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能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经营管理者是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企业单位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负责实施对矿山安全管理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各企业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逐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遏制高台阶、高陡边坡、滑坡等,做好矿山浓缩分级、防汛度汛、抗震等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预防重大危险源等重特大事故。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安全生产。不危害到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影响周围的环境保护,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3、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的内容可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和工作安排,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技术和知识安全工作经验、教训,事故的综合分析和典型事故分析表彰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和批评“三违”人员和事例等。每次安全例会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状况进行。“安全例会”是各级领导亲自抓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特制定本制度。1、矿长每周或每月必须向员工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同时还应利用其它形式的会议,结合安全生产的现状及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进行宣传。2、班组长和安全员除进行班前会议外,还应进行每周一次的班组全员会议。3、班前会议,要紧密结合本班组当天的安全生产巡查情况进行,具体内容是:根据当班的任务、特点,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当班安全生产控制点中的措施;提出前一天本班在执行安全规程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如何纠正;表扬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和批评违章、违纪的人和事。4、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揭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的措施和手段:是识别、寻找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等活动的总结:是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有效保障。为避免企业安全检查活动中走形式、片面等形象,加强安全检查的力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度本检查制度。一、检查的组织形式:经常性检查(班检、日检)、定期检查(月检和专业专项检查,必要时也可以增加检查次数)、在汛期期间,应加强值班,对地质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检查的内容:周围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预防其他事件的发生。三、检查的目的:互相学习,交流经验,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预防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四、检查的实施:现场查看,并进行检查总结,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内容执行,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方式,把总结推广经验和吸取教训结合起来。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新工人的不断增加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为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确保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生产工作,对员工、特别是新工人,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是十分重要的。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安全知识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时,要把“安全知识”作为内容之一进行重点学习。二、新招、新分配、调工程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新招工必须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方能招用。否则,出问题谁招用谁负责。新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天、矿级4天、车间2天、班级1天以上,新工分配到班组后由班组长指定有安全生产经验的工人带领一起工作,待熟练期满并掌握了安全技术操作的基本知识和领后,方能安排进行独立操作,安全教育由分管安全的矿领导负责组织,安全机构参加教育。三、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进行有关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专业教育培训,经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四、对各岗位的工人着重进行本岗位、本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可利用班组安全活动或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教育。五、对未经培训而又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尽快分期分批地组织送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六、各种特种作业合格证,必须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进行考核换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换证时间应建立台帐,以便做规范化管理。七、各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岗位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动,若需调动的需经矿领导讨论决定方能调动。6、危险源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和生产建设过程中物和环境发生事故的潜在重大危险因素,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影响周围的环境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和企业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重大危险源是指高陡边坡、台阶高度超过规程要求、大面积滑坡、其他危及矿区周边安全的险情和岗位中潜在的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方。对重大危险源应设置专门的监控监测及管理台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不断地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特别是现场安全检查尤为重要,特制定本制度。1、矿安全机构的安全生产检查自定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务必每天深入现场检查。2、生产班组每天均要进行安全检查。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矿安全机构应不定期经常性作安全检查,各级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工作时,要同时检查安全。4、安全检查的内容:一查事故隐患,二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是否存在“三违”现象。5、无论什么形式的安全检查,一旦发现违章现象应及时制止,发现隐患应及时消除和限期整改。隐患的整改实行边查边改和专题整改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应以“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三定是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四不推是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矿部,矿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6、矿安全机构要建立隐患整改台帐,车间也要建立安全控制点管理,隐患整改台帐。7、现场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检查表或记录,查出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立即逐级上报有关管理决策机构,进行隐患整改,并要指定人员对隐患源点进行监控。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员工在劳动操作过程中的一道保护屏障,只有正确规范的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起到它应有的使用,让生产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安全帽两年发放一次,鞋子、手套半年发放一次,工作服一年发放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一是上班必须穿截好工作服,扣好纽扣,袖口扣子要扣紧;二是脚须穿领发的劳保鞋、电工必须穿绝缘胶鞋进行作业,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上班;三是头须戴有帽绳的安全帽,对破烂的安全帽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能戴上班,安全帽要戴稳,系好带;四是操作旋转机械时不准戴手套;五是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帽内,不得披头散发地进行作业;六是粉尘较大的作业点,应戴好口罩。9、事故报告、抢救和处理制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负责和相关人员,应及时抢救伤员,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一、全矿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搞好事故分析统计和报告工作。二、关于因工伤亡与非因工伤亡的划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三、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休工满一个工作日,都应上报和参加工伤事故统计,并于当天将受伤者名单及大体事故经过报矿安全机构。因工受伤者应给予医疗费用的报销。四、凡发生死亡、重伤、多人受伤事故,要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前提下,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矿领导和安全部门。五、矿安全机构必须于次月1日前将上月的安全事故月报表填写统计好,报表还应签字加盖公章。六、各类事故的统计、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若有隐患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应追究有关人员负责,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若构成刑事责任的,应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七、发生事故必须开事故分析会,并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教育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并写出事故报告上报。轻伤事故或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组织,并由矿安全机构、事故班组全员参加分析会。重伤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由矿领导领导、矿安全机构,有关班组全员参加,同时要报请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参加。被调查人员不得拒绝,应积极配合。八、对事故中的责任人员的处理,属于一般责任事故应对责任事故应对责任者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以及情节严重的事故,由公安、司法机关按刑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九、工伤休工,由医院给予休工证明,不能恢复原工种工作的,由事故单位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复工者,则由劳动(伤残)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对借故工伤长期休工,而且经核实可以上班者,经单位动员说服仍不上班者不发给工资。十、员工在生产和工作中,遇到的破坏性事故或社会性事故,报复性伤害,则应及时上报矿领导或政府有关部门。10、应急管理制度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使事故发生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避免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本单位特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矿山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防洪物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矿山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安全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11、安全奖惩制度为了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持续发展,鞭策后进,激励先进,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有以下成绩之一的,单位将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发现事项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的;在发生重特大事故中积极参与抢救工作的。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及违反劳动纪委的;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和坚持事实真相的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其借故进行报告的;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予人的。12、设备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是企业维持生产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保持设备、设施的健康运行,安全生产才能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1、禁止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检修。2、操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3