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推进建设“清廉教育”打造“清廉学校”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委、市委建设“清廉浙江”“清廉xx”和省委教育工委建设“清廉教育”“清廉学校”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推进建设“清廉教育”、打造“清廉学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强化风险防控和执纪监督,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教育领域政风、校风、教风、学风明显改善,依法治教、清廉从教意识显著增强,教育系统基本实现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学生崇廉尚洁、学校清廉高效的良好格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到2032年,全面实现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教育政治生态建设,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清廉xx”的标兵和楷模,在全省率先实现“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目标。三、主要举措(一)塑造清明政风,营造清廉高效的教育生态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市委教育工委和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每年年初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对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出部署。每年与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听取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清廉导向,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按照“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每季度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一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制定教育部门和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压紧管党治党责任。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宣传处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调研、大学习、大抓落实”“践行新思想、开启新征程,续写‘八八战略’xx新篇章大学习”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头脑。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委局领导班子、市属高校、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上清廉党课制度,坚持开展清廉听课堂、清廉漫画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宣传处3.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放管服结合改革,明确权力清单,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教育决策和涉及民生的教育政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坚持阳光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办公室4.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积极谋划实施“美好教育”行动计划,编制新一轮基础教育布局(布点)规划,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现代基础教育服务体系。深化推进新名校集团化战略,共建共享市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编制新一轮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教育国际化的全域推进。持续推进小学学后托管服务、名师乡村工作室等教育民生实事,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促进公民办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计财处、高教处、基教处、职成教处5.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从严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督促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认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加强执行力建设。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三公”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组织处、机关党委、纪检组、人事处、计财处、基教处(二)建设清净校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学校6.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修改和完善《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意见》和党建责任清单,制定《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议事规则》,突出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全面落实市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市属高校二级学院(系)和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试点,创新推进教育系统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党员发展记实制,健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程序,责任到人。积极创建教育系统党建“双强”示范点和“五强党支部”,不断提高学校党建水平。责任处室:组织处7.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好每一所学校。责任处室(单位):宣传处、高教处、基教处、德体处、职成教处、基教研究室、职成教研究室8.推进全面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学校依法治校主体责任,完善学校章程建设,确保学校依法按章程自主办学。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防控与排查,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经费使用、合作办学、物资设备采购、基建后勤、服务外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规范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学生、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切实发挥教育内审职能,实现轮审全覆盖,做好专项审计调查。责任单位(单位):办公室、组织处、人事处、法规处、计财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审计处、资产营运中心、技术中心9.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以巡查整改为契机,强化问题整改、加强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工程”、“阳光食堂”、“阳光人事”,坚决遏制招生招聘招标等教育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工委每年召开两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专题分析会,围绕教育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清廉套餐教育,督促局管干部廉洁自律。每年对学校开展综合巡察、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科学管理使用市属高校科研经费,加强市属高校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领域管理。围绕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纪检组、人事处、计财处、基教处、审计处、考试院10.抓好“小微”权利管理。梳理编制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校工作中的顽疾。明晰教工职责,规范教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夹私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给学生贴上分数标签,不只关注学习好的学生而忽视大多数学生。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的倾向。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每年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抽查审计,规范食堂收支行为,落实学校领导与学生同吃学生餐制度。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法规处、计财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审计处、资产营运中心11.不断优化校园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优化管理服务,进一步减轻学生和家长办事负担。深化市属高校“学生事务中心”建设,拓展“互联网+”服务。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办好家长学校,积极服务和引导家庭教育。持续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有序开放。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服务社会中传播新知识、接受再教育。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计财处、德体处、教科所12.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开发清廉文化校本课程,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拓展清廉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微博、微信、学校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清廉文化氛围。积极推进xx市青少年清廉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具有xx特色的“知行廉洁”清廉校园文化品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责任处室(单位):宣传处、计财处、校安处、德体处、基教研究室、职成教研究室(三)营建清正教风,树立清明正派的教育形象13.严格教师从业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四有”好教师。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水平。构建完善班主任工作标准体系,打造班主任工作xx范式。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基教处、德体处、教科所14.加强教师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以及新教师岗前和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落实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教育”建设要求。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全员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要求,防止在任何教育教学领域散布错误言论。积极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注重提升德育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和素养。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宣传处、人事处、德体处15.加强师德师风考评。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对教师使用聘任、评价考核的核心内容,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健全师德师风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城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推动建立教师“能进能出”机制。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和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16.落实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和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