主干基础课或2门及以上其他课程。三、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问题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应从严掌握。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实行条件和岗位数额双控制。经正式批准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岗位的小学、幼儿园,在岗位限额内可推荐部分优秀的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基本符合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任小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取得专科及其以上后学历,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四、几个应注意的问题(一)关于公示的规定。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切实执行申报公示和异议期公示。各单位组织申报时,推荐人选必须按规定期限将申报人员一览表、推荐人员情况公示表等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评审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要在单位内准确、完整的公示通过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的全面监督。公示时间、时限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公示时间按工作日计算,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严禁将休息日、节假日计算在内。(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其所从事的专业性质和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职称。按国家、省文件规定,只有在中专、中学、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科研机构、电教馆及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专职教研员,才能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申报。(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电大工作站、函授站、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按中专教师职务系列申报,职业中学(含职业中专)教师按中学教师职务系列申报。(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须按《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有关规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上述人员任现职期间教学工作量要达到相应职称(拟申报职称的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的一半以上,申报时均需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五)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含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均须提交2010-2011学年度下学期(2011年上半年)的教案。学期教案一般为手写,封面注明县区及工作单位、姓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校校长对申报人提交的教案真实性负全责。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人员须提交一份能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典范教案。典范教案需是手写,各学段、各学科典范教案的要求和规定详见说明。中小学一线教师申报职称评审,要组织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学校推荐委员会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下成立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参加听课并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择优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的章节内容按教学计划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后,由专家组成员填写评价意见表并签名。学校须于当天将申报人员的展示课教案、专家组成员填写评价意见并签名的表格,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以上。公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①课堂教学展示课是否按正常教学计划进行的授课章节。②该教师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水平与学校专家组评价意见是否对称。③学校组织教师课堂教学展示课有无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现象等。公示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已填写评价意见并签名的表格须由校长审查签字、学校盖章,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六)教师职务高、中级评委会将不再把论文获奖等作为评审依据,高、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立项、奖励证书等,只能提交县级及以上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各级各类社会团体、民间机构颁发的证书不予审收。论文应提交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非法刊物、境外刊物等发表的不予审收。(七)今年市教育局印发了《济宁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并明确规定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从明年开始,所有申报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需提交师德师风的考核材料,并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八)申报人员填写内容、个人信息要准确规范。尤其要注意的,一是中专中小学教师任教学科的填写一定要规范、准确,初中英语必须完整填写“初中英语”,高中语文必须完整填写“高中语文”,幼儿园教师则统一填写为“幼儿教育”;二是申报人员的单位填写一定要使用法定全称,与学校的公章一致。(九)各呈报单位推荐申报人选申报材料的甄别,均由呈报单位负责,如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问题,当事人所在单位要负相应责任。按规定进行申报前和异议期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上报,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并逐级上报。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查处。根据有关规定,近年来在职称评审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被省厅和市教育局查实的人员,今年不准申报教师职务。六、时间安排9月30日前,个人申请,学校(单位)民主推荐、审查,呈报单位集中审查,10月10日-10月14日集中报送高级评审材料。10月31日—11月8日呈报单位集中报送中级评审材料。评委评审结束后,异议期期间,将在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上公布高评委通过人员名单,济宁教育网(网址:)上公布中评委通过人员名单,请各呈报单位注意查询,并及时反馈异议期报告。七、有关要求(一)申报职称仍使用省人事厅印制的统一规范表格,要求一律打印。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使用的《一览表》较往年不同,直接从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网站下载2011年新修订的表格(,下载专区)。其他表格不变。(二)呈报部门填报《山东省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人员情况登记表》、《山东省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分学科统计表》(上述两表用“山东省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完成)各1份,并报申报人员基本信息数据软盘(限使用2011年省教育厅新版“山东省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录入。其程序可到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下载安装)。(三)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上报材料袋要坚固、无破损,封面上要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呈报单位、学校类别、学科名称、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正常或破格)、现从事专业。学校类别分中专、高中段、初中(或完全中学初中部)、小学、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各县市区上报的材料还要在醒目位置注明所属县市区。(四)材料报送地点:济宁市洸河路28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326527。(五)缴款方式: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需按申报人数和收费标准办理缴款手续,对未办缴款手续的单位,不予受理呈报材料。缴款单位凭我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各受理银行缴纳。(六)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集中力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评审工作。附件1、关于推荐中专和中学教师职务评委专家备选人员的通知2、山东省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委专家库备选人员推荐表3、2011提交典范教案要求4、教育局:2011上报材料说明5、2011职称表格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本文标题:XXXX年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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