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的几点思考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改革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推进思想方法、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必须坚持科学态度,进行探索和改革,推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与时俱进;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进人员素质、工作作风与时俱进。第一,既要抓反腐倡廉,更要抓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这一党章规定的首要任务。严明党的纪律,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因此,纪检机关在抓紧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把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作为主要任务来抓,推进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这一首要任务的落实。要防止和纠正少数地方出现的不能全面正确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在实践中顾此失彼以及忽视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倾向。必须明确,“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必须破解的首要课题。第二,要把执纪执法放到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大格局中去考虑和把握,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观察。分析和处理各项业务工作,要力求执纪执法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实践,遵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论断,坚定不移地贯彻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政治和全局出发,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各项业务工作,防止就业务抓业务、就办案抓办案、就事论事处理问题的倾向。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抓住与时俱进这个关键,教育引导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不断有所创造、有所前进;抓住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教育引导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带领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体现先进性;抓住执政为民这个本质,教育引导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最高价值追求,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就毫不动摇地坚持,不符合的就实事求是地纠正,真正做到立足全局,讲究策略,力求执纪执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第三,要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及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新措施。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平时接触社会、了解问题受到局限,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倾向性问题缺乏预见性,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往往滞后。要改变这种状况,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贴近经济、社会实践,适应已经发展变化了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要加强预防性、预测性的工作,及时发现、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规范在前、预防在前”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一是要拓宽视野,善于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察和分析形势的变化。一定要看到《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五十多年来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发生的重大变化,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生的重大变化,看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充分估计这些变化对我们党执政提出的严峻挑战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影响,从历史与现实、政治与经济、党内与党外、国内与国外等诸多方面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二是要注重实际,善于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超前意识研究解决现实问题。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抓住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由表及里,透过现象看本质,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对策、新办法。三是要制度创新,健全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纪检监察工作突出的政治性、政策性、制约性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推进制度创新。要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需要出发,抓紧制定一些新的规定和制度,从法规制度上充分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第四,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我们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一条重要方针。改革开放初期,针对腐败现象来势迅猛的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从治标入手,侧重于遏制正在发生的腐败现象,反腐败斗争在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中不断向前推进。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增强,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逐步规范,为反腐败斗争从侧重遏制转向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要立足于教育。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和引导他们坚定自觉地实践“三个代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二是要着眼于防范。在认真落实中央和本省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同时,把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三是要着力于改革。以防范权力滥用为重点,针对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体制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四是要强化监督,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深入推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提高决策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决抵制“暗箱操作”,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五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行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尤其要明确和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五,要坚持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委组织协调,提倡分工配合,各负其责,依靠和尊重各级党组织查办案件。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党章关于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的规定,在查办案件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但是协调不等于包办,一定要从大包大揽中解脱出来,绝不能越俎代庖。要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人员到下级进行案件检查,也要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尤其要取得当地党政一把手的支持,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开展工作。要坚持依法依纪办案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需要对方配合的都应全力给予支持,但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规定程序办案,不相互借用办案手段,不互相替代或包办。纪检监察机关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地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真正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不违法。第六,要实事求是分析案件发生的主观原因与客观因素,综合研究发案规律和特点,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斗争策略,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在处理案件时,既要从违纪违法者本身找原因,又要从案件发生的环境、背景、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去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治理对策,综合发挥办案工作的教育、警示、预防作用。一是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要坚持有案就办,尤其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要当作急案先办,但不能凑数办案,更不能下办案指标。办案工作也要讲求质量第一,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凭证据说话,把每一件案子都办成铁案。二是要十分讲究策略。办案工作中既要力求把案件查深查透,又要注意研究案件所在地方、部门的情况,把办案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环境中去考虑,因案制宜,因案施策,以策略制胜。三是案件处理上要坚持惩处、教育、保护并举。给犯错误的同志以党纪政纪处分,目的是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处分轻重宽严一定要得当。要通过办案,打击和惩处极少数,教育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四是要综合分析发案原因,注重防范违纪违法案件的对策研究。分析原因固然要研究违纪违法者本身的主观原因,但也切忌把一切原因归咎于个人或某一问题的片面性。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把历史与现实、个案与大环境、大背景联系起来,综合分析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进行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第七,要慎重、正确、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实践表明,“两规”“两指”对突破一些重大案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必须继续使用。但是应该明确,内部审查措施不同于司法机关的法律强制手段,不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与主要手段。它是我们党内的规矩,必须在确实必要并掌握一定违纪违法行为可靠证据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实行,实行的对象也仅限于涉及到重要或复杂案件的有重大嫌疑的党员和公务员。要在认真总结运用“两规”“两指”措施办案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使用“两规”“两指”措施进行严格规范,坚决纠正和防止执行上的随意性。对非党员、非公务员坚决不能使用“两规”“两指”措施;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时间必须从严掌握,异地实施“两规”“两指”要从严控制;“两规”“两指”措施不能借给其他机关使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两指”必须按规定报批;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后,应及时通知被审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家属;实施“两规”“两指”期间要特别注意保护被审查人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严防发生意外事故,严禁使用非法手段调查取证,严禁搞逼供信。要就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登记、审批、决定、实施及解除、移交等各个环节,研究制定严格、具体的规定和办法,建立标准化办案文书和案卷,确保“两规”“两指”措施的正确使用,促进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第八,既查处违纪违法者,又管好自己,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越激烈,纪检监察干部被拉拢、腐蚀的危险就越大,面临的考验也就越严峻。在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违纪违法者的同时,必须管好队伍,加强自身建设,特别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钢班子带铁队伍,真正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拓宽知识面,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知识水平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适应时代前进的需要。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决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切实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宏观决策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和处理复杂案件与问题的能力;要严于律己,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努力做到监督别人与接受别人监督并重,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严的组织纪律、更强的法纪观念,做好本职工作;要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刚正不阿;要模范遵守办案纪律,不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不以案谋私、以案谋钱,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不作风霸道、态度蛮横,不违法取证、刑讯逼供,不跑风漏气、泄露机密。通过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真正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新形象。平遥县交通运输局201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