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2.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事故档案管理8.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9.事故隐患治理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1.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转。(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前后台设备有人负责。(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保持设备整洁。(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安全设施“三同时”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门第三条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第四条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第三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第五条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第六条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第四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二)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第八条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二)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三)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四)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五)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第九条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第十一条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内容:1、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2、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规程。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5、检查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负责消防、生产安全、卫生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完成的工艺项目,特殊设备投产以及厂房改建等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6、当检查到有关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7、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计分,纳入公司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益奖励评分。8、除公司安委会组织检查外,各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平时做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奖优罚劣,特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遵照执行。一、考核对象: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及岗位人员;二、考核内容: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职责、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及现场各工种的安全职责。;三、考核组织:公司成立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阳升远任组长,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质安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经营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落实考核工作;四、考核时间:季度考核与日常不定期考核为依据,年终汇总兑现与日常兑现相结合;五、奖惩内容:(一)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1、对于日常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及项目部、班组和个人;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凡考核优胜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晋职晋薪等奖励。(二)惩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的单位或个人50-2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3000元,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OO元/个、堆,并由责任单位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300元/次;(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30元/人、次,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罚款50元/人、次;(5)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5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20元/次;(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7)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50-500元/处;(8)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次;(10)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50-500元/项;(11)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次;(12)凡私自到装置、泵房、罐区灌装汽油、石脑油等易燃液体或液化气、丙烯等液化气体者,扣罚100元/次;(13)各种作业票、证等未经监护人、监火人、安全负责人本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单位20元/次;(14)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起;(15)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16)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17)进入尘、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20元/人。2、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0%;(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含3OOO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2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OOO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15%,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1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OOO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对责任单位扣罚10-15元/人。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OO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下处分,扣罚重伤事故责任单位15-30元/人,发生死亡事故的责任单位扣罚100-200元/人,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单位主要领导等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三)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9、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六、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四.工作制度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