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B 0019 S-2019 食品工业用玫瑰花提取物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注ICS备案号: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DBQ/DB0019S-2019食品工业用玫瑰花提取物2019-01-25发布2019-03-25实施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190064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2月22日Q/DB0019S-2019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公司:1、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凯虹第二工业区2、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寮步镇良边村大进路8号本标准由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贵阳、冯娇。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DB0019S-20191食品工业用玫瑰花提取物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用玫瑰花提取物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玫瑰花、生活饮用水为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封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提取物。本产品用于兑制饮料或加工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pH值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17590铝易开盖三片罐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部)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和GB2762的要求。Q/DB0019S-201923.1.2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rugosacv.Plena)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部)和GB2762、GB2763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酒红色至深红色组织形态液体滋味及气味鲜明的玫瑰花特征香气,无异臭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2理化指标指标限量可溶性固形物(20℃时折光计法)/(g/100g)≥5.0pH3.0~6.0铅(以Pb计)/(mg/L)≤0.3锡(以Sn计)/(mg/kg)≤150(仅限采用镀锡材料包装的产品)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霉菌和酵母,CFU/mL≤60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表示)ncmM菌落总数52100CFU/mL10000CFU/mL大肠菌群5210CFU/mL100CFU/mL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注1: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最高安全限量值。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Q/DB0019S-20193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5和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取50ml左右样品置于一洁净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组织形态,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杂质。5.2理化指标5.2.1可溶性固形物:按GB/T10786规定进行。5.2.2pH:按GB5009.237规定进行。5.2.3铅:按GB5009.12规定进行。5.2.4锡:按GB5009.16规定进行。5.3微生物检验5.3.1菌落总数:按GB4789.2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进行。5.3.2大肠菌群:按GB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进行。5.3.3霉菌和酵母计数: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进行。5.3.4致病菌(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按GB4789.4、GB4789.10第二法规定进行。5.4净含量测定按JJF1070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6.1组批由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相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按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每批产品中取样,同一批量产品中,总取样量不得少于全检量三倍,样品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样品数量应满足所有检验项目的要求。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进行。6.3检验分类6.3.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6.3.2出厂检验6.3.2.1每批产品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3.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每批均应检查,其他项目作定期抽检。6.4型式检验6.4.1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Q/DB0019S-20194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2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规范要求的全部项目及标签。6.5判定规则6.5.1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中所有项目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6.5.2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项目不符合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其他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6.5.3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7.1标签、标志销售包装产品标签和标志应符合GB7718、GB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7.2包装包装材料容器和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异味,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4806.7、GB/T17590的要求。包装应封口严密,食用方便。外包装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要求。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不得与有害或有异味、有污染的产品混运。7.3.2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轻拿轻放,严禁摔撞,以免造成破损。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并离墙离地不少于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7.5保质期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包装完好的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